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新鲜,我们净朗,
我们华美,我们芬芳,
一切的一,芬芳。
一的一切,芬芳。
芬芳便是你,芬芳便是我。
芬芳便是他,芬芳便是火。
火便是你。
火便是我。
火便是他。
火便是火。
翱翔!翱翔!
欢唱!欢唱!
……
我的心在翱翔,在欢唱,因为下了一场暴雨,因为雨过天晴。因为发疯而欢唱。
我需要发疯。
十七岁的某一天,我学会了探索自我,探索自己的身体。
我探索了,感受了,我体会着那一闪而过的快乐。它很新鲜,但一点也不稀奇,好像我早就知道似的,好像我很熟悉了,见惯不怪了似的。它让我快乐,但远远没有粉碎和毁灭我的力量,我是渴望被它粉碎和毁灭的。原来它也不过如此,人们可以为之犯罪,为之丢掉江山的东西,它不过如此而已。
若干年以后,实际上没多久以后,我就知道,它不是的,它没那么简单。当它成为一种**而不只是探索的时候,人们是值得为之犯罪的,当它作为爱来表达的时候,是值得为它而死的,我一直就想为它而死,我担心有一天就死在它怀里。让它把自己消灭掉。让自己快乐地死掉。它完全有这种力量。
第十一章 标签(1)
高二的那个暑假,爸爸带我和温子晴去了一趟省城,那座后来我们一起上大学的城市。温子晴是第一次去省城,我第二次。
这两个小地方来的孩子,她们一起到了省城,像两个昏头转向的土八路。她们买了一张地图,一起研究要去的地方。白天那个爸爸去办事,她们就到处乱逛,逛那些纪念堂啊烈士墓啊体育馆啊之类的,再就看看哪条路的名字好听,就跑到那儿去瞧。结果那两个乡下女孩气坏了,她们搞不懂那些人是什么脑筋,是怎么给道路命名的,简直就是在盗名欺世。也不能责怪她们无知的,她们被一个漂亮诗意的名字所骗,跑到一个菜市场去了,那个市场不仅是一个“市”和一个“场”,它像一只八爪鱼,长长的触角张扬地延伸进大街小巷,还车水马龙,人声杂沓,满地垃圾,浊气冲天。她们在那儿挤了半天也出不去。这两个书呆子不懂,民以食为天,给粮食蔬菜批发市场起一个漂亮诗意的名字才是最恰当最巧妙的。
我们在省城呆了将近一周,住在旅馆里,住在同一个套间里。这是一个标准的两床套间,可是我们不知怎么的就睡到一起去了,我们玩着的时候我不觉就挠她痒了,她很好奇,很快乐,为我这从未有的举动,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我怎么敢“冒犯”她了,我挠她的时候为什么感觉很特别,为什么我们都会有别样的感觉。然后我们就睡在一起了,睡在一起了还抱在一起。我们抱着,感受生命里从未有过的甜蜜和幸福。我抱着她的头,抚着她柔顺的发。就这样,永远就这样,多好,多美。
从省城回来以后,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多了,温子晴的“门房”被用作了保安室,她搬到了一个楼梯房,这个可怜的孩子,她一个人睡在楼梯房里,一个只有一张床一张桌的小房子。还是那么香的味道,不是一般的香气,是阴暗的破房子生锈的破窗子的味道,是温子晴身上、头发和颈脖间的味道。
那个秋天,我在温子晴的楼梯房里留宿。还是秋天,她的手脚就冰凉了,每到秋冬她的手脚都冰凉冰凉的。我抱着她睡觉,抱着这个小小的温软的女孩。
后来她写了信给我,那封信被我姐姐发现了,姐姐惊异地问我:你们在搞同性恋吗?我大吃一惊,马上故作平静地说:没有啊,怎么会呢?那她的信为什么会这样写的?姐姐追问。当时她心情不好,我安慰她的。我说。姐姐才没再问下去了。
那天你**我脸的时候,我是那么快活。
温子晴信里的一句话。
这叫同性恋。世界上有个词语叫同性恋。一个天然让人回避的词语。原来我们那是同性恋。我那么想她,那么爱她,想得爱得那么辛苦,原来是因为同性恋,我想抱她吻她是因为我对她怀有着爱情,而不是友谊,我那么自然而然地就爱着了一个女孩。我,是同性恋。
我震惊,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明确了自己对她的是爱情,其实我是早怀疑早知道的,十五岁半的那个夏天之后就知道,那不是友谊,我困惑,不知道它是什么,它像我所以为的爱情,但它不会让我脸红心跳,可它又让我梦牵魂萦,温柔似水,悲伤心碎,我不知道这样的爱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我知道它见不得人,它会被人骂作荒唐神经病,所以谁都不能知道,尽管我觉得它美好并为之痴迷。我跟温子晴说我爱你,想你,但也从来不敢说,我的爱是爱情,从来不敢,我没说,没说过。
我不震惊于同性之间的爱情,不震惊于同性恋这个词语,而是震惊它出自他人的口,是在对我说。它给我,给我们贴上了一个标签,一个不为世人所容的标签。它告诉我,不能耽于美梦,必须想到现实。
我不愿意想,我逃避想。我还不到十八岁,还是个孩子,不必要为那些想得太早,我想沉迷就继续沉迷好了。我本能地反抗。
继续沉迷到爱里,沉迷到自然里,我说。它,月亮。它,流云。它,夜空。它,星辰。我爱,我爱,我爱,我爱。我尤爱那些有月亮的夜晚,它充满了我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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