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世的莫轻歌是一个传奇,t这样的世界级顶尖大公司相比,但是却已经处于一流公司到超一流公司的过渡阶段了。
并且,sun的发展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在最开始的时候他的膨胀速度也很快,不过还可以让人接受,可慢慢的,其发展的加速度是一直在以平方倍增长。这样的速度,就有些恐怖了。他的实力,不知让多少金融界的大佬们暗自看好,或是警惕着这个异数?
在前世死之前拿到的那个ac的合约,就是一个契机。如果莫轻歌没有遭遇那样的事件,他的公司肯定已经跻身世界五百强了。并且以他的速度,几乎所有人都能预料,将在未来十年之内,成为前十。
可偏偏……
好汉不提当年勇。能够做出如此傲人成绩的莫轻歌自然不可能是独身奋战,他身后也有团队。不过他的团队里没有热血无悔,至少是在核心团队里没有这东西。因为莫轻歌所网罗的这些人都是人精,不信那一套,而莫轻歌也自知自己无法用虚假的欺骗,来给他们画下一个美妙的未来陷阱。所以莫轻歌就直接用实打实的利益把他们这一群人给捆绑在了一体。
但是……
呵呵,现在“他”,已经死了。这条利益的绳索就会彻底斩断。那些人,是不会因为什么情分而做出些什么事情的。他们只会像莫轻歌那样,使利益达到最大化。
不过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就是史密斯。史密斯不笨,也不是什么圣母白莲,他有一些城府,有一些智慧。但是,他的这些特点,在莫轻歌他们这一群人的面前就完全不够看了。但史密斯却成为了thesu核心团队的一员。
莫轻歌当然知道私下里那些自命不凡,和他一样贪婪无情的人有多看不起史密斯。史密斯也是出生平凡,虽然不像莫轻歌那样在贫民窟里,但也不是什么身世显赫之人。史密斯的家庭在米国只能算作中偏下。
既没有显赫的背景,有没有天才般的大脑,是什么让唯利是图的莫轻歌允许史密斯进入公司的核心?
答案是心。一颗火热跳动的心。莫轻歌知道,世界上最爱thesu的人不是他这个创办者,也不是那些高层,而是史密斯。史密斯不是对公司贡献最多的一个,但他是为公司付出最多的一个。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绞尽脑汁地去想最佳方案……多少次那间办公室里的灯亮了一个通宵,又有多少次看见那个高大的家伙,带着硕大无比的黑眼圈向自己迷茫地打招呼。
并且,莫轻歌还知道史密斯几乎把自己当做了信仰。很好笑?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成为了一个拥有光明的人的信仰。但事实就是这么的无理取闹。尽管莫轻歌想起来也很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这样。莫轻歌伪装的目标只是,仅仅是隐瞒住自己一些不需要在人前出现的东西而已。从来没有哪个时候有过要成为别人的信仰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太不可思议了,尤其对他来说更是如此。
莫轻歌抬头,望向史密斯匆匆前往的那个方向,如今已找不到那高大的背影了。脑中火花一现,那方向,似乎就是昨天电视里提到过的thesu的拍卖现场!!
皱眉,莫非史密斯是想要去拍下这座公司?诚然,在外界不明真相的人眼里,这座公司就是一个香饽饽。
因为母亲,所以莫轻歌在成立这家公司的时候就立下了一份遗嘱。如果他死了,他所持股份将会全部以拍卖的形式给卖出去,所得的钱将会全部拿来,在一些发展中或是落后国家修建学校和医院。就算莫轻歌有孩子,除了基本的抚养金之外,这公司的股份,孩子也是一点儿也捞不着。
在莫轻歌的眼里,母亲才是全部。至于后代子嗣,抱歉,从来不在他的计划之内。这,大概是他为数不多的善良之一了吧。因为他知道,他不具备拥有孩子的基本条件。
回到公司股份的问题上来。莫轻歌是最大的股东,拥有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市场上面的散股大概有百分之九。公司的核心团队除开莫轻歌自己一共有六人,每人持股份大约在百分之四左右,其余的百分之二是赠给了一家医院。
史密斯手上有着百分之五的股票。如果史密斯把手上的股份全部卖掉,那么他这余生是绝对衣食无忧了。可是……莫轻歌叹了口气,那个人可不会这样啊。
不知怎的,莫轻歌想要去拍卖会现场看一看。但是呢?现在他连拍卖会的门槛儿都进不去。
“叮!特大好消息!宿主只要花费十娱乐币就能达成所愿!只要十娱乐币!只要十娱乐币!”
系统突然的响声让莫轻歌笑了出来。然后,他轻轻地说:“好。”
忽然一阵天旋地转,莫轻歌感到从未有过的眩晕。再然后,等着股眩晕感退下去之时,他发现自己正漂浮在拍卖场的上空。的确是漂浮,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透明。并且,如果莫轻歌如果能看见自己的脸的话,他会发现,这正是他前世的模样。
“灵魂出窍?这费用还真是不低啊。”莫轻歌喃喃道。
“叮!已扣除娱乐币。宿主目前娱乐币值为二百二十二。”
莫无语,懒得去计较系统的这些恶趣味,他开始津津有味地欣赏下面的好戏。在拍卖之前拥有股份最多的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似乎是拥有百分之十九的股份,看来是那几个人把股份全都转让给他了。其次就是史密斯,百分之十。大概是把市场上面的散股都收了大半。可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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