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了我的想象。我们坐在一家快餐店,摊开了课本。桌上摆着两杯饮料。
所谓的校花正是因为倾国倾城的外表被人追晕了,所以学习下滑到了d班了吧。
我轻轻扯了下嘴角,看着她清纯可人的模样,还在那里专心地记下我说的话,噪耳的音乐丝毫没有扰乱她的思路。
“用这个公式套用就可以的。”一两句话的点拨便能让她茅塞顿悟,我不禁想起了那个笨蛋,看来有时候老天的确是不公平的。
不知为什么,胡雅没有昨天表现得那么热情,但是我倒是松了口气。
校花对我产生不了任何吸引力。
只是在男神面前,我仿佛找了些面子。
我微微地抬起头,看着快餐店外,街角是空空的。
☆、第十二章字条
又是一个如同死水般宁静的单调的清晨,我照例按照固定的时间醒来,没有丝毫慢动作,冲了一个热水澡,用柔软的白色毛巾擦了擦湿漉漉的身体,接着拿起吹风机吹干了头发,喷了点发胶。对着一人等身高的镜子,看着镜中的自己,穿上了洁白的衬衫,熨得笔挺的黑色商务装,正待打开房门。锃亮的皮鞋踩在了白色的一个东西上。我俯下身,又是它,约在周日见面的纸条,忘记了什么字体。但我知道这张纸条来自谁,想感动我?可是我却感到很烦人。
我皱了皱眉,直接将其顺着垃圾箱扔了出去。不想再次见到它。
重复着往日的“一条龙”动作,启动了我的四个圈,沿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线路来到了公司。对着那些花枝招展,低垂着胸口,惺惺作态的浓妆女孩们说了声早安。
直冲冲地进入了我的宽大办公室。
今天的状态不佳,是因为那个字条吗?我压根没有在意它,为什么会这个样子,胸口仿佛喘不过气来,始终进不去工作状态,我用手扶着额角,长时间地对着电脑,凝滞的空气中只有墙上的钟表在燥人地一下一下地走着。
我已经重复了很久这样的生活了,从普通职员做起,直到拥有一个办公室的高管,在外人看来,我是个有为青年,这样的生活人人称羡,可是我已经产生了厌倦感,这样单调的生活何时是个尽头?
于是,在我单调的生活中,我做了这样一个创举,我遂起草了一封带薪留职的申请书。威慑于我的业务水平,领导不批也得批。
卸下了西服革履的我,缓缓地走在大街上,看着街边的乞丐,我突然羡慕起他来来,于是我迷恋上一种活动,那就是——
不带分文的我化身为乞丐,穿上脏兮兮的衣服,在脸上沾了些泥巴,拿起一个破碗,蹲在街上沿路乞讨。
经历了那场变故,我总是喜欢干些超乎自己想象的事情。
大概是因为我的身材魁梧让人感到我是不劳而获之徒,不过我的确是不劳而获之子,我僵硬的扯动了一下嘴角,这实在让人掏不出身上那张面额最小的钞票或是钢镚。
于是,我经历了几日的“清肠运动”。
这样的行头,让我忘掉了束缚,一句话也不说,不自觉地来到了那处空旷之地,我就是喜欢躺在那棵树旁边,看着天空的云。将手置于头顶。哼着母亲生前喜欢的那首印度冥想歌曲。直到乌云降临,大雨倾盆,我享受着这样的雷雨交加,然后看着彩虹出现,才意识到该回家了。
然而当我重新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情形令我大吃一惊。
是一支毫不起眼的黑色钢笔。派克笔。
上面刻着我的名字。
是我遗失掉的钢笔。
遗失的日子是,中考的第一天。
我眼前一黑。
☆、第十三章迷失
现实与梦境让我分不清真实,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不停地出入酒吧,喷上魅惑的古龙水,照例熟练地给头发上发蜡,梳成一个帅气的发型,衬衫领口大开,露出自己健硕的胸肌,见识着不同形态的女人,男人,不停地摇摆,用酒精麻痹自己。
酒吧里的放纵让我迷恋上酒精的味道,常常分不清自己究竟处于哪个世界。忽明忽暗的灯光让我神魂颠倒,晃荡着自己的头颅,燥热的音乐声已经让我听不到自己的心跳声。眼前闪烁的是那些辣妹们摄人心魄的舞姿,纤细的腰肢疯狂地扭动着,如□□行万年的蛇精一样,试图与人间的人们去结识善缘。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躺在了自己的舒适大床上。不知道是谁送我进来的。我揉了揉发痛的头。用双臂将自己支撑起来,半躺着逐渐恢复意识。
额头上的柔软白色毛巾还是温热的。
我依旧用胳膊撑着自己,扫视了房间,空无一人。
什么味道?我的鼻子嗅出一股勾人的香气,是美食的味道,我不禁吞了一下口水,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顺着这股香气,摇摇晃晃地来到了餐桌前。
这个时候的自己已是饥肠辘辘,不知道是谁这么懂得自己的心意,桌上摆了一份有着诱人色泽的还冒着点热气的红烧排骨。是谁做的排骨?田螺姑娘吗?屋里除了自己并没有别人,找寻第二人的影踪,一点迹象都没有。
宽大的米色窗帘随着风的吹送轻轻摆动出节奏。落地窗外还是如同往日那样的一片灯火辉煌。
我只觉得这一切很诡异。
历史久远的派克钢笔,色香味俱佳的红烧排骨,我坐在餐桌旁,拿出一双筷子,慢慢地拿起一块排骨,然后蘸了下汤汁,放进嘴里,不咸不淡。软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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