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从来不知道,周身皮肤多年来一直渴望被碰触、被安抚,已经饥渴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最后,程彻想要抵抗,却最终没撑住。
自暴自弃一般,深深把头埋进了双膝里。偷偷放松了整个身体,任由赵清嶺随便把他当小猫lu 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他升入高中后,破天荒第一次卸下了冷硬的防备。
不仅和班上最受欢迎的男生说了话。
最后,还喝光了赵清嶺拿给他的水。
夕阳西下时,赵清嶺牵着他的手,把他从看台架上拽下去。
c,ao场的看台架,那时候正好对着西方。
程彻恍恍惚惚,记得在酸痛的眼前,看到的就是一片美丽的、火烧般的红霞。
……
程彻高中时候的家,也同样坐落在老城区。
最贫民区的贫民区,一个破平房。
巧的是,那片贫民区不远处,也同样有一座小小的小公园。
第二天早上,赵清嶺按照约定在公园门口等程彻一起上学。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
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有了这双新鞋,他即将面对的所有尴尬难堪,瞬间一笔勾销。
可是,真的穿上之后,又一直非常不安。
毕竟,这双鞋的价格实在太贵了。
名牌限量版,很酷炫,穿出去好多男生都会羡慕偷看,像他这样的穷人……又怎么有脸收别人那么好的东西?
“哎呀,行啦~~~咱们大家谁没收过嶺哥的东西啊!你就别多想了,你不要他堆在家里也是落灰嘛!”
赵清嶺身边别的哥们儿,一个个冒出来洗脑他,表示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以至于程彻渐渐地,也学会了昧着良心、压抑住心虚,偷偷享受赵清嶺对他的各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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