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情感就是这样,要埋藏很久,发酵很久,才会慢慢抽丝剥茧般浮现出脉络来。那是十四岁那年,他不能明白的道理。
2
「十四岁时候的我,你还记得吗。身边的人就和抽过的烟一样少。」
那天,在距离r不远的小区里,租到了一间二十来平米的团练室。在安顿好团练室之后,四个人出去吃了饭。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陆屿光为乐团起了名字。叫岛。
于是,他们在bell演出的时候,陆屿光总会以“大家好,我们是岛”来开场。那似乎带着些热血沸腾的味道。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可以真的拥有一个团,然后一起演出。
十五岁拥有第一把贝司到现在,不过是两年的时间。两年里,断断续续地写过一些曲子。有几首还真的花了大心思认真地去做了。但是从前,从未想过会有团。可能是少年时候一向的秉性,所以才一直认为,不会有人愿意和自己这个的奇怪家伙玩团吧?
当把曲子拿出来给他们听的时候,似乎他们都很惊讶。
阿泽说:“是我以前写的曲子,词还没有填。”或许可以用吧,既然现在有团的话。
那晚,陆屿光将带子带回去了。
在回家的夜色里,阿泽和阿森并肩走在一起。
阿森从怀里掏出一盒三五,抽出来一支点燃。看到阿泽注视的眼神,将烟盒递了过去。
犹豫之后,还是拿出一根。阿森替他点上。
吸了一口。凛冽的烟草味道立即倒灌进喉管。连忙停下来咳了两声。
阿森诧异地拍拍他的背,“你还好吧?以前没抽过?”
肩膀随着咳嗽轻微地耸动两下,感觉宽大的手心抚着他的脊背骨,有点温暖。
一手夹着那支烟,有些拙劣地解释道,“抽不惯三五而已。”
其实,原本就没有抽过多少。只是在十四岁那年,买过一包淡淡的中南海。还是拜托别人帮他买的。因为任何超市店面,都不会把烟卖给一个十四岁的未成年。
那盒中南海到最后似乎还没有抽完。
如果还有,或许就是十六岁的时候,在一个酒吧演出结束之后,别人递给他一支进口的h。
只不过抽过那两种烟,加起来不过几支而已。
他的回忆就是这样的单薄。身边的人,比抽过的烟还要少。好像有点寂寞。但好在习惯了。没有被关心过,没有被在意过,没有被认真地交往过,这些甜蜜而温暖的感觉一次也没有尝过。这样也好。这样总比尝过一次而又再得不到,痴痴贪恋的好。
但是回头想想,还能有哪种烟,会更适合眼前这个深沉而又温和的男人呢?不说话的时候,像冬天里的风一样凛冽;待人好的时候,又是落日也追赶不及的温暖。
“你的贝司弹得真不错。”男人在风里吐出一口烟圈来,赞叹着,“什么时候开始玩的?”
听到赞扬的时候有些不习惯,虽然很高兴。他顿了顿,低头着,“十四岁。”
“唔……十四岁,是十年前的我啊。”阿森无奈地笑了,像是感叹自己青春不再似的。
在那一刻,阿泽有种冲动。想要开口问,‘你还记得十四岁的我吗?就是那个买不起贝司的孩子。’
只不过,话在要问出口的时候,就夭折在喉间。
不必问这些往事了吧。他必定是不记得的。
走到某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男人挥手和他道别。
他们顺路的这段路线,之后每日都一起走。到了那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就分道扬镳。
阿泽在告别阿森之后,拐进路边的一个便利店。
在收银台前站定,“给我一包三五。”
“三五今天没有了。”
勉为其难地抬起头,看了看。眼神擦过一个熟悉的包装,那是他十四岁时候的中南海。
是记忆单薄地可怜的十四岁。
“那……七星吧。”他摸出口袋里的零零碎碎的钱。
仍还是未成年。可是再也没有人会把他认作未成年。时常套着一条有洞的褪色牛仔裤,带着唇环。他和三年前已经截然不同。只会被认作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罢了。
买了烟并没有立即回家。
而是蹲在那个十字路口的拐弯处抽了一根。
从来不介意抽什么烟。什么抽地舒服习惯,什么都好。
就像看过形形色色的人,最终都不会有交集,甚至连个照面都不用打,就直接擦身而过。
总是像在流浪,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
很自由,但很寂寞。
3
「我需要的,不是一个可以停留的地方,而是一个能够让我为他停留的人。」
陆屿光为那首歌填了词,叫《tr》。
四个人试着排了几次,一拍即合。
期间,问陆屿光要烟抽的时候,看到他包包的外层里装着一盒喉糖。
似乎也没见他吃过,以往几次在pub的演出前,也没注意到他有吃喉糖防止锁喉的习惯。
“你女人给的?”笑笑问他。
陆屿光听了有点窘,尴尬地吼,“滚。”
想到《tr》里那些深情而又悲伤的话,不知道他有怎样的故事,心里又住着怎样的人。一时间有些好奇。
那一晚在bell,玩得很h。返场了好几次,台下的观众还是不过瘾。阿森和阿泽最后又玩了一段合奏,阿森难得兴奋地玩转起花式来,鼓棒转地飞快。
阿泽看到男人从套鼓后面站起来,185的个子高挑显眼。鬓角边有点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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