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压断了一根横在路中间的碗口粗的树枝(“咔嚓——”)扬长而去了,路边走着的一个人因躲闪卡车没留神掉到污水井里了(“啊!!”),最可喜的是,那个扒手因卡车的经过迫不得已原地停下了!
吴隆察见状怎肯错过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脚下加紧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前一蹿,而就在他身子刚刚腾空的瞬间,从他右手边的书店里走出了一个人,一个抱着一摞书的人,然后,吴隆察幸运地迎来了今天第二次与人亲密接触的短暂却美好的时光。
“唔……”
被撞的人由于惯性向后连退了几步,一摞书全都招呼到了地上,那人顾不得和肇事者理论急忙蹲下去捡,而吴隆察一心只惦记着抓贼,连声“对不起”也没说,抬脚就要继续追,却发现那扒手早已不见了踪影。
“真该死!”吴隆察愤愤地咒骂一声,本想再去找找,可又想起齐妃还在等着自己买冰淇淋,只好自认倒霉地往回走,却看见被自己撞到的人还在蹲那里捡书,一头乌黑的及腰长发垂顺地披满了背部,鬓角的发丝越过肩膀遮住了朝向自己这边的侧脸。
吴隆察心中有愧,急忙走过去道歉:
“小姐,对不起,我刚才在追小偷,一着急就……”
那人听到他说话便起身转头,正好和吴隆察打个照面,吴某人当场石化三秒半。倒是那人先开了口,声音有些沙哑,却低沉得悦耳:
“刚才我也有错的,你不必介意。另外,我好像不是很习惯别人叫我‘小姐’呢。”
“呃,那个……先生,我眼神不好,眼睛没戴出来,呵呵……”
现在的吴隆察别提有多尴尬了,想他一个刑警被人掏了包不说,还连雌雄都分不出了,这要是让自己那个损友一号郝迪知道了,不挖苦死自己才怪!不过尴尬归尴尬,吴隆察还是出于职业习惯略为打量了一下面前的男人:
皮肤很白,而且还是那种近乎病态的苍白,脸盘有些瘦,细长的眉毛延伸入鬓,丹凤眼,高鼻,薄唇,身量在一米七七到一米七八的样子,穿一身浅亚麻色休闲西装,手上拿的是几本关于绘画的精装书。
“搞艺术的小白脸”这就是吴隆察对这个男人的评价,当然,这话他也就在肚子里腹诽一下而已。就在吴隆察准备再说点什么好脱身时,又一次被对方占先了:
“你现在身上还有钱么?”
“啊?”
“约会时不给女朋友买束玫瑰会招惹她们不高兴的。”那个男人说着似乎不经意间向左后方瞟了一眼,吴隆察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拎着大包小包气喘吁吁往这边跑的齐妃,又想起来没有钱的话不仅冰淇淋买不了,打车送齐妃回家也不可能了,不由得面露难色,那个男人则莞尔一笑,很有些自来熟意味地帮他理了理半袖衫,“约会时男方的形象和钱包一样重要,丢了一样就不要再丢另一样了,好了,我这个电灯泡该退场了。祝你好运。”说着,那个男人弯腰捡起了地上最后的两本书,又向吴隆察笑了笑,便翩然离去了。吴隆察自他给自己整理衣服时就有些不知所措地皱着眉,直道齐妃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时才回过神来,对着那个人的背影大声喊道:
“喂!你叫什么名字,住哪里啊?”
那人远去的脚步并未因此停顿,只是轻轻挥挥手表示不必在意。
“小吴,那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听出齐妃话中已带了三分醋劲儿,吴隆察忙不迭地解释,“你误会了,那是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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