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人善骑射,从来都崇尚英雄,秦昊杀虎的事前后不到半个辰,便传遍整个会宁府。
一个连鸡都不能杀的人,竟然能杀虎,这事在普通的老百姓眼中就是传奇般的存在,不论是大人小孩,都以目睹秦昊为快。
整整一天,秦昊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猴子,在被人观赏的同时,还要接受别人的指指点点。
而完颜兀鲁就站在他的旁边,对着前来观看的乡邻笑脸相送,笑脸相迎,直到晚上才发现,自己的脸部肌肉,竟然完全僵硬。
会宁府军中大帐,吴乞买铁青着脸,坐在中间喝着闷酒,秦昊杀虎这件事,在他的心里产生的压力是巨大的。
完颜兀术坐在下首,正啃着羊腿,两人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一直这样静静地坐着,无聊地吃着东西。
直到一坛酒喝尽,吴乞买这才放下酒碗,他到现在都不相信事情的结局,“兀术,你跟我说实话,这虎真是那文弱书生杀的?那个什么杨再兴真能一枪贯穿虎头?”
完颜兀术心情也很沉重,闻言点点头,很肯定地道:“没错,这虎的确是秦昊杀的,而那杨再兴的武功的确深不可测,据说此人乃是金刀无敌杨业的后代,还有那个马扩据说是南朝的武举,那个叫吴虎的小孩,手执擂鼓瓮金锤,重逾千钧,这些人都不是善茬呀!”
“嗯……”吴乞买长长地呼口气,神色显得有点凝重,“南朝送来的国书我都看了,真是狮子大开口呀,看他们这次选派的人员,一来是真为谈判,二来也是在向咱们示威。”
完颜死术沉吟道:“高庆斋曾说过,辽国之所以强大,而且一直压着南朝,就是因为有燕云这些汉地,还有那些汉人,这就像是悬在南朝头顶上的一把利剑,随时威胁着南朝。”
“那依你的意思咱们该如何处理?”吴乞买端起酒碗,凝视着这个草原上的第一勇士,征询着他的意见,“他们现在要的地方,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对咱金国何尝不是至关重要?”
完颜兀术目光坚毅,神色冷峻,接过他的话道:“所以,依小侄的意思,咱们先不必跟他们谈判,等咱们尽起金国之兵,收复这些汉地之后,手中便有谈判的筹码。”
“这事关系重大,我也不敢擅作主张,皇上正在上京休整,要不把这些南朝使者送往上京,让他们跟皇上面谈?”吴乞买喝掉碗中酒,说出他心中的想法。
“如此甚好!”完颜兀术沉吟道,“听闻辽帝正避难中京,待军队休整完毕,必将直取,我亦准备到上京向父皇请命,这护送使者的任务就交给我吧。”
完颜兀术虽然号称草原上第一勇士,但因其年幼,在前期的攻辽战争中,并没有参与多少,也没什么功绩,如今是磨拳擦掌,跃跃欲试,在这乱世之中大展身手。
完颜吴乞买点点头,同意完颜兀术的意见,“虽然上京已被攻破,但仍有零星的辽人聚队反抗,一路上要多加小心。”
叮嘱完后,又命令亲随去报知马政,让他们做好第二天开拔的准备,马政得知要去上京,连夜让张毅他们将行礼收拾妥当,只等完颜兀术的命令。
秦昊的东西用不着收拾,虎子早就为他代劳了,自己乐得清闲,闲来无事,便早早地钻到帐篷睡觉了,这一觉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清晨虎子过来叫他吃早餐这才起身。
早餐很简单,每人就是喝一碗羊肉汤,随后便整顿行装随着完颜兀术向上京进发,刚走出十里地,便见完颜兀鲁骑着快马疾追而来。
完颜死术眉头微皱,又是一句胡闹,便没见说别的,完颜死鲁同样报之嘿嘿一笑,也没理他,径直来到秦昊的马前,“小南蛮,你们这是去上京吗?我陪你们一起去。”
这完颜死鲁是完颜阿骨打的女儿,金国的长公主,因为她的腰间长年挂着一个金铃,走起路来叮叮铛铛的,民间就叫她金铃公主。
马政自打来到会宁便被人凉在一边,正愁找不到突破口,见她自愿相陪,正是求之不得,当即笑笑道:“如此就有劳金铃公主。”
马政是这次使团的正使,在称呼上自然要比秦昊他们客气许多,完颜兀鲁嘻嘻一笑,没有理会马政,而是跟秦昊并马而行。
在这群人中,马政他们都是武将,只有秦昊跟王环是文人,但王环自小在燕地长大,后随其父王师中投奔大宋,虽不能说上马杀敌,但骑术还是有的。
而秦昊则是真没骑过马,从登州过来,骑马数天,屁股到现在还疼。
完颜兀鲁见他骑马的样子颇觉好笑,很是别扭,童心一起,右手一探,便将秦昊拉过来,一脚踢在秦昊那马的屁股上。
那马吃痛,一声嘶鸣,甩开四蹄,转眼便跑得不知去向了。
完颜兀术回头见她两人共乘一骑,嘴里又是一句胡闹,却没有去管她,自顾前行,女真族人性格豪放,对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并没有那么看重。
反倒是秦昊被完颜兀鲁这样半抱着,心里总觉得有点别扭,特别是那马一颠一簸的,不时撞在身后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笼包,总觉得有种怪异的感觉,“小姑娘,放我下来。”
“放你下来?你的马都跑不见了,难不成要走路去上京?”完颜兀鲁格格娇笑,非但没有把秦昊放下来,反而抱得更紧了。
吴虎的脑瓜子有点愣,听完颜兀鲁这样说,有点不解风情地纵马上前道,“哥,要不你乘我的马,我走路?”
完颜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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