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丰的房间宽敞明亮,略显凌乱,除此之外再无特色。陆雪征走到床前弯下腰,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而他明明是烧到昏迷的程度了,此刻却像心有灵犀一般,忽然睁开眼睛,望向了陆雪征。
然后他动了动干燥的嘴唇,发出了喑哑的声音:“干爹。”
陆雪征对他笑了一下:“时候到了,活该要病。吃点药、休息休息就好了,别怕。”
金小丰的喉咙发炎,实在是发不出声音了。眼神迷茫的凝视着陆雪征,他的神情忽然显出了孤独与忧伤。
陆雪征不再理他,出门亲自去给他端水拿药。
陆雪征坐在床边,把金小丰扶起来搂到胸前,喂他喝水吃药。金小丰似乎是不好意思了,想要自己坐好,然而力不能支,一个沉重的大脑袋晃了两晃,最后还是向后仰靠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
金小丰一直是处在昏睡中。
根据经验,他知道自己一旦病倒,就至少要躺上两三天,不过应该总不至于病死——只要能够得到照顾的话。
白天会有仆人为他端茶倒水,夜里是李纯看护着他。到了第四天凌晨,他出了一身透汗,头脑渐渐清楚起来,可是四肢完全无力,精气神也被抽空,好像一辈子都没有吃过饱饭了。
他知道这是好转起来的兆头,所以静静的仰卧在床上不言不动,想要等到天亮之后,去喝一点稀粥。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窗外的夜色是越来越浅淡了,但是冬季夜长,所以也估摸不出大概的时间。正在此刻,房门忽然有了开关的响动;随即是李纯哈欠连天的发出含糊问候:“干爹啊……”
金小丰想动,然而动不得,胳膊腿儿都不听了使唤,只听陆雪征低声问道:“今天好些了吗?”
李纯接二连三的打哈欠,哼哼唧唧的答道:“昨天下午又吃了一遍药,好像烧的不那么厉害了。”
一阵微风拂过金小丰的面颊,他知道那是陆雪征走到自己面前来了。
一只干燥温暖的手覆到了他的额头上,停留许久后似乎还是不能确定温度,于是他的眼前渐渐暗下来,鼻端隐隐嗅到了陆雪征的气息。
陆雪征的额头,贴到了他的额头上;两个人的身体,已经拥有了相同的温度。
恍恍惚惚中,金小丰听到陆雪征吩咐李纯:“上午可以喂他吃点米粥。现在还早,继续睡吧!”
奉天之行
在金小丰捧起大碗开始吃干饭时,韩棠已经到了奉天。
他选了一个胖墩墩的小男孩子随行——陆雪征亲手培养出来的干儿子们,自然各个训练有素;然而干儿子们再出去招兵买马,就不一定会引来什么货色了。幸而这帮良莠不齐的家伙各为其主,大部分连陆雪征的面都难得一见,也不劳陆雪征为他们费心。
于是韩棠在一番思量谋划之后,就带上了这么个十二三岁的胖小子。
胖小子瞧着憨厚,其实是个恶狠狠的小坏鬼,天生的贼坯子,可惜落到韩棠手里,正是一物降一物,他那资历和头脑都有限,必然不是韩棠的对手。韩棠在抵达奉天之后,带着胖小子寻找到了盛国纲的那根眼中钉。在眼中钉的宅院附近来回溜达了好几天,他心里有了数,这日就把胖小子打扮成了长袍马褂的小少爷模样,又给了他一把枪,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通;自己则是换上半旧衣裤,头上扣了顶大棉帽子,做那贫苦的百姓模样,手里又拎了一只小包袱——天冷,他冻的两只手没地方放,哆哆嗦嗦的往包袱里插,顺势総-u,n兆x瞬卦谄渲械氖智埂?/p>
藏在远处闲逛了片刻,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眼中钉”带着一帮随从,吆五喝六的从旁边酒楼中走了出来。而一脸富态模样的胖小子大模大样的从对方面前经过,忽然转过身来,抬手就是一枪,当场把“眼中钉”的脑壳打了个四分五裂!
街上静了一瞬间,随即就是爆发似的大哗然。胖小子按照计划拔腿跑向韩棠,要同他一起撤退;可是后方随从也是有枪的,饶他在人群中兔子一样乱窜,几声枪响过后,他还是中弹倒了下来。
胖小子疼了,怕了,但还没有死,捂着受伤的手臂爬起来,哭嚎着寻找韩棠。韩棠见这孩子已经挂了彩,便趁乱在包袱里开了一枪——瞄的非常准,把胖小子打的向后一纵,胸前立时就开了血洞。
然后他随着人潮拔腿便跑,乱哄哄的在前方街口拐了弯。
韩棠孤身一人住在奉天,轻松之余,忽然想逃。
他手上有笔积蓄,不大不小,总够他隐姓埋名的过两年安稳日子。当然,叶三小姐那边是不能再去联络了,他爱她,即使不能暗暗的保护她,至少也不该再给她带去危险。
他年纪轻轻,一表人才,就算失去了叶三小姐,将来也还会有赵四小姐王五小姐等着他去相识。他想如今正是个最好的机会,也许自己真的该走。
但是转念想到陆雪征,他心里一酸,却是又迷茫了。
陆雪征在他最痛苦、最弱小的时候拯救了他,养育了他。回想起近日来的点点滴滴,他承认陆雪征是真的疼爱自己。可干爹就是干爹,他没办法把干爹当成爱人。如果这种行为可以算作报恩的话,那他愿意充当对方的伴侣与玩物;但是陆雪征对他的感情显然没有这样简单。
他迎着对方那滔滔的爱情浪潮,深刻的感到了窒息和绝望——无边无际、没完没了。只要陆雪征不死,他就别想自由。
韩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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