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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遍地肮脏的尘世 路上匆匆地走过 被牢牢束缚的洁白美丽 曾经是天鹅……”
被这歌声吸引了注意力的时候,灵子正站在陌生的街头,揉着自己酸痛的脚。
她一直都不喜欢高跟的凉鞋,大学四年,也从来没有穿过。
但今天是应聘的日子,她总要打扮得成熟一些。
所以,她才会倒霉的坐在路边,看着断了跟的凉鞋发呆,揉着走了一天又酸又疼的脚,眼睛一酸几乎哭出来。
就在那个时候,她听到了这支陌生的歌。旋律很简单,但很悠扬,唱歌的是一个女声,低柔而动人,循着声音,很巧的,她看到了一家鞋店。
租的房子离这里还有很远,也许,买一双便宜一些但是脚的鞋,是个不错的想法。
灵子很爱惜自己的脚。
在这南方的小城里,周围随处可见美丽可爱又热情动人的女孩子,她们有灵子没有的漂亮脸蛋,有灵子没有的饱满胸膛。
灵子唯一觉得她们比不上自己的部分,就只有她的脚。
趾肚红润而饱满,趾甲象粉润的晶莹贝壳一般,修长纤细的脚趾整齐的排在一起,拢出秀美的足尖,脚掌并不比她的手掌大多少,看起来既不会太胖,也不会有半点骨感,白玉一样的脚背没有日光留下的半点痕迹,淡淡的青色脉络隐隐浮现,整只脚就好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样,不能再添加一点东西上去,也没有一分多余。
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这样的一双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无足轻重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样炎热的夏天,相熟的同性朋友陪男友的陪男友,上班的上班,而灵子,只能一个人在拥挤的街上奔走,为了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没有公认的魅力的女人,凡事都只能靠自己。
路上车来车往,灵子一时过不去,也就没有起身,看着一边店面橱窗的反光,看着映出的马马虎虎可以算得上秀气的容颜,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起身过马路的时候,热的有些发晕的灵子忍不住想着,就算有个恋足癖爱上自己,也是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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