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后知后觉得察觉到这孩子的……俊朗。实话实说,阿炫的貌多少是有些女相的,过于柔媚的眉和唇,甚至连偏细长的眼也能让人遐想到古喻的「丹凤眼」。
只是,说不清是哪里,这柔却没有让马立非联想起「柔弱」,倒是牵起「百炼钢成绕指柔」来,你道柔若无骨,其实风骨自在哩。
「马先生。」阿炫朝马立非举了举杯。
「谢谢你的介绍。」深吸一口气,马立非开始向媒人介绍进展,以便媒人提出分红,「林先生是个很好的人。」
阿炫听着却是皱眉,有意抬眼看了默默忙碌擦杯子的老板一眼。这个细小的动作再次让马立非感动,他笑了,解释道:「没关系,老板知道的。」
松了口气后,阿炫正经得看着马立非道:「那么,马先生你可以重新考虑结婚的事情吗?」
咦?这个跟那个有关系吗?有点不明所以的马立非愣愣得看着阿炫。
「不要跟方老师结婚,好好谈场恋爱吧,马先生。」阿炫低语。
马立非觉得喝进嘴里的伏特加涩得度数登时高了十度,他不由自主得绷紧了唇,半晌才道:「阿炫……你到底叫什么吧?为什么你要那么关心我的事?对,我是gay,你也是,可不代表你就有权利来干涉我的生活是不是?」
愤懑得吐槽,但阿炫却极为冷静:「对,我没有权利。我只是不想看我的两个朋友走上互相伤害的路而已。」
「朋友?」马立非嗤之以鼻。
然阿炫却不为所动:「至少方老师是我的朋友。马先生,你不爱她,你明明不爱她,为什么要结婚?」
将一大杯伏特加倒入喉咙中,很快,马立非的意识有些摇晃,他蹬着阿炫那张年轻到让人心生妒意的脸,冷笑:「谁告诉你结婚是因为爱一个人啊?结婚的理由很多,很多很多,与爱情没有多大关系。要不怎么流行一句话,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却是两家人的事呢?」
「但你是gay。」
马立非又要一杯伏特加,老板默默无语得送上,没有废话。
「但我是独子。」
原以为这种不愉快的对话会到此为止,但阿炫却仍然不依不饶:「这有关系吗?跟一个人结婚,难道不是因为你爱那个人吗?你是要跟她生活一辈子,如果不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和决心,为什么要结婚呢?」
无话可说的马立非只有继续喝酒,他要不要说,要是他不跟方晴晴结婚的话,方晴晴的妈恐怕要急死,他的爹娘即便嘴上不说,恐怕也要慌死。更别提那排着队等看好戏的七大姑八大姨——年纪大了,家里催了,身边的人要么结婚要么也有固定的伴了,你能怎样?
你以为谁都像钱钟书先生一样,对夫人杨绛先生抱有这样的感情:在遇到她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在遇到她之后,我从没有想过和别的女人结婚。
别傻了好不好,马立非对阿炫说:「你以为我是你?我都三十了啊,三十了!」
☆、第八章、而立之年的恋爱怎么谈?
第八章、而立之年的恋爱怎么谈?
要解决阿炫并不是件难事,只消把真相搬出来即可。
方晴晴是个les,两人的形婚属于同谋共犯,这场民事契约,当事人双方你情我愿,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丝毫胁迫、欺诈的行为。
马立非本是这么打算,转念一想,既然方晴晴没提这茬,他当然也不方便提。何况,无论是谁,遭到年轻人这般干涉,总会不快。
加上这年轻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过刚刚摆脱「路人甲」的身份,非亲非故。
强调年龄的低吼没有招来阿炫的变色,倒是老板不快得把一瓶汽水砸到马立非面前,黑着脸道:「三十怎么了?三十就要去死了吗?」
醒悟到老板五十高龄仍单身一人——有没有婚史倒是不清楚,马立非赶紧闭上了嘴,朝老板谄媚得一笑。
「……我懂了。马先生,你是非结婚不可了?」
马立非点头。
「我去向一诚道歉。」阿炫咬了咬下唇。
「道歉?」
阿炫慢慢得端起面前的饮料,看着马立非:「是我介绍你给一诚的。但既然马先生你下了决心,我觉得你可能并不适合一诚。」
这话让马立非笑了,他脾气不可谓不好,但眼前这孩子还就是有挑战他耐性的本事:「哪里不适合?」
「马先生,一诚三十四岁,所以请你不要觉得只是你有困扰。但就我所知,一诚是希望找个能长久的伴侣,而不是短期的玩伴。」
话说得很客气,却是在指责马立非的不诚实。马立非笑笑,没有辩驳。他自觉并无过错,对林一诚的确是有些许好感,但两人连标志性的开始都还没有,还轮不到把自己翻个底朝天给别人看吧?要跟一个陌生人交代自己的人生,不但很累,还是件颇具风险的事情。
不过要如何跟双十年华、兴许校门都还没有踏出的人说这些感悟呢?
还是闭嘴吧,马立非打定主意奉行沉默是金。
两人外加老板占领着吧台内外,嘴巴都像被缝合起来,谁也没说一句话。
最后还是马立非起身道:「老板,我想抽烟。」
老板冷眼一瞟,喷出一个字:「滚。」
马立非趁机滚走,既没看阿炫一眼,也不曾打一声招呼。走到门口他还在心中暗骂自己幼稚、白痴、没礼貌,但就是堵着口气,硬是不想搭理阿炫。
阿炫一直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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