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四、捡金04
迁坟之日选在了四天之后的周六。
但迁坟之前,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那便是,捡骨。
所谓“捡骨”,又称“捡金”,是许多地方自古便有的一种风俗,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便被称为“捡金人”。
普通棺木埋在地下,经年遭受冷热变化、水沁虫蛀,特别是上了年头的老坟,等到需要迁坟的时候,挖开来一看,里头的棺椁往往已经腐朽不堪,一抬就裂,根本没法直接就再去埋了。
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打开旧棺,由捡骨人将里头的遗骸骨殖一根一根、一块一块地全部捡拾出来,放进新棺材里,再钉棺入墓,重新安葬。
“捡骨”的讲究很多。
这事儿只能由一个人去做,而且这人必须是个男子。
因为遗骸不能见光,所以他要在午夜丑时入棺,卯时前完成,全程摸黑作业,连盏黄豆大的油灯都不能点,且整个过程不能出声,途中无论“碰”到了什么,都必须默默将活儿干完,直至将骨殖送入新棺,盖上棺盖,才算完成任务。
邓夫人是道光年间人,入土至今都快两百年了,既然要给她换口棺材,那么“捡骨”这步骤,自然无法避免。
深夜一点,萧潇和阮暮灯换了一身白色短打装束,腰上系一根黑布带,两人拿着手电筒,沿着崎岖难行的山路走了一阵,便来到邓夫人墓前。
旧坟已经让人提早挖开,断碑也被移到了一边,两口棺材并排摆在坟坑边上,其中一口乌沉沉黑漆漆,泛着油金的光泽,另一口沾满湿泥,朱红漆色几乎已经快要脱完了,斑斑驳驳露出下层原木的本色来。
“我交代你的事情,都了?”
萧潇扭头看向身边的青年。
“嗯……”
阮暮灯轻声应道。
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嘴唇紧紧抿起,两颊肌肉绷住,显然是在暗自紧张。
“不怕,我在呢……”
萧潇伸手从后头勾住青年的一侧肩膀,将人往自己这边拽过来,手里电筒光柱朝那口沾满泥的旧棺上晃了晃,“而且邓夫人也是个明事理的,不会为难你的。”
“唔……”
阮暮灯换了个音节,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什么变化。
“准备好了吗?”
萧潇和阮暮灯一人站在棺材一头,撬杆插进棺盖和棺体之间的缝隙里,“准备好了就来了——一、二、三!”
只听“咯啦啦啦”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棺盖被他们撬开,萧潇关掉手电,两人合力推开盖子,邓夫人那百多年来深埋在地下的遗骸,再度接触到了山林间的新鲜空气。
从此时此刻起,他们便不能再说话了。
阮暮灯深吸了一口气,默默给自己鼓了鼓劲儿,便硬着头皮,摸黑爬进了棺材里。
g省终年潮湿多雨,土壤疏松,棺木在地下埋了近两百年,早就有了许多细细密密的裂缝蛀洞,水透过缝隙渗进里面,用手摸上去,棺底到处是湿漉漉滑腻腻的泥浆。
而且棺木又在地里沤了这些年头,味道自然极是可怕,腐木泥浆的腥膻气息夹杂骨肉腐烂的恶臭,那味道刚一开棺就能把人熏一个跟头。即便阮暮灯事先戴了个口罩,也还是忍不住一阵干呕,差点儿就要破了“不能出声”的禁忌。
说实在的,普通的人,别说伸手在一口朽棺里乱摸,光是想到这泥水里泡的是什么,怕是就已经能吓得屁滚尿流,几欲晕厥了。
不过阮暮灯好歹跟着萧潇学了几个月本事,本身性格也十足坚韧,他强忍着心头泛滥的恶心和颤栗感,右手沿着湿漉漉的棺壁,一点一点往前摸。
棺材内部的空间本就不大,很快的,他便摸到了一个硬邦邦,圆溜溜的东西——那是邓夫人的颅骨。
他浑身一个激灵,赶紧摸索着将颅骨整个儿拾起来,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布袋中……
……
就这样,被自家师傅逼着第一次做着“捡骨”行当的青年,在一堆湿漉漉烂糟糟的布料里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那许多大大小小的骨头,连着邓夫人下葬时穿戴在身上的金银首饰玉镯压口,全都“捡”了起来。
他又仔细寻摸了一阵,确定再也没有遗漏下什么,这才松了一口气,将装了尸骨的袋子递给等在外头的萧潇,然后打算从棺材里爬出去。
然而,就在他两手撑住棺缘,正要往外一番的时候,一股大力忽然抓住他的左脚脚踝,猛力往回一拽!
毫无防备之下,阮暮灯被这力道拉了个正着,一屁股墩儿坐回到棺材里,摔了个结实。他的一声惊叫卡在喉咙口,在即将脱口而出的刹那,理智堪堪回笼,硬是给憋了回去。
——这是怎么回事?!
阮暮灯没法出声问自家师傅,甚至连在棺材里扑腾出声音,都是对尸骸主人的冒犯,他只能从霉烂的丧服堆里爬起来,两手撑住棺壁,茫然四顾。
今夜是朔月,天上还阴云密布,棺材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他的脚踝很疼,刚才那一下来得是真的狠,此时怕是已经留了一圈淤痕。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恐怕是自己捡骨没捡干净,墓主人不高兴了,才拽他的脚踝,将他硬是给拉了回来。
于是他只能猫下腰,又在泥水和湿布里细细翻找,寸寸摸索,寻摸他落下的骨渣或者陪葬品。但半小时过去了,他只在一条裂缝里摸出一枚卡在里头的琉璃珠,便再也没有更多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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