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单纯的享受。
“很喜欢这里?”金老爷子满怀心事,不知不觉走到这里,却看到小女儿坐到木凳上,眯着眼晃着头的样子,就觉得心中一软。
来人脚步不轻,金芸事先就知道有人的到来,而且根据脚步的轻缓也能猜出是谁。
“喜欢。”金芸承认。
“爹年轻时最喜欢的也是这处。”老爷子语中不负严厉,带着温情问道:“芸儿可知这株是什么花。”
金老爷子指的是墙角的一株,花色不带艳俗,很清新。一眼瞧上去就觉得有种东西在心中打着颤,心生爱怜。
这也是金芸最喜爱的一朵,起先还是花骨朵,再前两天才绽开花瓣,一下就俘虏了她。
“不知,您知道?”金芸感兴趣的问,她想知道它的名字。
金老爷子笑而不语,伸出手拂过叶枝,像是害怕手中的粗糙划伤花朵似的,并不敢接触的太深。
“等你再大一些,爹再告诉你,它有一个很美的名字。”老爷子带着怀念,又对着小女儿说道:“就像你的名字一样。”
金芸还在想着金老爷子的话,它到底会有一个怎样好听得名字。
却不想手指一痛,向下一看,食指间冒出一丁点血红。原来这株花叶下面,隐藏着的是带着刺的枝干。
被刺了一下的金芸并不觉得恼怒,反而对它更是增加了几分喜爱。
走了几步的金老爷子停下步子,不忘交待几句:“这里蚊虫多,待够了就回来。”
在他心里,小女儿和几个孙女都娇嫩的很,即使自己再累,农活都没有让她们插上一手。
金芸两手指摩擦,将指尖的血珠淡开。也起身拿起小木凳,跟着金老爷子后面回院子。
回到院子里,就看到永新满头大汗的站在水边,拿着水瓢就往口中灌了几口水。
吕氏在旁边看得有些心疼,拿着帕子就往他脸上擦,力道不轻。“又急不到这么一两天,瞧你累成什么样了。”
永新接上一句,不想让家里人为他担心:“累到不累,就是太阳大了些,晒的慌。”
金启文爽朗一笑,拍着儿子的肩膀欣慰道:“明儿早先起来,咱爷俩一起去,乘着太阳当头的之前,把那亩田都清理出来。”
永新也不推脱点头答应,转头又灌了几口水。
金家这么大,也不过就九亩良田和五亩旱地,永新这几天乘着有时间,寻了一个地将荒地开了出来,今天就是去清理土地里埋藏的石块。
事是好事,但吕氏却觉得那亩地的地方选的不好:“你不挨边选都好,怎么偏偏选到山边上,那地方平时都没人去,离山又近,出了什么事连个通知的人都没有。”
“哪会出什么事。”永新一笑,解释道:“那地方离的稍微远一些,土壤却比其他地方来的肥沃,养个两三年说不定就是个良田了。”
“远怕什么,多走几步路就是。”金老爷子开口,语气中带有严厉,完全不似之前对着金芸那般轻容。
永新因为被赶回家对祖父就觉得羞愧,如今听到老爷子的赞同,嘴角的笑容裂开的更大了一些,心里恨不得现在就跑去田地干活,哪还怕什么太阳晒不晒。
当家人都认同,吕氏再有不满也不会当场说出口,只会再之后私下叮嘱一番罢了。
“行了,洗个脸去歇歇,也不急这么一时半伙。”看着儿子一脸兴奋的样,吕氏赶紧说上一句打消他的想法。
永新便不在勉强,结果媳妇递来的手帕,清凉的井水渗透帕子,往面上一抹,舒服极了。
打铁和做农活都是力气活,可永新不得不承认耕地还是累上一些,炉房虽然也是热火朝天,炽气逼人,但也比不上太阳当头的照射,时候一长,就觉得有些晕眩。
永新自打出生到现在,还没正正经经下过地,现在突然猛的一来,他还真的有些承受不了,外露的皮肤被晒的通红,能感受到皮肤底下冒着热气。
接连灌下几口清凉的井水,都还觉得解不了渴。
小莫氏接过新哥洗过的手帕,两手接触,她能感觉到对方的手在微微颤抖。
“新哥,壮壮刚一直闹着找你,你进房去陪陪他。”小莫氏体贴的说道,不过就是为了让新哥回房好好歇歇而已。
做学徒时,都没法跟儿子见过几次面,现在天天陪伴在身前,永新心中是充满了浓浓父爱,只要空闲就是抱在怀里不肯撒手。
也难怪金芸会吃味,在永新回来之前,抱着壮壮不肯撒手的她。
“金大哥,哟,金芸啊,你爹娘在家吗?”门外来了辆驴车,车上的人正准备喊门,就见到依靠在院门边上的小丫头。
金芸望去,不由微愕,这辆驴车正是上次去镇上的那辆,来的人应该就是小莫氏称为李二叔的人。
她的视线落在驴车上,几天过去,金芸以为那天和永新说的事都没有了希望,那为何这人驴车上会拉来这些东西?
第一十八章工具
李达的声音金蒋氏认得出,年幼时这小子调皮,一根木签直插喉管,好在命大没出什么大问题,只是在那之后声音变得十分沙哑,说起来声嘶力竭得。
许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别看李达生的瘦小声音又不行,可人能干又机灵,还娶了位良妻,在村子里算是过的比较好的。
金家在村子里相处的来的,李达家算的了一户。
平时上镇上,也都是寻他家借的驴车,每次都是大大方方丝毫没推脱,当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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