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有了充足的食物,他的体格壮实了许多。
而每天晚上那几个时辰充足的光照,也让他能安心学习,学多了,心里的底气也更足。
所以,即使有考试的压力,他的心态也一直保持平稳。
虽然是头次下场,但他也可以保证自己发挥出了自己的最好水平,由此才能在府试中名列前茅,一举得中秀才。
再三向路鹿表达了感激之情,见便利店外面的鞭炮声连绵不断,宋程灵机一动,就问路鹿他这里是不是过年了。
得到路鹿肯定的答复,宋程就自告奋勇地帮路鹿写了一副对联。
一段时间不见,宋程的字也有了明显的提升,路鹿谢过宋程的笔墨,把真*秀才给他的对联好好收起,准备明儿一早就把对联贴在便利店外面,管它搭不搭,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忙乎完对联的事,又聊了一会儿,宋程就起身告辞。
考上秀才后,他也不能就此松懈,反而要更加努力,才能考上举人。
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忙家里的事,所以松懈了读书。
不过等忙完琐事,他还要再次捡起书本。只是以后,他可能就不常来便利店了。
之前多次在便利店蹭吃蹭喝,他也很不好意思。
现在有了条件,他的自尊自然就不容许他再干出这种事。
但临走前他和路鹿说过,即使不来读书,有空他也会常来店里看看。
送走了宋程,时间也不早了。
路鹿听外面的鞭炮声渐止,就赶紧挂牌休息,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清晨一早,他就起床洗漱,然后急急忙忙的把宋程的那幅对联挂在了便利店门口。
在他挂对联的时候,门口路过了一个懂书法的大爷。
那位大爷对对联赞不绝口,他以为这对联是路鹿写的,就跟他套近乎,想让他帮自己也写一幅。
然而路鹿哪能找到写对联的人,古代秀才的笔墨,就算大爷给得起润笔费,他也没空找人,于是他就好声好气的应付走大爷,这才得到了清静。
挂完对联,路鹿简单的吃过饭,就做到了书桌前,开始他的绘画日常。
在过年的这几天,因为回家,所以他丢下画笔,荒废了一段时间。
现在他有了空闲,自然要再捡起来。
就像宋程努力读书一样,画技这种东西也需要不断练习。不管什么技能,长久不用就会逐渐荒废,水滴石穿。
打开电脑,路鹿先欣赏了一番他以前的画。
夜晚便利店带给了他无限灵感,有些东西画出来不好乱发表,他就留起来给自己看。
他不接单的时候,就画自己喜欢的自娱自乐。
有一副画是关于小人国的,那天有位女法师在店里买了雪碧,听说要运回去庆祝节日。
虽然他无缘到他们的世界一看,但凭着脑补,他还是画了一幅小人们围着雪碧畅饮的画。
一排排的穿着法师袍的小人们围着雪碧罐子喝饮料十分不搭,包括其他几幅,比如‘古代书生端坐在桌子上读四书五经,手里还拿着一个汉堡’,要是被不明真相的人看了,一定会骂他瞎几巴画。
虽然路鹿知道自己画的都是真的,但这种事怎么也不可能跟别人讲,他就把这些画当成了日记,每次遇到人就画一张。
他不打算拿给除自己以外的第二人看,也就无所谓隐私权。
在日积月累之下,关于便利店的画他越画越多。要是都打印出来,准能塞满一个文件夹,数目相当可观。
扫过某幅‘大胡子男子在沙漠里痛饮崂山白花蛇草水’的画,以及一个与巨熊搏斗,手里还拎着个暖壶的混搭男。
路鹿略微一想,就决定了今天该画什么。
就在刚才,新来店里的女孩子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能流宝石眼泪的女孩,本身就是一幅很好的素材。
尤其是女孩的颜值还挺高,身上穿的衣服也十分时髦,省了他添加美化滤镜的麻烦,画起来一定相当轻松愉快。
作者有话要说: 假如主角的职业是个写网文的,剧情大概是这样——
主角同学把每晚见到的东西加工一番放到网上,连想素材的功夫都省了,突然好羡慕主角怎么破……
第九十七章
在桌前画了一天, 一直到晚上,路鹿才放下作画工具,开门准备开店。
熟练的挂好牌子,接下来就是静待客人上门。
话虽这么说, 但如今还是处于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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