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好吧,这很有挑战性。
厌恶值并不是觉得讨厌那就立刻拿到了,要根据讨厌度来给,讨厌度弱,十万可能就只能拿那么几百,若是强,那还能拿个几万,只有极度厌恶时,才能拿全额。
可到了极度厌恶的时候偶,那就得考虑生命危险了,一旦过了极度厌恶的度,那就不是厌恶而是杀意了。
换句话讲,想要主角们的讨厌,还得控制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别跟他提身份尊贵无人敢害,能当得上主角团的人,岂会对一个炮灰没法?
所幸主角团不是随随便便能见到,这篇玛丽苏文是根据女主角视觉来写,等到女主的来到,剧情才真正展开,到时候他才需要走剧情。
而眼下,他还是致力于平民身上的厌恶值得好,一个普通平民厌恶值虽然只有一个,但架不住数量多,而且不会对他产生危险。
来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规规矩矩的凌云来说,如何当一个惹人厌恶的纨绔子弟实在有挑战难度,但后来他发现,其实都不用他动脑想,自然有人带他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纨绔的朋友自然也是纨绔。
身为帝国第一纨绔的凌云,有的是纨绔狗腿子来巴结讨好他。
今天带他去的狐朋狗友莱恩,就是其中一个。莱恩是科林伯爵府的少爷,身份自然比不上凌云,但却都是臭味相投的同圈儿人,属于帝国有名纨绔中的一个。
莱恩三天两头就邀请凌云去那些纨绔场所,做着纨绔所做的事,凌云大多时候都答应,但去了之后,却只看不做。
就像今天的奴隶拍卖会一样,凌云去了之后全程都在睡觉,一是不忍心看那些沦为奴隶的人被当做牲畜一样随意买卖,二来,若是看了,还得费心思想挑剔为何不买的话,不然不买就不符合人设。
麻烦,还不如闭眼睡。
那个瘦小奴隶冲出来的时候,除了吓了他一跳外,也为难住他了。
瘦小奴隶才十几岁,放在他那个时代还是个在父母怀里撒娇的高中生,可在这里,却沦为奴隶被人肆意玩弄。
好可怜。
虽然他的角色是纨绔,但内芯并不是,看到有苦难的人向他求助,凌云很难拒绝,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处于绝望之地,若是不救极有可能会被那个叫哈尔的贵族给杀了的人。
看完全本书的凌云太清楚贵族这些动不动就杀人的尿性了。
以他的身份,自然能轻易救下这孩子,但令他为难的是,如何在保证不崩人设下救下那孩子,以原主的恶劣尿性自然不可能多管闲事,冲撞了他的奴隶他没把人杀了都算奇迹了,更别说是救人。
因此,虽然那孩子一直在求救,而凌云沉默不语,但其实他是在想用什么话来救他,幸好,最后成功救下来了,也并没引起怀疑。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亲手教训这个胆敢冒犯他的贱奴。
第3章 聚会
元帅凌盛常年在外出征,极少回来,而元帅夫人在生下凌云不久就去世了,原主缺少管教,又是在长辈们的溺宠与下人们阿谀奉承之中长大,不长成纨绔子弟才是奇了怪了。
熊孩子背后不站着熊长辈的纵容就是奉承话太多,而原主两者都占了,因此凌云对此很能理解,只是换成凌乖宝宝自己本身,就有些难了。
偌大的元帅府当家做主的只有凌云这个纨绔败家子,不过好歹父亲给他留下的有用之人很多,老管家克林就帮他管理着整个元帅府,因此,凌云不用苦逼地管理家务,只需要符合人设地吃喝玩乐就行了。
而一辈子奉献给元帅府的老克林在这个家很有话语权,对原主也很是宠爱,几乎是把他当成孙子一样疼了,原主的那些放荡不羁的混账事,在他眼里,就是小孩子家家的任性胡闹罢了。
老克林看着眼前这个少爷刚买回来的奴隶少年,这瘦不拉几的模样,微微皱了眉头,自家少爷喜欢玩漂亮生命力又顽强的人,这奴隶弱不禁风的模样,怕是没能玩几回就死了。
老克林倒不可怜这奴隶的生死,他是担心少爷不高兴,无聊起来又出去胡闹,累坏身子。
老克林对着下人道:“带下去好好疗伤,把他喂好点。”
下人微微弯腰应是,对于如何处理少爷带回来的人,他们已经轻车熟路,然而等他要带少年下去时,一直默不作声的奴隶少年,却抬起了头,明亮的黑眸带着一丝对新环境的惶恐以及好奇,小心翼翼地问道:“老爷爷,我可以去见一下少爷吗?少爷救了我,我想跟他说谢谢。”
奴隶少年的眼神忐忑又紧张,似乎真的很希望去表达一下对救了他的凌云感谢,旁边的下人看了他一眼,目光略带同情。
这单纯的小家伙大概没听说过少爷的名声,少爷把他救下可不是为了做好事,只是把他当成新玩具了。
老克林丝毫没有对奴隶少年的同情,在他眼里,这些肮脏的奴隶连给他的少爷当玩具的资格都没有,只会弄脏少爷的卑贱东西,冷冷看着他,道:“带他下去,教好规矩。”
竟连半句话不想跟他说。
奴隶少年有些失望,神情黯淡地跟着下人走了。
这边,被奴隶少年念念不忘的凌云,早已经忘记了被他带回来的可怜奴隶,他此时正为难着另一件事。
就是他的十八岁的成年礼,贵族私生活十分混乱,男男,女女,甚至禁忌之欢也十分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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