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千字赋,极尽铺陈排比之能事,那几年的高考出了许多文言满分作文,之后便有无数人效仿,当然不乏东施效颦之作。她当时实在不算厚道,这赋是人家写来表达喜爱之情的,她第一反映竟是信上的语法错误。
在她的人生哲学里,对于人家的喜欢,不管怎样,总是要心存感激的。
不过赋这一文体并不属于她的审美范围。她的审美最早是受祖父的影响,她爷爷崇尚朴拙,素来推崇唐代的古文运动,而把五代诗六朝赋看作华而不实之作,认为其形式大大遮盖了内容。
钟汀的爷爷很喜欢她,但喜欢这事儿也不是完全没有弊端,为了维持喜欢,你不得不去做人家希望你做的事情。她小时候从没穿过鲜艳的衣服,蕾丝泡泡袖更与她绝缘。虽然她也不爱,但没体验过也算一桩遗憾。
其实,就连她的朴拙也是形式大于内容的,高中三年,她一直用球鞋带扎马尾,鞋带从小店里买来用水泡了,晒干扎在头发上,和她脚上的球鞋是同色系的。跑步的时候,那鞋带便拂过头发一甩一甩的。
她拿着路肖维的纸条,心也跟带子拂过似的,不过还来不及深思,上课铃声就响了。
那个漂亮的女老师在讲台上讲纯种自交和杂种自交,她在下面记笔记,心脏跟有鼓点儿似的,跳得十分有节奏,脑子里想他那个有点儿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有点儿”到底是几点儿。
钟汀并没等到放学,而是在生物课下课后直接走到了倒数第一排,让他跟她出来一下。路肖维本来并不坐那儿,一个月前原先那位置的人说自己视力不好看不清黑板,问路肖维能不能同他换一下,他二话不说便开始,没两分钟他到了倒数第一排。他原来的同桌是个女生,为他反应如此之迅速没有任何留恋感到十分忿恨。
路肖维没问为什么就跟她走出来,他俩一前一后,钟汀走得很快,马尾尖在她脖子上一荡一荡的,她走到楼道靠窗的位置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的时候差点扑在他身上,他扶了她肩膀一把。
这一瞬间的意外让她大脑一片空白,不过她马上就恢复了镇静。两人的位置倒换了过来,他倚在墙上,双手插兜,俯视着她。
她想他这个人太高了,自己之后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长个子。那天天气很好,跟幼儿园小朋友画的水彩画似的,窗外的天很蓝很蓝,只有一片云彩,像是硕。
钟汀从校服口袋里掏出那张纸,她并没拿眼去看他,只是问,“这是不是你写的?”
她听到他嗯了一声,仍然没抬头看他,“我今天放学后得马上回家,明天放学再等你可以吗?”
还没等他回答,便听到一个中年男人的咳嗽声,紧接着便听到,“肖维,帮我搬下作业本。”
说话的人是彪马,一个中学历史特级教师,他俩的班主任。
外号是路肖维给他起的,因为他所有的衣服鞋子都带着美洲豹logo。
不过彪马却以为这一称呼是钟汀的杰作,只因有一次她大脑当机竟忘了他姓什么脱口而出一声彪老师。
彪马不喜欢钟汀,钟汀能明显地感觉到这种不喜欢,不过至于为什么,她是后来才知道的。中学历史教学某种程度上是应试教育的产物,与时下学界的研究脱节,但这绝对不是普通老师的问题,偏偏钟教授每次在查看完她的历史考卷后,给彪马打电话对他进行一顿彻头彻尾的批判,言辞十分之激烈。钟汀是上大四的时候,听父亲偶然提起才知道的。
不过彪马却很喜欢路肖维,因为他觉得这个学生长得很像他。
其实相比起来,还是波斯猫和老虎长得更像些。
彪马在得知这个外号的第二天,全身的行头logo便换成了对勾。
钟汀毕业那年,彪马的外号正式更名耐克。不久后,她和路肖维也分了手,是她提的,因为她实在感觉不到他对她的意思在哪儿。
那点儿意思,她后来不断咀嚼反刍过往岁月,证明确实有那么一点儿。
她不止一次地想,当时其实应该撞了南墙再回头的,否则永远会以为只要趟过去是一条康庄大道。如果是这世界上最难吃的果子,可她不得不一个个剥开吃,那滋味儿实在算不得好。
原先路肖维折的五角星被她叠成了纸船,放在她家客厅的玻璃橱柜里,人人都可以看到,但没有人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11章
两人之后便没说过话,路肖维倒是没再放那张cd。
到了家,他突然要吃汤圆,钟汀用玫瑰露和麻蓉调了馅儿,和面□□再到煮好一共用了一个来小时,汤汁以前都用的是姜汁红糖,这次是山楂汁,十分的酸。
汤圆卧在梅子青的碗里,颜色十分分明。
汁水浸得汤圆都酸了,他一口咬在嘴里,“怎么这样酸?”
“人啊,多吃酸的好,有利于软化血管。”
“最先软化的不应该是牙吗?你这么爱吃醋,全身连骨头都是软的,牙倒是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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