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公子。”
“张先生?”沈逍遥三两步下了石梯,“你怎么在这儿?”
张简斋却道:“借一步说话。”
二人踱步到施家庄的后花园里,这里清冷异常,人大抵都被唤去在施茵闺门前伺候着了。
“施小姐的病症如何?有眉目了吗?”沈逍遥问道。
张简斋摇摇头:“她的病暂且不提。我来是为你,一别多年,不知你可好些?”
听他是为自己而来,沈逍遥顿了顿,道:“好多了,多谢张先生。”
张简斋不语,他取下沈逍遥别在腰间的葫芦,往喉中灌了一口清酒。而后拉过沈逍遥的左手,将酒水往其手背一喷。
“嘶…”沈逍遥皱了皱眉,“张先生这是做什么?”
张简斋拿衣袖拭了拭嘴巴,道:“多大的人了,竟还去逗外面的野猫?被抓了也不知处理处理,就这么晾着,可要出事。”
沈逍遥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额头:“其实算是家养的……”
张简斋不听他这些,只道:“我不管他野生家养。既然香帅当年托我多关照你,那么老夫就在此多提醒你一句。”
“你本将废之人,现今虽尚能走动,但当初究竟是毒寒入骨,腿脚大抵不比从前利索。”
“望沈公子切忌劳累奔波,冬春交替时,千万莫要去践踩河中冰水。否则腿伤发作,你怕是不会好受。”
“那样锥心刺骨的痛过,逍遥自然不敢忘。”
能遇上谨遵医嘱的病人,身为大夫总是深感欣慰的。张简斋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对了。无事时多用艾香熏穴,对你的腿也总有好处……”
“我知道。”沈逍遥打断他,“这些事,云梦的来去祖师也告诉过我。”
其实关于腿疾的事,沈逍遥并不愿意与人诸多提起。毕竟他今岁不过弱冠,正值风华,虽然平日里看着是厚颜无耻了些,但也总有年轻气盛的自尊心。自己身患顽疾,甚至论不过一个稚儿能跑能跳,传出去岂非遭人笑话?
更何况……
沈逍遥朝西边的某间厢房望了一眼。
他还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是请假条:又要考试啦,预计会断更到23号。六月有段小长假,那时就可以日更啦。
☆、堪露
叶盛兰简直是疯了。
方思明不明白。叶盛兰居然会为了那些虚妄的情爱,将自己予他关键时刻方便脱走的假死之药给了施茵。
还用一堆歪理邪说让自己成全他,叫他把楚留香派来查案的沈逍遥带走。
世人都说戏子薄情,哪曾想这薄情的戏子也有甘愿作茧自缚的那一天,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方思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掌心,血肉模糊间扎嵌着些许小块儿的烧瓷碎片。
这是叶盛兰刚刚那席话教他一气之下捏碎手里的杯盏而割开的伤。
尽管如此,方思明到底还是将事应下了。
说来可笑,纯粹干净美好的事物会让他想要践踏摧毁,除之而后快。明明自己是这样一个残忍的人,明明自己也在血积的泥沼中愈陷愈深,却偏偏还有人,带着希冀,妄图从他手里得到救赎。
夜深朦胧时,他甚至会时常做起一个梦。在梦里,他是一名撑着孤篙的摆渡人。
渡过善,渡过恶,渡过正与邪。
他立在舟头,目送他渡过的人纷纷上岸,而自己却漂泊着离那岸越来越远,最后舟沉深水,连他也一齐淹没……
我救赎你们,又有谁肯来救赎救赎我?
……
张简斋简略地叮嘱过几句便走了,沈逍遥百无聊赖地躺在檐梢上,眼尖地发现那道熟悉的身影,他连忙一个鲤鱼打挺从房瓦上坐了起来。正准备与方思明打声招呼,却发现那人所经沿途的路上都有滴溅的血迹。
怎么回事?
沈逍遥从屋顶跃下,窜上前去,一把攥住方思明的手腕,神情严肃地问:“你怎么了?”
“没事。”方思明随口拈了句谎话,“不小心摔了一只瓷杯。”
“我才不信呢。”方思明这样精干的人,会失手摔了茶杯?沈逍遥拧着眉头:“是不是那只绿苍蝇跟你动手了?”
方思明:“什么话。”
有他这样损人的吗?
毕竟是个戏子,叶盛兰的面相难免阴柔了些,好歹也算得个“风华月貌”。过去在京城戏园子的时候,还有不少追求者日夜来访,献瓜的送果的砸钱的,什么人都有。
说叶盛兰是苍蝇?
相较起来,方思明还是觉得沈逍遥才是那个烦人精,总爱多管闲事。他的也好,楚留香的也好,哪一件没他插过的手?
话说回来,别人的儿女情长干他何事?现在竟还要帮着叶盛兰想办法如何劝沈逍遥离开,真是教人一个头两个大。
然而沈逍遥丝毫不认为自己有任何的失礼之处,他不由分说地拉着方思明去找张简斋,奈何张简斋要为施茵探病,被花金弓盯得正紧,于是沈逍遥只好自行去他的药箱里翻了些膏药。
他叮嘱方思明好生坐着,自己去问厨房打来了些热水,回来的时候又不知从哪寻来了一把银制的小镊子。
沈逍遥:“手伸出来。”
“不要。”方思明背着手。
像只无人怜爱的猫,已然习惯躲在暗中,独自舔舐不为人知的伤口。方思明心中懊悔,早知如今要被沈逍遥这样伺候,他就不同叶盛兰置气了。
“别闹。”沈逍遥决定同他讲道理,“多大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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