浑身一哆嗦,回过头求救地望着简捷。
“去吧。”简捷冲着他点点头,“这个他比你在行。”
简捷望着春水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袁峰过来揽住他的腰。
“喜欢他?”
“嗯。”
“写了那么多首歌儿了,不如让他唱来听听?”
“还早,再看看吧。”
袁峰的手不安分的在简捷的腰上游走,简捷懒洋洋地开始数数:“一,二……”袁峰飞快地把双手高举过头,一边后退一边说:“活祖宗我马上在你面前消失,你要是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裤子,我就从二跳下去。”
酒吧的客人不是很多,春水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在角落里,听台上的歌手唱歌。跟酒吧的格调有关,五六个歌手倒有一半是民谣风,另外两个唱英文歌。辛迪是唯一的女歌手,尽管她唱的歌春水不怎么听得懂,但是他很喜欢她低沉暗哑的嗓音和安静的台风。
自己什么时候能上去唱呢?春水觉得是一种奢望。一个小城市里出来的孩子,说不自卑是假的。他听不懂英文,弄不懂潮流,到了这里才发现,会唱的都是些老歌,唯一能把他和这个时尚的环境连接在一起的就只有简捷,可最近他忙于一个现代歌舞剧的排练,好多天没露面了。
“懂英文吗小子?听得一愣一愣的,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不知什么时候袁峰坐在了他身边,春水赶紧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叫了声“袁哥”。
袁峰示意他过来,抬手整了整他有点歪斜的领结,他的手上夹着烟,灼热的烟头在春水的脸侧不时晃动着,春水却没觉得害怕。
“你简老师嗓子不好,但他不听话,总是偷着喝酒。”袁峰四下里张望着,看似漫不经心地说:“给我看着他,能劝就劝,不听就给我打电话。”
春水不解地看了看酒吧另外几个侍应,为什么要跟我说呢?袁峰笑了。
“那几个混蛋都是他的人,尽帮着他诳老子。”
“袁哥,我……”春水稍稍退了半步,“我也是他的人,不过,这事我听你的。”
看来袁峰很满意他的回答,习惯性揉他的脑袋,春水想这人以前是不是养过一条大狗呢?抬起头,人已经走了。他听同宿舍的吴奢说过袁峰在道上是如何的冷血和狠辣,此时想来不怎么靠谱,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像一件柔软宽大的棉绒格子衬衫,温暖又舒适。什么时代了,港版黑帮片不要看得太多。
简捷的歌舞剧前两天终于在夜未央的中央舞台上演了,都是夜总会自己的歌手和舞者,但观众的反映很好。这一天演出结束,他带着几个人来酒吧消遣。物以类聚,简捷的朋友都是些很质朴的音乐人,干净的衬衫和牛仔裤,低调的饰品,没有春水想象里这个圈子的混乱和夸张。有一天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暂时成了春水的梦想。
“我要的是黑方,不是白开水。”简捷看着春水,一脸的不高兴。
“你不能喝酒。”春水没什么表情,硬邦邦扔下一句话就垂下头。
“春水,我以为咱俩才是一伙儿的呢。”简捷有点像孩子一样的耍赖卖乖,春水丝毫不为所动。
“就因为一伙儿的才不让你喝,纵容你就是害你。”春水嘴里一本正经,脸上却笑的很不厚道,大家起哄:“简捷,又来一个管你的,处境很悲惨啊。”
“喂,想不想上去唱?”简捷抛出杀手锏,就不信你不低头。
“想。”春水老老实实地回答,“那你也别想喝酒。”
春水从家乡来到x市,觉得自己像一株被嫁接了的植物。过去的生活被割裂,长出新的枝条,惶恐,不安,更多的是欣喜和希冀。
凌晨一点,酒吧打烊,春水总是最后一个走。他小心的关掉所有的开关,只留吧台上方一排小射灯。酒吧瞬间陷入一片黑暗,靠近朦胧的光影,春水从角落里拿出自己的吉他。
这是一天之中他最喜欢的时光。坐上高脚凳,调整好话筒,一曲曲地弹,一首首地唱,直到手机嘟的一声响,定时结束。
“今天就到这里了,各位晚安。”面对着台下黑漆漆的一片,春水俏皮地扬起嘴角,他微微地鞠躬,然后背起吉他关门离去。身后的几个小射灯从沉醉中醒来,互相交换着眼色,它们由刚开始的不屑、嘲弄,到后来的惊喜和着迷,现在已经习惯在春水的歌声里入眠。
还有人知道春水的小秘密,轮到辛迪唱最后一场的时候,她会在酒吧外面的走廊里等男友来接她。周秦是一个地下摇滚乐队的贝斯手,有时候玩儿疯了会稍稍忘记她,这种时候她也不着急,从走廊的窗子望向外边被霓虹灯染成紫色的夜空,什么也不想,也很美好。
后来有一天她听到了春水的歌声,透明,质感,像清澈见底的小溪中金黄的沙砾。
“第一眼望见你,瞬间天堂,而后地狱……”每次他的独角戏结束都是这一首,辛迪觉得很有趣。她坐在地板上,从包里翻出一支烟,再去找打火机,头顶一亮,简捷的脸在光影里熠熠生辉。
“简老师你不抽烟为什么要装打火机?”辛迪凑着他的手燃着香烟,拉他在身边坐下。
“随时给一位先生点烟。”简捷惬意地伸直他的长腿,“当然,也包括女士。”
“春水很有天赋,也许你该让他去丅中央舞台那试试。”辛迪看的出简捷很喜欢春水,却不明白他为什么只让他做一个普通侍应。
“那里乱哄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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