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俩站在灶边闻着香味,叶晓峰已经加大一把火收干汤汁,再次撒上香菜末和细盐,三大碗香喷喷的香菜蘑菇烩饭已经出了锅。
“哥,我吃不了这么多。”兰儿捧着自己的大碗,有些迟疑。以前她都是和稀粥,现在吃的是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眼瞅着自己胳膊腿上已经开始长肉了。
“吃吧吃吧,吃过之后才知道自己吃的了还是吃不了。”叶晓峰如何不知道妹妹担心什么,但是在他看来,兰儿那点小担心完全不用放在心上。就她现在这把瘦弱的小身子,比过去那些哭着喊着要减肥的女孩子们可是瘦多了。这些日子虽然眼看着稍微长了些许的肉,但是在叶晓峰看来还远远不够。
这女孩子并不是瘦了才好看,还要配合她本身的长相气质。兰儿是个鹅蛋脸,整个人应该是莹莹润润的才好,下巴能插死人的,又有哪里好看了。
叶父早就被香味吸引了过去,也顾不得烫一大口就吃到了嘴里,顿时憋的脸红脖子粗。
烩饭刚刚出锅,就算是看着表面热气撒了一些,底下还是非常烫的,这一口叶父差点连舌头都烫伤了,顺着喉咙下去的时候还扭曲着脸用手捂住胸口。
叶晓峰差点笑喷,不过他随即也发现这饭吃起来实在是香的很。
菌菇都是野生的,滋味比那些人工培育出来的要强上不少,香菜新鲜味浓,特别的香气新鲜的口感,让这道几乎没有荤腥的烩饭滋味十足。
“晓峰,这饭这么一煮还真好吃啊。”叶父被烫了一下,被迫缓慢地吃起来,不过几口下肚,那从未尝过的新奇吃法还是让他惊艳不已。
这糙米饭本身是粗砺的米,看上去比细米发黄发绿,闻上去还有些味道。糙米不但不容易熟,而且味道也不好,但是好在这种米比细米要便宜,同样一石稻米,打成糙米和打成细米出来的斤两可差了不少。
本来就是为了填饱肚子,没想到被叶晓峰这么一煮,粗糙的饭食竟然成了美味佳肴。
“这叫烩饭,这里面除了昨天我们采到的那些菌菇,还放了骨头汤,再加上这新鲜的香菜当然好吃了。”叶晓峰眯着眼咀嚼着嘴里的饭。
用糙米做这烩饭最合适了,细米比较软,就算隔夜了也不会变的更硬,做烩饭难免太过湿软,但是糙米不同,他本身就比细米硬,隔夜已经是恢复的米粒原有的筋道,让这糙米充分吸收了菌菇的鲜美,变的滋味十足。
吃过饭碗筷匆匆收拾到一边,叶父刷净大锅开始烙烧饼煎肥肠。叶晓峰则拿着他自己买的和昨天从苏墨辰那里讨来的调料,准备研究一下新得到的配方。
虽然还缺少主要的酱油,但是这方子去掉酱油就是清汤方子,倒也无所谓。叶晓峰按照心中熟记的比例将各味调料放入一块纱布上,又将昨天采到的灵芝用小刀细细的刮下几小片一起放入,央着兰儿帮他细细的缝好。
外屋的两口锅都被占着,一口熬着蘑菇骨头汤,一口烙着烧饼,叶晓峰只能用侧面厢房的大灶。不过叶家人口少,这侧面的厢房连个门窗都没按,只是天气热时当个厨房使。厢房里同样有两口灶,因为近来天气转暖,再过些日子屋里烧火做饭已经不合适,所以这两口灶也洗刷的干干净净的了。
头天吃的好的村民的都陆陆续续的来了,因为不是集市,所以来的并不多,而且大多是本村的村民。这些人有很多是昨天没有吃到的,强烈的好奇心,加上看到其他人吃的满嘴流油的馋意,让他们想着怎么都要来吃一次。
不过他们一进院门,就闻到一股奇异的香气,有点像他们平时有个病灾的喝的中药味。不过这种药味并非苦涩之味,而是一种淡淡的药香,香气中还混杂着别的味道,总之让人忍不住闭上眼深深吸上一口。
“叶老二,你家这是做啥呢,怎么这么香?”为首的一个中年汉子抚着咕噜叫的肚子忍不住问。他昨天并没有来,吃到自家小子买回来的肉夹馍,满脸的惊讶。这东西油香软糯,虽然有些冷了,但是依然觉得好吃,也可以想象出来,新鲜刚出炉时,热乎乎的该是多好吃。“昨天那个啥煎肠的肉烧饼来俩,再来一碗你们那馄饨。”
“我家小子正捣鼓吃的呢,胡老七你咋有空来,今天不去集上?”叶父切开了俩刚出锅的烧饼,麻利地填上切好的煎肠让来帮忙的虎子送过去,自己又盛了碗骨头汤亲自送过来,“馄饨今天没有,这里面的菜都是新鲜的,昨天孩子们没采来。这汤给你,不要钱!”
“钱赚不完,今天歇歇。这汤真不要钱?”胡老七朝着肉夹馍大口咬下,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对。”叶父点头,又朝着院子里已经各自坐好,开始喊着要吃什么的众人大声道,“各位,今天真是不好意思,这馄饨没有,不过今天每位买肉夹馍的乡亲,汤都是不要钱的,而且还能续汤。”
“真的。”听到不要钱,众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因为以前叶家这肉夹馍也是买两个就送碗汤。但是今天这还能续汤让众人大吃一惊。
那汤他们都喝过,虽然馄饨是有肉的,卖的上价钱,但是这汤是不要钱的,偏偏也同样有肉的味道。他们本来觉得这买肉夹馍送一碗已经十分实惠了,想不到今天竟然还能续汤。
有的人蠢蠢欲动,甚至还有将身边带来的小孩子拉过来低声嘱咐几句,让他们回家叫上其他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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