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就说把,不是徐老板还能有谁?”一位女士炫耀的跟自己的同伴说道:“莫维特本来就几乎看不到兵车,更不用说一模一样的兵车了,刚一看到我就说肯定是徐老板的车,你还不信,现在信了吧。”
她的同伴也是笑容满面:“我承认你厉害还不成么,真么想到还能遇到这等好事,来探个亲还能遇到徐老板,真不容易。”
“哈哈,今天是我的幸运日,徐老板,快快,趁着人还不多,多卖我点零食啊。”
徐一二笑了笑,多买点零食铁定是不行了,既然一开始定下来的规矩,一人限购一份,那么规矩就不能改,做生意要讲信誉,不能说,到了一个别人都不认识你的地方,你就把原本的规矩给丢了,不过,虽然零食不能多卖,但是为了照顾老顾客,折中一下的办法还是有的:“这样吧,零食只能一人买一份,不过我今天做了不少果汁,如果你们买一份零食,就可以半价再买一份果汁。”
“那太好了,对了,徐老板,今天都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卖啊。”
“今天刚到这里,所以对这里的市场还不是很熟悉,东西准备的不多,锅巴,糖糕,杏仁酥,辣条,果脯,薯片,对了,我看市场上红果挺新鲜的,就买了一些做了些糖球(红果也叫山楂,切成两半以后,去掉果核,稍微蒸一下,裹上糖霜,做成成品,并不是冰糖葫芦。),新产品,要是喜欢吃酸的话可以尝尝。”
零食铺子好歹也开了一段时间了,徐一二对于莫维特人的饮食习惯,也大体有了些了解,相比于赤龙人来说,莫维特人的口味总体要偏甜一些,就拿他们的饮食结构来说,面包是主食,基本都是带甜味的,其他的不管是汤类,还是其他的食物,大都会多多少少有些甜味,这跟赤龙有很大的不同,赤龙人口味多以咸鲜为主,当然这种口味也会随着地域的差异而改变,但是大体口味趋势是一样的。
按照一般人的思路,既然莫维特人口味偏甜,那么做零食就应该多做些甜的东西,可是徐一二做的零食,却是以咸味零食为主的,就好比杏仁酥,在赤龙,杏仁酥显然是甜的,可是到了莫维特,徐一二做的杏仁酥,却是偏咸的。
在徐一二的理解当中,人的味觉虽然发达,但是如果长时间吃一种味道的东西,大多数情况就会对于这种味道产生麻木感,像莫维特人喜欢吃甜,并且常年吃甜,他们在品尝甜味的东西的时候,就会容易忽略甜味中的层次感,对于美味的感受也就不会那么强烈,道理很简单,打个比方来说,最专业,最高水平的品酒师,是几乎不会在工作之余喝酒的,除非他们遇到真正难得一见的美酒,而最顶尖的美食家,甚至对于自己的平日饮食都挑剔到了极点,他们宁愿饿着肚子,也不会去吃一些平常的,尤其是刺激性比较大的食物。
正因为莫维特人口味偏甜,所以甜味的东西,反而不容易受到追捧,当然,这里指的是零食,正餐的话,偶尔吃几次其他口味的食物,应该还不错,但是常吃的话,莫维特人可能就受不了。
等徐一二报出零食种类的时候,两位女士开始纠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但是徐一二做的东西,不管哪一种都很好吃,虽然她们都有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可是另外几种也都不愿意放弃,尤其是今天还有新品,无论如何也想要尝一尝,万一味道正符合自己的口味怎么办?也就是这种纠结,让她们思索来思索去,还是拿不定主意。
徐一二看着两位女士纠结的样子,也有些好笑,不过,这样让他们纠结下去也不是办法,虽然人少,但还是有些人会围上来,想要买东西的。于是徐一二替两位出了注意:“要不这样吧,还是买混搭包吧,你们喜欢吃哪种,说出来,我给你们多加点。”
两人觉得这主意好,都欣然同意了,接着徐一二问了一下两人都最喜欢吃什么,结果两人异口同声的说是锅巴,徐一二无奈的笑了,卖了这么长时间的零食,到头来,还是最简单,最粗糙的锅巴最受欢迎。于是徐一二征求了一下两人的意见,干脆单独装了一包锅巴,剩下的一包把其他几种零食混搭着包了起来。又盛了两杯果汁递给她们。
总体来说,天堂城的生意比尼索镇要好不少,这里毕竟是大城市,城市大,人口密度也大,买的人当然就多,再加上徐一二做的零食的确好吃,一传十,十传百,口碑也算是建立起来了。到下午两点多将近三点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卖完了。
收拾了一下,众人集合,接着行进,晚上就不在这个地方了,天堂城很大,并不是一个下午就可以穿过去的,到晚上营业的时间,众人才将将到达光明神像脚底下,光明神像是天堂城的中心,不管是地理位置上,还是意义上,都是中心。
真正到了光明神像脚下,徐一二才明白,这座光明神像究竟有多大,人站在旁边,甚至没有神像的脚跟高,在神像之下仰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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