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公司的要求,最低也是一本,还要拔尖的。”
这话不需要多说,周渡就明白了,赤着耳朵将脸埋入碗里,他就是个一般般的一本生而已。
宋真咽下口中食物,问:“你跟温总是朋友还是什么?”
周渡艰难的抬起脑袋,仔细想了一下,“我和温总用‘蜻蜓点水’四个字形容。”
宋真暗自吐气,说:“我还以为你们是朋友,或者说,是亲戚。”
周渡笑道:“能有温总这样的朋友,简直就是人生中的一笔光辉,璀璨夺目。”
对于职场,周渡懂,又不懂,可不管如何,有些人该撇就要撇,有些事能尽早防范就尽早的未雨绸缪,莫等惊涛骇浪时,方才一行清泪到天明。
跟宋真吃完饭,宋真带他去休息区,里面有书还有咖啡和甜点,周渡顿觉世界观刷新了一下,这地方真的太人性了!果然,坚持来上班还是对的。
下午班的时候,温云泽与周渡擦肩而过,周渡有些心虚,以为温云泽会不高兴,但事情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温云泽含笑点头而过,仿佛相似又如似不相识。
魏妻吃过午饭,两点半被司机带到片场去,若非有沈清秋他倒也不会大老远过来看一下。
下车后,助理事先安排的临时助理连忙过来接,将人当宝贝似得碰到里面。
到场的人不甚很多,魏妻看了一眼,他还记得几个演过电视的演员,其中也不乏新面孔。当然,他只是记得,却不了解,而演技他更是不知道。
“魏董事长。”沈清秋一如沧海一粟,还偏偏是高领之上的,于众人之中,独自靠着墙边。如似被遗弃的人,却又精致迭丽,气质非凡,更觉是他遗弃了这个世界。见到魏妻的时候,方才如被释放的囚犯。
魏妻寻声过去,这一路不乏那些演员和演员助理的目光,他走的稳稳妥妥,不急不缓,目不斜视。
“你似乎不高兴。”魏妻太了解沈清秋了,这人不喜欢热闹的地方,更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如他的名字—清秋,冷冷清清的与世独立。
但他今日能来,可见跟这个陈晓星还有点渊源。
沈清秋‘唔’了声,声音很低,无框眼镜下的双眼布满冷清和半点厌倦,懒懒扫过一边的人山人海,说:“什么时候结束?”
这可不是魏妻说的算的,“陈晓星没有助理吗?为什么是你来?”
沈清秋有些无奈,“如果可以不来,我倒想去喝杯咖啡,或许能榜上大款。”
魏妻看了他一眼,才想起沈清秋至今还是单身,心中大概还惦记着于高三各奔东西的那个人吧!
“你就是大款,该别人榜你。”魏妻认真的说,说完让助理去买咖啡过来,又说:“其实,那个人就在本市,我想你应该知道。”
“嗯。”沈清秋平静的嗯,“不过,我妈给我安排了一个人。”
魏妻微惊,“该不会就是……”
沈清秋点头,最后笑道:“有时候你不得不屈服于自己的身份,歇斯底里的反驳,最后还不如顺应来的轻松。”
“你累了?还是觉得,有些错,即使是时光荏苒,也不可能一笑而过。”魏妻语气柔和的说。
沈清秋跟秦默书相识于高中,从高一的你追我跑到高二的你侬我侬,甚至许下腻歪的山盟海誓,最后,还是走上高三的分道扬镳,两地欢喜。
情深不寿,好聚不好散,分别后,是念想或是怨恨。
沈清秋轻轻吐气,抬起头时,容颜焕发,一撩鬓发,笑道:“不提了……去看看陈晓星的表演。”
魏妻点头。
陈晓星第一次在人海中看到魏妻,那个男人一身黝黑西装,身材挺拔伟岸,英俊的脸庞直直撞击他的心。
相比之下,与他存有婚约的沈清秋,此刻看起来,倒也逊色许多,或许,沈清秋更适合下。
眼见男人越走越近,心跳加速如似马达。
喜欢一个人,就在看去的那一眼,或是厌恶至极,或是一见钟情。
而陈晓星就属于后者——一见钟情。
作者有话要说:
小姑娘们,千万别学周渡的心态,人家背后有魏妻,不工作都没事情,照样住好房子。
要励志,知道不?
生不是富二代、官二代,那就努力做个二代他爹or他娘。------------共勉哈
{可能觉得我文风有点跳,这几天一天一个样,主要是看文受到一点影响,不知不觉得的就变了。我今天终于下定决心要努力翻身不作咸鱼了,这才回到正常文风。嘿嘿!}
下一个文:
偶像包袱1kg邪魅吐槽偶尔狂犬发作x从野性到狂狷蜕变到痴汉腹黑
{骆时清x骆二狗}本文也快了吧!按照我日更的速度,真的就很快完结了。
第24章 夫夫两处开花
魏妻止步于前,陈晓星眼眸如剪水一般,澄清的时候犹如一朵白莲花,纯洁而不可沾染,只是眼眸深处的污浊却并非一般人能看得出来的,
“魏董事长,”陈晓星十分尊敬的弯身,而后才看向沈清秋,神情不改,“清秋哥哥。”
“试镜了吗?”纵然是不太愿意跟眼前这少年有过多的关心,但出于他们现在的身份,这些关心却又不由分说,不管谁心不在焉都必须共勉着粉饰太平。
陈晓星的目光总是时不时的瞄向魏妻,仿佛要一次性将他这个人的一点一滴全部记入脑中,若是再仔细一点,那就是连他几根眼睫毛都要记得刻骨铭心,听到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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