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的西屏闻言,住了脚,“诺”。
沈耀的脸刷白的,像是陡然之间被什么抽去了血色,他的脊背挺得直直的,过了一会,才艰难的问道:“崔闽能不能治?”
第六十四章 不能嫁他(三更)
十八娘摇了摇头,崔闽最后给沈耀治腿的那次,十八娘问过他了,“我还有得治吗?”
崔闽却是不答,只说,“你这病,我不接。”
怪医崔闽,只医能医之人,他不接,也就是治不好了。
沈耀一听,腿一软,跌坐在椅子上,他伸出手去,捂住了十八娘的眼睛。
“都怪哥哥们没有用,不但不能为你遮风挡雨,连帮忙都力所不能及。你允诺了李子期什么,我去还他。”他的声音有些潮湿,沙沙的。
十八娘想,沈耀大概是哭了。
“所以,哥哥要替我嫁给李子期吗?”十八娘眨了眨眼睛,长长的睫毛像是刷子一样,耍刷在沈耀的手心里,他觉得更加酸楚。
“啪”的一声,沈耀一掌打在窗棱上,怒道:“无耻小人,乘人之危,你才十三岁,他都多大的人了!”
十八娘一愣,脱口问道:“李子期到底多少岁了?这我确实不知。”
沈耀一算,哑声了,咬牙切齿,那两个字像是挤牙膏一样的从嘴里挤出来:“十六。”
“不可能吧!他才十六岁,我一直以为他已经二十六了……”十八娘也惊了,李子期是黑羽卫副使,仅在段齐一人之下,可谓是位高权重。
而且他虽然嘴欠,办起正事来还是非常可靠的,她当真没有想到,他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那他长得实在是……太着急了。
转念一想,二十六的话,也不能还没有娶妻,甚至口里还说着什么喜欢的姑娘之类的话了。
沈耀咳了咳,“那他就更可怕了,才十六岁,就杀人不眨眼,而且他还有胡族血统,不是什么好人。你不能嫁给他。”
原来,李子期是这么一个猫嫌狗弃的人。
“好好好,既然大兄不满意,那就不嫁。”她活不活得到嫁人那一天都不知道呢,和沈耀因为这个起争执,不值得。
沈耀这才满意,说道:“以后,大兄会从别的方面补偿他的。你的病也要治,崔闽治不了,总有人治得了。大兄一定会让你幸福平安一世的。”
说到最后一句,他又有些哽咽,伸出手来,捂住十八娘的眼睛。
十八娘心里软软的,她的哥哥不但心软,还喜欢哭,而且在哭的时候还怕丢脸。可就是这样的沈耀,也挺直了脊梁,想要给她依靠。
过了会儿,沈耀又开口说道:“十八最近不要动武归,朝华刚倒,父亲不会同意在这个时候处置她的,会显得他急功近利,薄情寡义,毕竟他对武归已经一往情深多年了。”
十八娘点了点头,她也是这样想的,沈泽很好面子,不会留下这么个把柄。
“另外,父亲说已经在给阿琅议亲了,他虽然现在有些不着调,但是却是一个很好的人,和沈瑜他们不是一路人,所以,我想等他娶了妻之后,再惩治武归。当初阿松给我用的那些药,还有我那院子里的吃穿用度,很多都是阿琅偷偷给我送过来的。”
沈琅大约只在沈耀面前,才是一个好人。不然,怎么对着亲弟弟沈瑞,说扇耳光就扇耳光。
“知道了,大兄。我们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十八娘说着,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锦盒,递给沈耀,问道:“大兄,当年你在母亲身边,有见过什么特别的明珠吗?”
赵义那么紧张的抢朝华的珠子,还对沈琴和十八娘都多番试探,朝华又说鲁萍不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那么应该,鲁萍也有一颗特别的珠子。
沈耀打开盒子一看,里头躺着的正是赵义赏赐给十八娘的那颗明珠。
这珠子十分的圆润,散发出淡淡的粉色光泽,一看十分的贵重。
“让我想想,我好似是见过的。”沈耀握着珠子皱着眉头,突然恍然大悟,说道:“的确是有一颗。刚开始的时候,母亲都给我当弹珠子玩,后来有一次,母亲的一个指环,戒面掉了,就用那颗珠子给补上了。”
十八娘心中一凛,果然是有的。
“那大兄还记得那指环长什么样子吗?不知道是不是还在母亲的梳妆盒里。”十八娘有些着急的抓住了沈耀的袖子,问道。
沈耀突然想起了在大理寺,赵义割掉了朝华脖子上的一颗明珠,整个人都不好了,“你是说母亲也……”
十八娘郑重的点了点头。
“不要急,千万别让人看出了不妥。母亲并不喜欢戴首饰,所以那指环也很少戴,我记得是请了一个老师傅,给雕成了一朵花儿。如果没有被偷走,那应该还在,我悄悄的去取来。”
沈耀说着,就回去了自己的院子,鲁氏的嫁妆,十八娘交给他之后,就全部拖到这边来了。
不一会儿,沈耀又回到了寻梅院,从袖笼里取出了那个指环。下面是用素银当底托,上面缀着一朵花儿,除此之外,并无其他装饰。
这戒指太素,在鲁萍的首饰盒子里,一点都不起眼。便是赵义和朝华来寻,也万万不会想到,竟然有人舍得把价值连城的明珠,大刀阔斧的雕成了这副模样。
十八娘将指环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也并没有发现什么神奇的功效。朝华可是凭空变出了一条鞭子的,那这颗明珠,到底要怎么使用呢?
两兄妹面面相觑,实在是看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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