搂着银元宝嘿嘿笑。
笑了一个月,就在苏锦琢磨如何摆脱大伯父大伯母的控制时,她吐了。
苏锦曾亲眼目睹大伯母生堂弟的全过程,心知她这症状,意味着她怀了书生的孩子。
苏锦怕极了,书生已娶新妇,她真揣着孩子找上门,知府小姐宽厚,兴许会让她当个小妾,万一知府小姐是个妒妇,没准就派人把她灭了。苏锦不想当妾也不想冤死,她想方设法要弄掉孩子,却无意听说这事闹不好要死人的,苏锦登时没胆再瞎折腾了。
孩子不能掉,那就只剩一个办法,在肚子显怀前嫁人。
嫁给谁?
不是苏锦吹牛,镇上喜欢她的男人多的是,老老少少高高瘦瘦,能从巷头排到巷尾,但那些人全都奔着她的貌来的,看她的眼神色.眯眯。苏锦未婚先孕,这是污点,嫁个不靠谱的,将来人家拿这事骂她怎么办?苏锦挑啊挑,看中了冯实。
二十岁的打铁匠,容貌普通毫不出挑,个头跟她一个妇人差不多,乃左邻右舍耻笑的对象。但在当时,冯实是爱慕她的男人中最正派最憨厚的一个,别人买包子,恨不得眼睛黏在她脸上,冯实买包子,耷拉着脑袋不敢瞅她。
确认冯实能接受她的孩子后,苏锦当晚就睡冯实家了。大伯父大伯母一直盘算用她换个好价钱呢,得知此事,两口子就跟自家养肥的猪被别人偷了似的,涨红脸骂她不知羞耻,但又迫于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不得不送她出嫁。
婚后冯实对苏锦特别好,什么重活儿都舍不得她干,赚了多少钱都给她。
苏锦就安安心心地跟冯实过了,街坊们说她闲话,苏锦权当耳旁风,喜气洋洋地开铺卖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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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故事,阿彻懵懵懂懂地知道了,他的亲爹是抛弃娘亲的姓沈的书生。
当时苏锦是这么跟儿子说的:“他嫌娘没有当官的爹,狠心不要娘了,那娘也不要他。娘既嫁了冯实,冯实就是你爹。阿彻愿意喊他爹,他会一直把你当亲生儿子养,如果阿彻想去找亲生父亲,那娘就把你送过去……”
苏锦的话还没说完,阿彻就扑到娘亲怀里嚎啕大哭,不许娘亲送他走。
苏锦怎会舍得送走儿子?这是她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的娃,生的时候差点要了她的命,姓沈的除了自己快活,为她们娘俩做什么了?别说送,就是姓沈的来抢,就是姓沈的拿出两百两千两万两银元宝,她也不会把阿彻给他!
自那之后,阿彻便不愿意出门了,苏锦冯实都挺发愁的,担心儿子想不开,但阿彻并没有嫌弃爹娘,冯实打铁小家伙目不转睛地在旁边看着,像个小铁匠,苏锦卖包子回来趴在床上喊腰酸,阿彻也会有模有样地帮娘亲捶背。
他就是,不想与外人接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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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愿出门,苏锦没辙,以前她试过强行带儿子上街,然后阿彻垂着眼帘哪都不看的样子,深深地刺痛了她。苏锦就想,先这样吧,等儿子再长大点,或许就不畏人言了。
嘱咐阿彻好好看家,苏锦叫上刘婶一块儿出门了,她初来乍到,需要有人领路。
彰城属于辽王封地,乃大周朝东北边境防御匈奴入侵的一处重镇,商贸往来,在边境算是不错了,但富庶远远不如苏锦熟悉的扬州城。视线所及,百姓们几乎都穿看不出身形的厚厚冬衣,灰扑扑的,少有鲜艳之色,苏锦一出现,柿红的小袄就像一团火,引人瞩目。
苏锦奇怪:“这边人都不喜穿红吗?”
刘婶笑道:“冬天天冷,都没闲心打扮吧,天暖和了小姑娘年轻媳妇们就换漂亮衣裳出门了。”
苏锦左右看看,不管了,她喜欢怎么穿就怎么穿。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主街,街道两侧有窄小的面食糕点铺子,也有气派的绸缎庄大酒楼。
苏锦想赁个铺面,但逛了一圈,没有出让的。
往回走时,苏锦瞅瞅街口两侧卖吃食、零碎物件的小摊贩,问刘婶:“我可以在这儿摆摊吗?”
刘婶道:“可以是可以,只是每天都有一堆人抢,来晚就没地方了。”
苏锦思索着点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嗯,文案上的仨男人都有了大概轮廓,你们最喜欢谁?
沈书生:我好看!
冯铁匠:我老实!
萧将军:我,我不需要你们喜欢。
☆、第4章
苏锦特别爱吃肉,一顿不吃她浑身难受。
扬州的苏家,家境还算不错的,隔三差五就弄顿鸡鸭鱼虾,可苏锦是父母双亡的小可怜,爷爷奶奶不疼,大伯父大伯母更是苛待,每次家里做了好菜,一群人就不让苏锦上桌,只给苏锦吃剩饭,一点肉腥都不留。
越是吃不着就越惦记,馋了那么多年,后来嫁给冯实自己有钱了,苏锦开始顿顿吃肉,把自己养得胸脯鼓鼓脸蛋比豆腐还嫩,把冯实养得红光满面肌肉结实干起活儿来更有劲了,小阿彻也白白胖胖的,一家三口就跟锅里的大白包子一样,滋润无比。
可惜出了一次远门,苏锦瘦得男人两手都能掐住腰了,大病两场的阿彻更是成了皮包骨头。
因此,苏锦自掏腰包,一口气买了二十斤猪肉、十斤排骨、十只猪蹄、十只鸡,再加上米面白菜以及摆摊卖包子要用的各种器物,将二两银子花的一分不剩。
这么多东西,苏锦、刘婶肯定拎不动,托各家铺子伙计陆续给送到了千户府。守门侍卫看到猪肉排骨,激动地喉头滚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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