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丝光的黑暗不能让人感觉到时间的流逝,楚白不知道自己磕了多少,只觉得头晕目眩,条件反射般额头触到铁板僵硬的起身再磕下去,就这么来回循环,直到筋疲力尽一头扎在冰冷的铁板上。
“袁总么?袁总伤的挺重的,子弹贯穿伤,刚从icu出来,就是还在昏迷。大少爷肋骨戳进了肺里,没伤及大血管,就是出血量高点,也没什么大问题了。”
“什么?你要出去?哦哦,出去逛逛啊,那您赶紧回来吧,袁总和大少爷醒来看见您会很高兴的。”
高级病房里袁纵和袁鸿两个人沉溺在昏迷里,楚白放下一株新买的百合,他弯下腰替袁总和袁鸿分别拉了一下本来就很合适的被子,仿佛那么做菜给自己找到点事做似的,然后,他静静盯了袁纵一会儿,俯下身,撩起他过长的垂在额前的头发,轻轻在额头印下一个吻。最后监控里看见的就是楚白晃着高瘦的身体,慢慢移出了病房,然后监控一路追踪到医院大门,只留下他略微摇晃的背影。
三年后
新来的英国管家给专门在书房办公的袁纵捧来了电话,“先生,有个年轻人堵在门口,说是叫楚白,这里是他的家。”
袁纵签文件的手抖了一下,钢笔在文件上划出了长长一道痕。
“叫他进来吧。”袁纵沉声道。
年轻人高高瘦瘦,拎着一只硕大的单肩背包,皮肤黝黑,满脸的疲惫,但眼神清亮的吓人,笑起来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他站在很远的地方,单肩背包放在地上,看见记忆中的人依旧矫健优雅的一步一步向他走来,那身影一点一点近了,直至他面前。
他的笑容开朗富有感染力,在阳光下露出雪白的牙齿,笑着问,“爸爸,我回来了,还喜欢我么?”
袁纵捏了捏他黑的发光的脸,温声道,“怎么会不爱呢?”
全文end
第27章 后记
我写下这篇后记的时候,袁纵就躺在我的身侧,他背对着我睡的很熟,我可以从他后背看出他因为呼吸而微微起伏的肩胛骨。
从香港一路飞过来又折腾了半晚,他应该是累了。
他不会承认自己已经即将要五十了,总当自己还是当年港岛一霸,依旧可以提起刀来街头混战,当然我也总是忘了他的年纪,岁月对他好像格外的宽容,在他加大力度的健身效果下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逆生长的状态,他看上去愈来愈像我的兄长。
对于这样的效果他显得很满意。
所有事情尘埃落定之后我回到了密苏里继续做研究,他也依旧在香港忙他自己的集团,只是每个长假期他都挤时间飞过来一次,短的时候待一周,最长的那次待了一个月。最短的那周里我们去芝加哥河上玩了几天帆船,最长的那一个月里我们开了一辆很靠谱的福特沿着66号公路从芝加哥开始,横穿了美国,沿路风景异常的美,路上我给他讲《洛丽塔》,那个古板扭曲的继父带着他的继女用一辆老爷车在北美流浪了一年。
他耐心听完了之后也没说什么,只是讲完的当天晚上在酒店就跟疯了似的。
我们再没有纠结过去用言语解释我们纠缠混乱的关系,对此我们缄口不提,我们也默契的适应了这种关系。
也许不知道哪一天他就突然发现一直极力纠缠的厌倦了,也许哪一天我会再次不告而别。
一切都是未知数,我们才纠缠了第一个十年,人生还那么长。
我写到这里准备要停下手中的便签本,袁纵的定的闹钟猛然响了,我立刻抬手把它摁死了,他很执着的锻炼身体,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早上这个时间起来运动一个小时风雨无阻,即使前一天晚熬到多。
那一点漏出来的声音还是被他听见了,他翻过来上半身压在我身上,胳膊圈在了我的腰上,“起床吧,该起了。”
我并不是所有时候都勤勉,也想来一会儿床,便不再动弹。
“就一天早上不行么?”
他在我腰上摸了一把,还是艰难的睁开了眼从床上爬起来披上衬衣。
“不行。”
我对他超乎寻常的毅力无话可说了。
我继续盖上被子睡了一会儿,等我再起床的时候他已经从跑步机上下来,浴室里哗哗啦啦。
今天他有正事要做,作为固定捐助人出席奖学金的颁布典礼,于是他才过来一趟,本来这个时间我也应该待在实验室里。
“上午要干什么”早餐桌上他问我。
“去实验室里盯一会儿研究生。”凯尔斯是个懒人,手下的几个博士都是他的劳工。
“下午呢?”
“去芝加哥剧院看歌剧吧,经典场《卡门》。”他点点头,虽然他永远也不能理解和欣赏那些唱法和咏叹。
我驱车送他到接待处,把他交给几个热情洋溢的美少女手里,用粤语和他说结束之后给我打电话,我再过来接他,现在我得去实验室。他表示知道了,我坐回车里和他一点头之后驱车离开。
我并没有走远,只是把车熄火停在东亚图书馆前面的路上。
大概是七八年前,也是这么一个颁布奖学金的早上,前一天晚上我在实验室里盯了一晚上,精疲力尽从实验室里出来,浑浑噩噩走在路上去便利店买三明治,就是在这个地方,被迎面走来的招待处的义工撞了一个趔趄,我晕的厉害,一时半会儿没能起来,等我挣扎着爬起来,却猝不及防的听到了袁纵的声音,我浑身都僵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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