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看见她停了下来,便策马靠过来指给她看。“就在那里,阿莱莎之泪旁边,如果你看得够仔细,阳光又恰好照到城墙,就能见到闪现的白光。”
七座高塔,奈德曾经告诉她,如纯白的匕首刺进苍天的肚腹,耸立云天,站在城垛上,云层都在你脚下。“要走多久?”她问。
“今天傍晚我们可以抵达山下,”布林登叔叔道,“但上山还要再花去一天的时间。”
后面的罗德利克·凯索爵士开了口,“夫人,”他说,“恐怕我今天没法再走下去。”他的脸塌成一团,新长的胡子参差不齐,看来非常虚弱,凯特琳真担心他会跌下马。
“你本不该再走。”她说,“我所要求你做的,你不但尽数办到,还大大超出我的期望。我叔叔会陪我上鹰巢城,兰尼斯特必须跟我走,但你和其他人没有理由不留在这里好好休息,恢复元气。”
“能招待他们作为宾客是我们的荣幸。”年轻的唐纳尔爵士努力严肃而依礼地说。除了罗德利克爵士,当初跟她一起从路口旅店出发的人,如今只剩波隆、维里·渥德爵士和歌手马瑞里安。
“夫人,”马瑞里安驱骑向前,“请您允许我也陪伴您到鹰巢城去,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也想看看故事怎么结束。”男孩的声音虽然憔悴,却出奇坚决,眼里闪着热切的光芒。
凯特琳原本就没有邀这名歌手同行,完全是他自作主张。至于为什么许多比他勇敢的人都弃尸荒野,他却活得好端端的,她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他在途中长了点胡碴,看起来多了点男人味道,他都走了这么远,或许她不该拒绝他。“好吧。”她对他说。
“我也去。”波隆表示。
她更不喜欢他。要不是波隆,她绝不可能抵达艾林谷,这点她很清楚。这名佣兵是个极其剽悍的战士,他的剑为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即便如此,凯特琳还是不喜欢这人。他有勇气,力量也不缺,但他心里没有仁慈二字,更别说忠诚。她时常看见他跟兰尼斯特骑行在一块儿,低语交谈,同声大笑。她原本打算当下就把他和侏儒隔离开,但既然答应让马瑞里安一起去鹰巢城,她实在没有合适的理由拒绝他。“随你的吧。”她说,却也发现他根本就没请求她同意。
维里·渥德爵士和罗德利克爵士留了下来,由一位说话轻声细语的修士照料他们的伤势。他们那几匹憔悴不堪的马也被留下。唐纳尔爵士保证会先派鸟儿将他们到来的消息通知鹰巢城和月门堡。有人从马厩里牵来精力充沛、鬃毛蓬松而熟悉山路的马,他们只歇息不到一个小时便又再度上路,朝下方的谷地平原出发,凯特琳走在叔叔旁边,波垄提利昂·兰尼斯特、马瑞里安以及布林登的六名手下跟随在后。
直到他们走过三分之一的下山路,远离其他人的听力范围之后,布林登·徒利方才转向她说:“好吧,孩子,告诉我这场风暴是怎么回事。”
“叔叔,我早不是小孩子了。”凯特琳道。但她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虽然花的时间远远超出预期。她从莱莎的信、布兰坠楼、刺客的匕首、小指头,一直讲到她在岔路旅店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巧遇。
叔叔静静地听着,眉头越皱越深,浓厚的眉毛盖住了眼睛。布林登·徒利是个善于倾听的人……除非对象是她父亲。他是霍斯特公爵的弟弟,虽只相差五岁,但自凯特琳有记忆起,两人便已不和。凯特琳八岁时兄弟俩一场大吵,霍斯特公爵指责布林登是“徒利家的害群黑羊”,但布林登笑着说他们家族的标志是跃出水面的鳟鱼,所以他应该是黑鱼,而非黑羊。从那天起,他便以此为纹章。
一直到她和莱莎出嫁那天,两人的纷争都没结束。布林登正是在婚宴上对他哥哥宣布自己要跟莱莎一起离开奔流城,去为她的新婚丈夫、鹰巢城公爵效命。据艾德慕偶尔写给她的信中所言,从那之后,霍斯特公爵再没提过弟弟的名字。
虽然如此,在凯特琳的少女时代,每每父亲大人太忙,母亲大人又病得太重,霍斯特公爵的子女分享喜怒哀乐的对象,却是布林登叔叔。不论凯特琳,莱莎,还是艾德慕……噢,对了,即便父亲的养子培提尔·贝里席……他都耐心十足地侧耳倾听,为他们获得的成功同声欢笑,对他们幼稚惹来的麻烦表示同情,一如此刻。
她说完之后,叔叔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坐骑沿着陡峭的岩径小心下山。“这事一定要让你父亲知道,”最后他说,“如果兰尼斯特真的出兵,临冬城距离遥远,艾林谷有崇山峻岭,但奔流城恰好在他们必经之路上。”
“这正是我担忧的,”凯特琳坦承,“等我们到了鹰巢城,我立刻请柯蒙学士派鸟儿捎信去。”她还有别的消息要送,奈德交代她通知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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