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梳得又黑又亮,笑吟吟的不说话,照例是在忙忙碌碌。她对何殿英的要求很低,她肯奉献,何殿英肯接受,这就足够了。眼看何殿英呆呆的垂头坐在床上,像是小孩子睡久了在犯迷糊,她没有打扰,只拧了一把热毛巾递上去。
何殿英接过毛巾,仰头蒙到了脸上。洁净的蒸汽让他惬意的振作起来。无可奈何的狠狠擦了一把脸,他想余至瑶就是他的心魔。
吃过早饭之后,何殿英又给余公馆打去了电话,没别的意思,只想听听余至瑶的声音。自己在梦里冷落了他,醒来之后也不能忘。
然而余至瑶不肯接听电话。
不肯接听就不肯接听吧。退一步讲,何殿英只要能够知道他活着,而且就活在天津卫,也可以。
友美不用厨子帮忙,亲自烹饪早餐。她是何殿英的未婚妻,这样的工作,仿佛也是她争取来的荣幸。
小老九已经出门去了,何殿英独自一人吃着喝着,心里回想起了友美的滋味——当时真是酩酊大醉了,就记得友美皮肤挺好,身体比面孔更胖一些,抱在怀里暖烘烘的富有弹性。好一阵子没碰女人了,昨夜干得还真是痛快!
然而随便撩了友美一眼,他的兴致还是不高。问题当然不是出在友美身上,友美的一切都很好,只是好的如同一杯温吞水,完全没有刺激性。
余至瑶倒是富有刺激性,太刺激了,让他亢奋欢喜,让他悲伤失落。他们两个互为鸦片,各自上瘾,平白无故的,把自己搞成人不人鬼不鬼。
宋逸臣听了余至瑶的话,没有去找何殿英报仇。
他开始琢磨着把凤儿远嫁出去——虽然家丑尚未外扬,但他自己心里有数,所以只求有人能够接收女儿。外县也成,续弦也成,当然,不能做小。
余至瑶听了这话,气得无可奈何,把宋逸臣叫过来质问:“凤儿才多大?你这就急着把她推出去了?”
宋逸臣理直气壮的答道:“二爷,凤儿马上就满十七,放在家里再养两年,不就变成老姑娘了?况且她现在也不上学了,成天缩在房里不声不响,我都怕她憋闷傻了。”
余至瑶不动声色的看着他:“那你找到合适女婿了吗?”
宋逸臣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认识一个皮货店的小老板,三十来岁,家在长安县,有房有地,前头老婆死三年了,留下两个孩子。这人倒是厚道和气,我挺看得上。”
余至瑶听到这里,终于是忍无可忍。对着宋逸臣沉下脸,他怒气勃发的说道:“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你就忍心把她嫁到县里给人家做后娘?逸臣,谁都能嫌弃凤儿,你不能;你当年在街上半死不活的时候,是凤儿跪在地上求我救你。不是我救你,是凤儿救你!现在她受了难,你不想着体恤安慰她,反倒怕她留在家里做老姑娘,反倒急着把她嫁出去图清净,你——你是人吗?”
说到这里,他急促的喘了一口气:“你如果觉得凤儿是废人了,留在家里碍你的眼了,那你就把她送过来!我认她做女儿,将来她要嫁人,我出嫁妆;她不嫁人,我养她一辈子!”
宋逸臣见他疾言厉色,不禁心惊。连忙走过来扶着余至瑶坐下,他好声好气的出言解释:“二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丫头长大了都得出门子,所以——唉,二爷,你别生气,我说错了,这话我再不说了。”
余至瑶俯身捧住脑袋,长长的叹了一声。抬起头来望向宋逸臣,他轻声说道:“逸臣,这话在我面前不许说,回到家里更不许说。”
他的声音隐隐嘶哑起来:“凤儿的伤不在身上,在心里。心伤最苦,要人命啊!”
宋逸臣连连点头:“二爷,我记住了。我向你保证,回家之后肯定不胡说八道。那什么,我媳妇现在也老实了,再也不和凤儿斗嘴了。”
余至瑶气息微弱的答道:“你太太都比你懂事。”
正当此时,张兆祥走进门来,说是医生到了。
余至瑶近来血压增高,很受折磨。此刻他坐在客厅里接受医生检查,哑巴站在一旁,凝神仔细倾听医生的一言一语。张兆祥在门口无声无息的走来走去,随时等候差遣;宋逸臣怕余至瑶再训斥他,所以抓住机会悄悄溜走了。
余至瑶一贯身体虚弱,可是这一次不知怎的,情绪非常悲观。哑巴在书房抽屉里发现了他偷偷拟下的遗嘱草稿,没有声张,直接把它拿去卧室,递到了余至瑶的面前。
余至瑶笑了,有点不好意思:“乱写的,不算数。”
哑巴划了一根火柴,把纸烧成灰烬。在这张“乱写的、不算数”的遗嘱草稿中,余至瑶把几乎全部的银行存款、以及这幢余公馆,都留给了他。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过后,余至瑶的血压终于降到了正常水平。
这日午后,阳光是冬季少有的温暖明媚。余至瑶坐在楼上一间小起居室内,很清闲的翻阅报纸。上个礼拜去医院检查过了,他的确是近视眼,而且度数不浅。配了一副无框眼镜架上鼻梁,他的眼前豁然开朗,感觉整个世界都清晰了许多。
饶有兴味的读完一版新闻,他翻过报纸,在下面一栏中看到了何殿英与青山友美的结婚启事。
他盯着那则启事,看了许久。哑巴端着一杯热茶走到他的身后了,他也没有察觉。忽然如梦初醒似的打了个冷战,他放下报纸,抬头望向走到前方的哑巴。
哑巴弯腰把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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