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他天南地北的侃着,她便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
陈风的声音低沉又有磁性,沈水北觉得那声音像春日里午后的阳光,萦绕着她周身暖烘烘的。
她靠在座椅上半眯着眼,看着飞机窗外的云雾缭绕,恍惚觉得自己真的腾云驾雾了起来。
沈水北晕晕乎乎地下了飞机,陈风带着她找到了住处,将行李放置好后,便拉着她走到了大街上。
陈风带着她坐巴士,逛人最多的街道,去最繁华的街头,最嘈杂的餐厅,将自己掩埋在人来人往中,显得如一粒尘埃那样渺小,心里的那点儿伤痛更是不值得一提。
从始至终,陈风一直带着洒脱的笑,光明磊落,无畏无惧。
如果说谢朝阳的享受是极致奢华的,那么陈风的享受便是最市井最有“味”儿的。
正如现在,他们与人拼桌,坐在人头攒动的茶餐厅里,手边是一份猪扒饭,周围熙熙攘攘,沈水北终于对这个城市有了最切实的感受。
陈风简单的吃了几口饭,见沈水北不错眼珠的盯着自己看,不由得心里有些发毛:“看什么呢你?快吃饭,吃完饭不累的话,带你去看夜景。”
沈水北点点头,不由自主地伸出了手指,越过两人中间隔着的桌子,摸了摸陈风眼下的那颗泪痣,笑着说:“这颗痣很好看。”
陈风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的看了沈水北一眼,话里带了些怨念:“合着我就没别的能欣赏的了,只有痣好看,老人可是都说这痣不好。”
沈水北有些诧异,问道:“怎么个不好法?”
陈风又往嘴里塞了一口饭,含糊不清没好气儿的说:“命贱!”
沈水北笑了笑,象征性地吃了两口面前的饭,便放下了筷子,这间餐厅不愧有这么多人,味道确实很好,只是她吃不下。
陈风也不再劝她,结了账带着她乘上巴士,夜幕降临,街道上闪烁着这个城市特有的红绿色的招牌,陈风和沈水北坐在双层巴士的二层,沈水北打开窗,不发一语地趴在窗边望着街道和行人,夏天的风吹动她的短发,霓虹映在她的脸上五彩斑斓,看着这一幕,陈风突然觉得心中一紧。
到站后刚一下巴士,沈水北还未站稳,就突然听到了街边一声女人的尖叫,而后一道人影飞快的从她眼前掠过,沈水北扭头看过去,只隐约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女人一脸惊恐的指着逐渐跑远的一道身影,沈水北只觉得瞬间心中漏跳了一拍,来不及细想,便当即追了上去,等到追着那男人进了一条死巷,回头又不见了陈风的身影,沈水北才在心中暗叫糟糕。
男人见前面是一条死路,只得返回身来,恶狠狠地盯着沈水北迎上前去,手中还拿着一个女式背包。
沈水北站在那里,看着男人迎面走过来,却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
男人站在沈水北的面前,一脸张狂的说:“喂,靓女,少管闲事,让开点!”
沈水北勾起唇角轻笑出声:“把包放下,你就可以走”
男人的身量又瘦又矮,一双贼眉鼠眼的眼睛听到沈水北口中说的官话顿时多了点不屑,他将手中的女包举起,一脸轻蔑道:“哇,强国人,抛浪头(注)拍英雄片未免识错人,你知我是谁吗?鸿兴堂阿飞仔!打听清楚点再来当英雄吧扑街!”
沈水北听完,一脸不耐烦的表情懒得再同他废话,直接一个抄拳重重击打在他的肚子上,阿飞仔没想到一个女人会有胆真的同他动手,猝不及防挨了一拳,手中的包下意识的松开掉到了地上,捂着肚子弓起了腰,口中掺杂着粗口哀声连连,沈水北见他竟然还敢再骂,便又是一记右勾拳打在他的脸上,而后侧身将他彻底踹倒在地上。
有日子没跟人对打沈水北有些用力过猛,待捡起地上的包时才觉得手腕隐隐作痛,她甩着手腕看着躺在地上起不来的阿飞仔,嗤笑一声后轻蔑道:“鸿兴堂阿飞仔?”
说完沈水北不屑地摇摇头,转身离去。
没走两步,沈水北便迎面遇上了一脸着急跑来的陈风和被抢包的女人,沈水北将包递给走过来的女人,女人接过,伸手扯了扯因跑步而有些皱的白色连衣裙,抬起头看向不远处巷子里倒在地上的男人,笑道:“哇,靓女还识功夫,犀利!多谢喽。”
听这话,陈风才将查看沈水北是否安好的目光移开,一同看向巷子内,而后一脸诧异:“你还会功夫?”
沈水北淡淡回了句:“会一点”,并未过多解释。
这时,女人从包中翻出了一只眼线笔,抬起沈水北的手臂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了她手臂内侧,软软的笔尖触碰到了沈水北的胳膊,看着女人低着头认真写字的样子,沈水北有一刹那的晃神。
待女人写好,沈水北收回胳膊歪着头辨识着手臂上杂乱的字迹,一串数字后紧跟着三个繁体字——周丽鸳。
“你可以叫我阿丽,阿鸳,或是amy啦,都随你。”说着,周丽鸳笑了笑,露出了脸颊旁小小的酒窝。
沈水北点点头,轻轻喊了一声:“阿鸳”
周丽鸳笑意更深,大大的杏眼弯成了一对月牙,感染着沈水北也不自觉地翘起了嘴角。
陈风见此,心中顿时明白了几分。
照理说,沈水北并不是那种路见不平爱管闲事的人,会这么慌张的去追那小贼,多半是为了这女人的长相与什么人相似吧。
有一晚,谢朝阳喝多时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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