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麦启贤实在急了,骂于归不够意思,说他是不把自己当朋友才这么客气。但于归却对他说正因为是朋友,所以在某些原则性的问题上才更要坚持。不单方面地欠人情,友情才能持续得长久。
听过于归这话之后麦启贤就不好意思再生气了,但是往往看到他跑得辛苦还是会忍不住提,当然结果都是被于归果断拒绝,麦启贤也拿他没辙。
话说回来,于归现在躺在床上想起明天要做翻译的事,就又翻身起来用手机查从法拉盛到大西洋城的路线。虽然那里他已经去过不止一次,但因为纽约地铁在周末的时候经常会因维护而停运,所以他在每次去之前都得重新确认一遍线路的可行性,以确保自己不会迟到。
这年头一百美元一个小时的零工可不多,他不想因为一时偷懒而搞砸了。
临睡前,于归合上双眼,脑海里不知怎的竟浮现出今天遇见三次那人的脸。虽然每次都只是匆匆打个照面来不及仔细观察,但于归发现自己竟还把他的样子记得挺清楚的。
大概是因为他长得有点帅,所以印象才比较深。
于归这么想想不由在心里笑了下,他什么时候也成了一个看脸的人了,一定是被麦启贤给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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