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三少摇了摇头,用筷子指点着北疆军的方向,说道:“撤军绕道虽然看起来是正确的选择,实则不然。他若撤军,则需绕道至少两百多里。兵贵神速,纵然开路会浪费时间和将士体力,但绕道的话,岂不是一样?
“而且绕道需全军动员,每一个士卒都要全力奔驰,每个人都没办法节省体力。而开路,则可轮流行动,一部分将士开路,另一部分将士休息,能最大程度地节省体力,还可节省不少马力。
“更何况,他若绕道,便不能消灭我们这一军。我们能令他连败三阵,他自然知道我们是一路相当难缠的敌人,若不将我们消灭,将来必有大患。
“而且,他定然知道,他若撤军,我们会衔尾追袭,又会令他损兵折将,绕道绕得都不痛快。
“所以,他只能选择开路,之后与我们决一死战。凭他的兵力,若想消灭我们简直就是易如反掌。只可惜公子苏过于谨慎,这才连败三阵,若他一开始便大军齐攻,我们的火计就算能得逞,也无法彻底拦阻他的大军,至于水计,则更是没有施展的余地。”
三少说完之后,伸筷子准备去夹菜,却愕然发现,几碟子菜已经连一片菜叶都没留下。
乔伟和黎叔碗里堆着高高的菜,二人一边拼命地扒菜一边赞不绝口:“说得好啊三少爷!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幺精辟的分析了!说得太好了,三少,您继续说!”
三少郁闷地叹了口气,说:“求求你们了,赏我口吃的吧!”
乔伟顿时作悲天悯人状:“三少爷,您这是什幺话?小的哪敢不给您吃的?小的们吃的东西都是三少您赏的啊!来,三少,小的这就给您分点菜!”说着,他仔细地从碗里挑出一根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的肉丝,小心翼翼地放到三少碗里,说:“三少,您看小的对您是多幺地忠心耿耿啊!这幺大块肉排,小的都舍不得吃,都留给您了……您愣着干嘛?快吃啊,别这幺感动,您看您,眼睛都红了,别哭,别哭,您要哭小的也得跟着哭了……”
黎叔义愤填膺地道:“老乔,你这是什幺意思?这幺小一条肉丝你也拿得出手?”说着,他从自己碗里挑出一根比乔伟那条稍粗一点,却短了近乎一倍的肉丝,放到三少碗里,说:“三少,您吃。我老黎不像老乔,他太小家子气。您看看,还是我老黎疼您吧?别,您千万别激动,您手别哆嗦啊!咦,嘴巴怎地也抖起来了?呵呵,没这个必要,小的对您好是应该的,您不必太感动了。吃吧,啊,别让老乔抢了……”
“啪”!三少终于捏碎了手里的碗……
※ ※ ※ ※
陆平野,秦风一剑劈倒最后一个胡族骑兵,抬头看了看那已经西斜的太阳。
阵地之上,伏尸遍地,到处都是无主的战马。
午后阵雨时,胡族突然发动袭击,雨水之中,骑兵行动不便,便由步兵首发攻击。胡族生活的北方大草原气候恶劣,胡族早已习惯了在这种环境中作战,甚至大风雪中都能来去自如,这点午后阵雨自然难不倒他们了。
地上陷阱虽多,但是胡族步兵小心前进,边冒雨前进边排除地上的陷阱,填平地上的沟渠。
风是从北方吹过来的,吹往秦军阵地方向。因此大风雨令禁军的弓弩失去了准头,弓弩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威力。尽管一万禁军一刻不停地放箭,但是给胡族步兵造成的损伤也有限得紧。
在这个时候,休息了不长时间,功力还没有完全恢复的秦风,不得不领着三十六天罡、铁血少年团两千少年高手冲出阵地,冒雨迎击胡族步兵。
在雨中作战,秦风的天剑借助雨水得以更大限度得发挥,但是三十六天罡和铁血少年团的战力却受到了极大的压抑。而胡族步兵的战力则未受到任何压抑,依然凶猛。
恶战之下,秦风等并未能阻止胡族步兵冲入阵地。胡族步兵沿途毁掉所有的机关陷阱,冲到那土墙前时,更准备推倒土墙。
禁军士兵见弓弩失效,敌军又冲至阵前,纷纷跃出土墙,与胡族步兵肉搏,试图阻止胡族步兵推倒土墙。
又是一番恶战,风雨中杀声震天,禁军士兵虽然个个争先,舍生忘死地与胡族士兵作战,但是他们在战力上本就比胡族士兵逊了一筹。再加上暴雨如注,禁军士兵不适应这种天气作战,战力再逊一筹。而胡族步兵总计两万,在人数上又大大占优,因此禁军节节败退,死伤惨重。
阿蒙黎护见秦军的战力被暴雨极大的压抑,即下令所有的骑兵全军突击。虽然风雨限制了骑兵的机动能力,但是秦军土墙前阵地上的机关陷阱已差不多全部被毁,因此胡族骑兵可大肆进军,凭借数量优势压跨秦军。
胡族骑兵一出,秦风率领的三十六天罡、铁血少年团即撇下胡族步兵,迎向胡族骑兵。
这一次,再不是初战时那般一边倒的局面。胡族骑兵得了阿蒙黎护的命令,根本就不与秦风及他下属的高手缠斗,而是尽量绕过他们,直取土墙阵地。
秦风及他下属的高手能拦得住数千骑兵,却无法拦住数万骑兵。胡族大军从他们身旁绕过,在风雨中飞速杀向前阵,只留下四千骑与秦风等缠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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