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鸣在旁边张了张嘴,没敢出声。
马天尼被称为鸡尾酒之王,最初是金酒加上另一种酒调制而成,但现在经过多次蜕变,它已经成为鸡尾酒的一个分类,其中包含数百种不同调配方法的各类马天尼,堪称一个大家族。
这样的酒,说简单也简单,因为它的基本配料不过两到三种;可从另一方面说,它又是最难调配的鸡尾酒,简单的材料,让任何花哨的技巧都无从附着,任何闪失都会破坏整杯酒的平衡,从而影响它的口感和风味。更何况,唐少只说要马天尼,却没有指明究竟要哪一款马天尼,谁知道他喜欢哪种口味啊!
顾颐也沉默了一下,然后回头看了看酒柜:“金酒,还是伏特加?”
马天尼最初就是用金酒调制的,但现在伏特加的使用也很多,所以海天的酒柜里,这两种酒都是常备的。
“伏特加。”唐少笑得更深,一双眼睛微微弯了起来,瞳仁如两颗绿宝石一般闪着意味深长的光,抬手往柜子上方一指,“用那个。”
酒柜左上角,放着一套银酒具,包括调酒器、量酒杯、冰桶和冰夹,还有四只打着法兰西雄鸡钢印的银杯。
这一套酒具据说制造于法国大革命之后,出自某个酷爱鸡尾酒的著名银匠之手,已经有二百年历史,是娱乐城老板专门从法国淘回来的古董,摆在那儿装逼的。
不过陆鸣私下里对此嗤之以鼻:谁家喝鸡尾酒会用银杯?要不然这个银匠根本不懂鸡尾酒,要不然就是老板被人骗了——这根本不是一套酒具。
对此,顾颐没有发表过意见,不过他比陆鸣更清楚一些:那四只银杯的确能算是古董,但调酒器什么的,都是高仿,半真半假掺起来,专骗老板这种半瓶子醋。
不过,东西虽然是假的,但用料却是实实在在的纯银,手工精致,在灯光下闪着美丽的光泽,的确很像是高级货。
莉莉转头看过去,顿时松了一口气:银器,唐少这是怀疑她是吸血鬼。
那就好办啦!莉莉轻松地想,完全放弃了逃跑的念头,殷勤地过去往下搬酒具——她不是吸血鬼,并不怕银器。不过等她把一整套银器全部在吧台上一字排开的时候,才突然想起一件事:她不是吸血鬼,那顾颐是不是呢?
第3章 辞职保平安
莉莉来魔都已经六年了。
所谓大隐隐于市,像魔都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其实是异类们最好的藏身之所。多元的文化与淡漠的人际关系,让他们能更好地保守自己的秘密,伪装成普通人。不过也因为这个,即使是异类之间,相互了解得也并不多。
莉莉在认识顾颐之前就听说过他,据说没人知道顾颐是什么时候出现在魔都的,但他在这里至少已经呆了四十多年。至于顾颐的身份——据莉莉的观察,他跟自己应该不是同类,但具体究竟是什么,她就不知道了。
唐少拉过一张高脚凳,在吧台前面坐了下来,两条长腿随意地伸开,挟着雪茄的手指敲了敲台面,笑吟吟地看着顾颐。
银器在灯光下闪着润泽的光,顾颐看了它们几秒钟,走进了吧台。
从未用过的酒器,首先就是清洗,这可不能戴着手套做。顾颐摘下手套——他的双手修长,指甲修剪整齐,手背肌肤白皙,在灯光下甚至能看见淡青色的血管,虎口却有薄薄的茧子。
调酒器、量酒杯、冰桶、冰夹、酒杯,顾颐逐一清洗擦干,重新摆上了吧台。
莉莉有点紧张地盯着他的手,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顾颐的手摆弄过那些银器,皮肤却并没有半点被灼伤的痕迹,既没有焦化,也没有溃烂。
他不是吸血鬼?莉莉松了口气之余,又难免好奇起来。顾颐很善于把自己隐藏在暗影里,领班没有注意过他的长相,她却观察过,知道遮掩在眼镜和刘海后面的是一张怎样的脸。老实说就凭这张脸,她也觉得顾颐应该是血族,但是——居然不是?
顾颐摆好酒具,凿取碎冰加入调酒器,又从酒柜里取出一瓶伏特加、一瓶味美思,利索地开启了瓶盖。
陆鸣不由得有点紧张。鸡尾酒本应该用金酒调制,现在唐少点名要用伏特加,调制出来的马天尼口感就会更烈一些,全靠加入的味美思来调节,因此比例就更加重要。但是这种比例,不同的调酒师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调出的酒味道也就不尽相同,甚至就连用摇荡法还是搅拌法来调酒都颇有争议,因此很难说哪种口味最好,只看是否符合饮酒人的爱好了。可唐少究竟是什么口味,他们都不知道,如果唐少有心生事,大可以在这上头挑剔。
顾颐却没有丝毫犹豫,用量酒杯把两种酒按比例倒进调酒器,开始摇动。他的动作从头到尾都不紧不慢,更没有陆鸣那些花哨的表演,看起来简简单单,却有种难以形容的优雅,酒吧里的人原先是要看笑话,这会儿却渐渐安静了下来,就连李天翌都不由自主地看住了。
唐少靠在吧台上,单手支着头,似笑非笑地看着顾颐:“没想到在这儿还能看到这么地道的英式调酒。李少,海天档次不低啊。”
李天翌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当然也常去酒吧,可他都是去看美女的,至于调酒就看个热闹,哪知道什么英式不英式的,只能干笑了一声:“是啊,是啊……调得不错……”
唐少轻笑了一声,没再说话。李天翌却没来由地觉得脸上一热,掩饰地干咳了一声:“说起来,唐少你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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