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混蛋!”林洛顿时怒了,一把将那个肇事者揪了过来,箍住他的脖子把它压在了床上。
“知不知道自己错了?嗯?你知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
肇事者完全是一副茫然无知的表情,还以为林洛是在跟他玩耍,顿时高兴的伸出舌头舔了舔林洛的脸颊。
“奶奶个熊!”看到这家伙一点儿觉悟的感觉都没有,还用刚刚舔了他脚趾头的舌头来舔他的脸,林洛忍不住恨恨地在它屁股上踹了一脚,可是看到他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更加高兴摇起了尾巴,顿时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说到底,这家伙只是一只哈士奇,长了一副蠢萌蠢萌的脸,除了犯傻,好像也没啥其他的能力了。
心有不甘的又在这家伙屁股上踹了一脚,林洛这才怏怏地起身换了衣服,然后走出了房间。
被他抛在脑后的哈士奇并没有受到主人冷落的觉悟,立刻屁颠屁颠地跟着他走出了房间。
房间外面是一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小客厅,和卧室里的摆设一样,整个都透露出一股寒酸劲儿,和林洛梦里的海景豪宅比起来,完全就是垃圾站和五星级大酒店的差距。
这就是林洛的家,位于香江湾仔区码头附近的一座普普通通的电梯房。
林洛的父母都是码头附近的工厂工人,早些年从大陆过来淘金,因为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混了十几年,依然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普通工人,也没能力开什么公司或者茶餐厅,所以一直到林洛都已经快二十岁了,家里的经济状况还是非常窘迫。
不过对林洛来说,这一切都已经显得有些模糊而且陌生了,因为此时的林洛,早已经不再是曾经的那个林洛。
准确来说,此时的林洛,拥有了另外一个不属于这个时空的灵魂。
穿越是一件挺复杂而且挺流行的事,具体的细节,咱们就不多讨论了,咱们只需要知道,此时的林洛,身体里住着一个来自于地球二十一世纪的人,至于原本处于这个时空的林洛,估计是跟这个人调换了身体,早就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
此时的林洛,他原本的名字应该叫林骆,一字之差,不过发音却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听到别人叫他的名字,也不会感到有什么不适。
要说不适,那就是对这个全新时空的陌生感了。
这是一个理论上应该和地球处于平行时空的星球,也叫地球,而且历史和国家大概也和地球有七八成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创造历史的那些大人物的名字全都变了,比如中国伟大的开国元勋,不再姓毛,而是姓焦,同样的,米国的那位国父也不再是华盛顿,而是约翰逊。
还有一些历史名人的姓名,也和林洛之前听过的不一样了,比如三国历史中的刘关张,变成了家喻户晓的赵钱孙,而盛世大唐的开创者也不再姓李,真的姓唐了。
这种大局相似、细节不同的历史错位感,经常让林洛感到有些迷惑,因为他总是听不懂别人在说些什么,比如别人口中提到的那些人名,他几乎都没什么印象,只有当人家说到这个人的历史事迹的时候,他才会“哦”一声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原本历史上的某某某啊……
因为这种陌生感,林洛穿越到这个时空之后,一直都处于一种很低调的状态,他一直在努力的学习和融入,融入到这个对他而言原本有些陌生的世界。
不过唯一令林洛感到不爽的就是:为毛人家穿越之后要么是大富大贵,要么是才华横溢,偏偏只有自己穿越过后,连根毛的变化都没有,过去是吊丝,如今还是一个吊丝,过去是穷矮丑,如今……咳咳,仔细看了一下,林洛突然发现自己如今倒好像不再是什么穷矮丑了,虽说家里的经济情况稍微差了点儿,但是他自己本人嘛,嗯,还是称得上比较称抖的,最起码眉清目秀,浓眉大眼,和丑扯不上什么关系,而且身高也还不错,1米78的个儿,不说高人一等,但至少也不算是二等残废了。
只是这样一个堂堂七尺之躯的有为青年,如今还宅在家里啃老,这就让林洛有点儿接受不了了。
本来林洛是还在念书的,他念的是位于湾仔区的一座技术职校,虽然没什么名气,但好在离家近(这是他老母要求的),总算还能学一份手艺(这是他老豆要求的),学校里辣妹又多(这是以前的林洛自己要求的),对林洛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只可惜在上个月,林洛(曾经的)为了泡学校一个辣妹,跟其他班级的另外一个男生干了起来,两人相约到码头附近用西瓜刀互相比划,结果两败俱伤,不但双双住院,还一起被学校给开除了。
离开学校之后,林洛在医院休养了一段时间,正是在那段日子里,曾经的林洛不知所踪,现在的林洛莫名其妙来到了他的身体里。
等到出院以后,林洛就等于是失学踏入了社会,现在他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去寻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了,否则整天宅在家里听他老母的唠叨,迟早要把他整个人给逼疯。
“嗯,工作,让我看看,有什么工作适合我……”林洛一边叼着酸奶的吸管,一边开始为他在这个世界的生存努力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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