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着兵马赶了两天的路程,张清等人终于是回到了博州。然而他们进城时见到的景象却是与往常不同,虽然是如同往日一般喧哗热闹,但是人潮却是朝着城中同一个地方涌动。
“快,快,那打虎英雄就在府衙门口呢,去晚了,可就看不到了!”
“谁知道是真是假?”
“那英雄进城时钱二就在城门口,不信你可以问他。”
“钱二,你真的看见了?”
“那是,看得真真的,老大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好多人都见着被抬进城中了,还能有假?”
听见议论声,丁得孙与张清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对方眼中的好奇心,张清便道:“正好咱们要到府衙去,顺便就去看看热闹吧。”
“正有此意。”
说完,两人将亲兵打发回营,只带上几名亲随,顺着汹涌的人潮往府衙方向行去。
虽然骑着马,但是在汹涌的人群中也快不到哪去,花了小半个时辰,二人才来到府衙门前。
此时的府衙门口已经被围堵得水泄不通了,围观的人群不时传来两声惊呼。
“当真是好一条大虫!看样子,怕不是得有好几百斤吧?”
“虎死不倒架,看那大虫的样子,虽然死了,看起来也好生骇人!”
“看你那副熊样,要是见了活大虫,只怕是要手脚发软,屁滚尿流吧!”
“是是是,你王三厉害,真要有本事,也去山上猎这么一只大虫来啊!要是你能打来这么一只大虫,我就服你,不然的话,少在那说屁话!”
“就他王三那两下,要说打个兔子、野鸡还凑活,打大虫,你也太看得起他了。看看那位打虎的好汉,那身板,怕是再来几个王三也比不上人家。”
“哈哈哈”
听着身边传来的说笑声,张清和丁得孙下意识地抬头望府衙大门看去。两人骑着高头大马,虽然围观的人很多,还是好不费力地看清楚了府衙大门前的情形。
此时府衙门口的台阶上,放着一只巨大的虎尸,旁边站立着数名猎户打扮的汉子,其中一名大汉却与那几名猎户不同,只是寻常百姓打扮。那吊睛白额大虫虽然已死,四肢都被捆绑在一张简单的担架上,但是那扑面而来的独属于百兽之王的煞气仍旧让人侧目。
那虎尸固然让人侧目,但是那立于虎尸旁的好汉却是更吸人眼球。虽然因为发髻有些散乱,垂下的发丝遮住了眼睛,但是,张清还是从那双虎目之中看出了桀骜之色。并非是骄傲自负,而是基于对自己的自信透露出的眼神。
张清眼神一凝,仔细上下打量了那大汉几眼,又看向那只死虎,半晌之后,才说道:“那人好生厉害!”
丁得孙好奇道:“都监何以见得?虽然能猎虎,却不见得武艺就能有多高强吧?”
“光凭猎虎自然算不得武艺有多高强,凭借陷阱、wuqi之助,你我也能做到。可若是空手打虎呢?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吧?”
“这赤手空拳打虎,都监是怎么看出来的?”丁得孙不敢置信地问道。猎虎已是难事,更何况只凭一双拳头与百兽之王肉搏,还要将之打死,简直骇人听闻,也难怪丁得孙不信。
“你仔细看那老虎的头颅和那大汉的双手。”
丁得孙依言看去,只见那大虫头面上黑红一片,血液虽然已经开始干涸,细看之下,还是能看出来,血液都是从七窍之中流出的,而虎尸上却没有其他伤痕。
再看那大汉握成拳的双手,只见模糊一片,上面也尽是黑红色的血迹。“果然是只凭双拳就打死了这么一只大虫吗?”丁得孙喃喃道。
张清与丁得孙下了马,在几名亲随的帮助下挤进了人群之中。
“吱嘎嘎”府衙的大门在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中打开,博州府尹在十数名衙役的簇拥下走出大门。
一出门,府尹就见到了府衙门口的那只斑斓猛虎,啧啧有声地赞叹道:“果真是好一只凶恶的大虫!”欣赏完之后,有转向虎尸旁边站立的数人问道:“哪一位是打虎的英雄?”
“不敢当府尹相公谬赞,只是寻常粗汉,有几分拳脚、气力,能打杀此大虫,也只是运气而已。”那大汉越众而出,举起沾满血腥的双手抱拳说道。
“壮士此言谬矣,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这打虎的本事可不是人人都有的。”府尹也不嫌弃大汉满手的血腥,把着大汉的手接着说道,“此等恶兽,若是于山林盘踞,也不知会残害多少无辜的百姓性命。听闻壮士打虎之举,本官特意将壮士请来,一来是见识英雄,二来也是想代表百姓,对壮士表示谢意。”
“小人不过是适逢其会,遇上这几位猎户大哥被这大虫追杀,这才出手相助,若是凭我一人,只怕也拿不下这大虫,因此不敢居功。”
“武二哥,休要谦虚,全靠你一人出力搏杀,我们哪里出了什么力气?”那几名猎户打扮的人赶紧说道。
“各位都有功劳,我看这样吧,这大虫就由府衙出钱买下,出双倍的价钱,算是对各位壮士的奖赏。如何?”
“这如此,武松就多谢大人厚爱了。”
原来打虎之人不是别个,正是与李瑾分别年余的武松武二郎!
那府尹说道:“眼看已是午饭的时辰,若是武壮士不嫌弃,随我到府衙吃杯水酒如何?”
“粗鄙之人,只怕难登大雅之堂,只怕坏了府尹相公的雅兴。”武松谦让道。
张清和丁得孙此时已经挤到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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