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计在于晨,隐喻着每一天最美好的时光都在早上。早上的时间,我们可以一边享受温煦的阳光,一边思考我们的人生。
但是有些人却不尽是如此,就像这个男人在如此脏乱的环境里还能长久住下去。在这繁华的城市里,有着一间不起眼的房间,里面凌乱的画面与外面世界的繁荣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如此的凌乱不堪,真是佩服这房间主人的忍耐能力。衣服堆得有小山般高,沙发、客厅里到处都是脏乱一片,连棕色的台灯罩上面也挂着一条黑色内裤,白色的休闲鞋已经变成灰黑色,还乱丢到屋子里面,电脑桌前还放着一个吃完没有扔掉的方便面盒。电脑黑色的屏幕上显示出床上的画面:床上的黑色床单已经接近一半掉在了地上,深蓝色的被子更像出了事的飞机一样,已经完全脱离了轨道掉落在地面上,隐约中可以看到被子下面还有着一些脏衣服。床上躺着一个睡得不亦乐乎却只穿着黑色的内裤的男人,整个人呈现成一个“大”字型趴在床上,从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覆盖了他的全身,显而易见,这脏乱的环境并没有对他的日常生活造成不便,还已经习以为常了。
突然,一个极高分贝的起床铃声响彻整个房间,男人措手不及,被这一阵铃声吓醒,还连带身体失去平衡的摔倒在床下,一个帅气的平躺落地式,动作干净俐落,一气连贯好不让人称赞。
男人脸上痛苦的表情似乎在控诉着是这个声音惊扰了他的美梦,没有睁开眼睛,双手在杂乱的地上摸索了一番才找到罪魁祸首——手机。愤愤地关掉手机铃声后,睁开了双眼,看到从窗外照射进来的强烈阳光,这才意识到上班时间又到了,想再睡下去已没了睡意,他这才慢吞吞地像只蜗牛一般从地上爬了起来,看到了躺在地上皱巴巴的被子,很是随意地一脚把被子踢到床上,把被盖住的裤子拿起来穿上去。穿好裤子便转身走进厕所去洗漱。出来后就站在一堆衣服前皱着眉头,不知从何下手,最后,从地上捡了一件看起来稍微不是那么脏的衣服穿上。边穿着衣服边矮下身子寻找着那一双休闲鞋,可是怎么找都只有门口那一只,另一只却无影无踪,正想发飙的时候,这才发现位于窗台上有一只可怜巴巴的鞋子,挠挠头,走过去把鞋子拿下来便穿上,脚指头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鞋子里面,倒过来一看,“咚“的一声,一把金色的钥匙便从鞋子里掉落,原来他房间的钥匙在这里呀,还以为不见了呢,一想到他老是这么健忘,他顿时就觉得无奈……弄好之后便下楼开着自己的私家车上班去了。车子里干净得一尘不染,东西摆得整齐有序,还留着一丝淡淡的花香味,再拿去跟他的住所来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没有人敢相信那间房子是他所住的。他开着最慢速在公路上行走着,因为此时刚好是上班的巅峰时刻,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子特别多。汽车“咻”的一下停在了警察局门口,下车前还不忘了拿几粒口香糖放进嘴里,这才帅气的下车去。
随后,他出现在自己的工作部门——重案组。
他是重案组中的一员,大家都只喜欢亲近的叫他阿轩,他的全名很有诗意范——范轩,轩意喻器宇轩昂,气质、风度出众,不同一般。可是他这个人却没有一点诗意范的样子,虽然他不是诗意范的范轩,但是他却是流氓范的“范轩”。对于大家来说,他这个人平常做事不认真,从不遵守纪律,像个小混混,而且他比较好色,一看到美女就会昏头,所以这无疑就是一个喜欢美色的流氓警察。就是因为这样,常常接到他人的投诉和上级的批评,但是警队却从未辞退过他,这是为何呢?因为他拥有着异于常人的破案逻辑,是警队中破案率最高的人,所以这就是警队迟迟没有辞退他的原因。
“各位,早啊!”走进重案组,他便跟已经到场的人打了个招呼。
这时,办公室里的人都诧异地看着走进来的范轩,这让范轩感觉像是比太阳打西边出来的事还要让人惊奇无比。
“阿轩,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过来,这不像是你的作风啊?没发烧吧?”重案组的组员大李一看到他,就惊讶地说道。范轩听了他的话,满头的黑线,大李说完便转过身笑嘻嘻地看着他。
“哈啾!”大李刚转过身脸上就刚好迎接了范轩的口水,嘴角的笑弧也顺时僵在那里。
“范轩,你是故意的!?”大李气愤的说,眼神怒得可以射死范轩了。
范轩擦着嘴巴委屈地说道:“这也怪我呀?是你说我发烧的,所以我有可能真的发烧了也说不定呀,你也看到我要打喷嚏了,你也没有闪开呀,这明显不是我的错嘛。”
大李听后还认真地想了一下:“好像是耶。”
范轩无奈地看着这个无良的孩子,为他感到同情,便拍了拍大李的肩膀说道:“大李小朋友,我为你感到同情呀。”随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范轩,今天可真的是太阳从西边自个儿升起来了啦?”坐在范轩对面的小秋对他今天的表现也是惊讶不已。
“别提了,我也想从西边出来,一大早就被吵醒了,还真的不是一般的累呀。”范轩立刻换上一张累极了的表情。
大李是出了名的八卦,所以一听到范轩说的话有那么暧昧的味道,便像一只苍蝇一样死粘着嗡嗡地叫:“你昨晚是不是又有美女在身边陪着呀?漂亮吗?昨晚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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