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哼一声,没说话。
与暮以为他是无话可说,却不料他竟也跟着她一起坐在草地上。
傅致一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他的房间永远是干干净净的,每天都要人来打扫,身上更是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所以当他这么不拘小节地跟她一块坐下时,着实让她有些意外。
“谁跟你说有钱人就没有吃过苦?”他扬眉,看着她的眼神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跩得不得了的四海阁小傅爷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哥哥,“我在吃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喝奶。”
与暮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呵呵两声:“你吃过苦?看不出来。我从来都没见过有比你更细皮嫩肉的人。”
这点倒是不假,他手掌心上一个茧子都没有,比女人的手还嫩,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前还吃过苦。
“那你说说,你吃过什么苦?”
“我吃过什么苦,要真的算起来,那些都是我自作自受,谁让我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又是谭勋?”
“嗯。”她懒懒地抬起头,“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他有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说得庸俗一点就是他是王子型的人,身边的一切都很美好,我就是布满灰尘里的小平民,是连灰姑娘都算不上的那种。灰姑娘至少还有仙女帮忙,我要自己帮自己,拼了命地想要去拉近跟他之间的距离。可到最后我们还是隔得很远,它告诉我,人不怕看不清楚现实,怕的是明明看得那么清楚,知道注定会失败,还要去尝试那种失败的感觉。”
“嗯。”对于她的长篇大论,傅致一只是轻应了一声。
“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特别不屑跟别人谈起感情?”她这样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每天都忙着应酬,有那么多钱,什么美女不主动送上门?随便在里面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她会迁就你、讨好你,众星捧月,这样的感觉一定很好,所以你们从来都不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而心生烦恼。”
他勾勾嘴角,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与暮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聊上的,好像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回去的路上已经是黄昏了,与暮早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响了,偏偏身旁那家伙好像跟她作对,车子开得极慢。
快到小镇上的时候,傅致一才开口:“今晚跟我一起回去。”
与暮:“我不回去。”
眼见傅致一脸上晴转多云,她外加了句:“我好不容易才回来看我爸妈,我想多陪陪他们。”
“那待会儿你跟他们吃个道别晚饭。”
“……”
她有些心烦,讨厌在同一件事情上反复纠结。
从搬出他的别墅,辞了那份工作开始,她便决定要退出这个游戏,她年龄也不小了,没有精力去玩,也玩不起。
早知道没有结果的事情她做过一次,受了教训,也就该知道收敛了。
“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就算我回去了,也不可能跟你回别墅,更不可能去你的四海阁上班。”
她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口气却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冲。
她其实不想说狠话的,只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逼她。
她真的不知道跟他回去还能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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