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秋在现代是个有技术的人,可计算机在这里找不到一点儿市场,这种技术有等于没有。
其实就耿秋这种没吃过多少苦的人,来到古代生活技能并不高,好在他一来就白捡了老婆儿子,而且这老婆还自带了一笔不多不少的嫁妆(二十多两银子,在这个朝代,穷人家一辈子怕也赚不到呢。),要不然他怕是要饿肚子了。
老天没给他什么金手指,在这里又人生地不熟的,古代又不比现代,人口管理的很严,不能随意离开户籍地。他除了跟着阿昊混之外,还真不知道上哪儿去。不过命运也算是给他的一些福利吧。经过这几个月的体力劳动,他的身体素质比以前强太多了,现在背个百八十斤重的东西,走山路都能很轻松了。
这要是在以前完全不可能,他的身体虽然不错,可那都是健身房训练出来的,那里比得上现在。他刚开始过来时,穿的原主的衣服,那人至少比他矮五厘米,但耿秋穿人家的衣服也勉强能穿。因为人家比他壮实多了,所以上衣小袄夹袍子他都可以穿,当然除就是显得有点空荡荡,但裤子却短了一截。而现在他看着自己一身紧致有力的肌肉,不禁有点想笑,以前做梦都想锻炼出一身肌肉来,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完全在他不经意中就得到了。
“喂,想什么呢?”阿昊瞅着耿秋,小声的问道。
“有点累了,能想什么啊,我现在就想有吃不完的米和肉。”耿秋自嘲道。
“唉,都怪我,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我明天要更加努力去打猎了,一定要搞些肉回来吃。”阿昊有些伤心的说,他现在也很馋肉了。天天体力干活,还吃不上肉的生活,他也不乐意过。特别他还是户主,一家之主不能让家人吃饱肚子,完全是没能力的表现啊。
“呵呵。早点睡吧。”耿秋听了他的这些话,简直想笑都笑不出来,一想到自己一个大男人还得靠别人养,心情也不太好。
结果半夜做梦,耿秋都在啃红烧猪脚,只不过刚咬一口,就痛醒了,原来咬得是自己的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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