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九唱了一段,他把声音故意压低,低沉幽暗的声音在地下室回荡。然后扫了几个和弦作为结束。
傅一维走过他身边,抬起手划过键盘,也弹了一段旋律,他抬起眼,看着抱着吉他的秦九,说:“john lennon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
秦九注意到了他左手小拇指的尾戒,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了一下,他听说这代表着不婚主义。
秦九低头看着吉他,拨了几根弦,边调音边说:“是吗……可是朱迪只能从拍卖会上花25000英镑买下了《hey jude》的草稿……列侬宣扬了一辈子爱与和平,却连爱都不能给儿子。”
傅一维喝了口水,盯着低头的他,长发挡住了他的面庞,只露出鼻尖,他看了一会儿,说:“爱与和平是真的,但因为自顾不暇而对儿子的忽略也是真的……这大概也是某种男性特权吧,男人的爱有时是抽象的。”
秦九抬起头,看到傅一维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这是他第一次笑,他意识到自己又接近了他一步,他的心间那一层一层的屏障开始出现裂痕,身体里某个部位似乎开始复苏变得柔软。
他也笑了,有些玩味,他说:“傅老师,我们两个男人在这里讨论男人的爱,你不觉得奇怪吗?”
傅一维微微一怔,空气中突然有种剑拔弩张的感觉。他仰起了下巴,毫不避讳地与秦九对视,然后慢慢地说:“我不觉得奇怪啊,小男妓。”
秦九还没有在被人发现秘密中缓过神,傅一维修长的身子就走到了门口,他背对着他挥了挥手,说:“再见了……”秦九刚想张嘴说什么,傅一维回头,英俊的脸隐藏在灯光下,一半y-in暗一半明亮,照出了冷漠与戏谑,他说:
“对了,我最喜欢的乐队是pink floyd”
秦九还保持着张嘴的姿势,傅一维却走掉了,外面传来汽车发动的引擎声。
秦九感在这个冬末春初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燥热,他脱掉外套摊在床上,点燃了一根烟,看着天花板发呆。
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他打开,来了一条微信消息:傅一维请求添加好友。
作者有话要说:
i feel life oh i feel love
everytlear in our y love》—— john lennon
第二章
秦九刚过十八岁,说起来应该读高三,但是自从上了高中,累计在学校的时间还不到一年。他把大多数时间都花在自己的小乐队上。乐队已经组了两年了,只出了一张专辑,里面也只有三首歌。
秦九和姨妈生活在一起,姨妈也是y的主理人。小酒吧开在城中与城北的交界处,场子不小,但是消费水平低,偶尔会请几个不出名的小乐队或者是歌手来唱歌,其实也算是给他们锻炼机会。
姨妈是少数能跟上潮流的中年女人,得益于年轻时候爱玩,那时她发型蓬松时髦,目光炯炯,畅快淋漓,自在出入市井,没来由地自信。所以在秦九的建议下,把小酒吧开地井井有条,虽然不怎么赚钱,但是独具特色;然后凭着自身积累的资本,总是游走在黑白的边缘,倒也没出过什么大事。
姨妈对秦九的好,表现在一昧的支持,支持他不上学,玩乐队,抽烟喝酒,把自己搞得那么嬉皮和朋克,然后每次见面还要跑过去垫脚搂着秦九的脖子,嘴里喊着“大宝”。弄得秦九很不好意思。
这次也是这样,姨妈一面抽着烟,一边跟员工一路打着招呼,见到秦九瞪着高跟鞋小碎步跑过去,给了他个大拥抱,“大宝,想死姨妈了!”
秦九接受了她的亲吻,然后从她怀里挣脱开来,她今天穿了一套银色漆面的旗包,把她包裹地像一个反光的粽子,与她的年龄和浮粉的脸看上去格格不入。姨妈转了一圈,说:“怎么样,为了符合酒吧的太空主题,我特意买的!”
秦九无奈地点头,说:“够赛博朋克。”
姨妈当然不会知道赛博朋克什么意思,但是全当秦九赞美她,笑得合不上嘴。
秦九切入正题,说:“姨妈,我后天要在酒吧开一个专门为大学生举办的乐队专场,倒时候帮我清个场呗。”
姨妈眼睛一亮,问:“仙儿妹妹也来?”
秦九皱眉,仙儿是乐队的键盘手,年龄比她还要小一岁。他说:“对啊……”
姨妈一下子拍打了一下他的肩膀,说:“没问题!大宝争取啊!”说完,还对他挤眉弄眼。
秦九赶紧把姨妈推走,向乐队的群里发消息。
秦九的乐队一共四个人,他是吉他兼主唱,仙儿是键盘,大斌是鼓手,老椿是贝斯手。仙儿还在港桥一中念书,她是一个艺术生,钢琴好到茱莉亚音乐学院直接下offer,不过女孩儿处在叛逆期,不想上学,天天粘着秦九玩乐队。大斌在港桥一家乐器租赁公司上班,主要干搬东西的体力活。老椿已经有了家庭和孩子,主业是便利店经理,他只有抽空才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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