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城市市民,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中,和市场的关系十分紧密,无论是一般商品市场还是生产要素市场,人们的消费绝大部分依靠市场来进行,依靠市场而完成。
2.消费群体的消费行为
如果把唐代城市中的常住居民划分阶层的话,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宫廷人员、官员等公职人员和一般市民。一般市民中只有手工业者属于生产性人口,他们所生产出的产品或由国家征收,或投入市场出售,他们自己的基本生活消费都不得不通过市场交换来完成。其余大部分市民,包括举子、商人、伶人妓女、僧尼等都属于非生产性人口,其消费行为只能依
赖市场交换。
宫廷和官员的消费与市场的联系则经历了一个逐渐密切的变化过程。唐前期,宫廷的消费品主要来自诸司供给或诸方贡献,按说是不需要与市场发生任何联系的,但这种局面逐渐被“宫市”的出现所打破。宁欣教授在《内廷与市场:对唐朝“宫市”的重新审视》一文中,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经济文化的繁荣,使内廷对市场的需求极为迫切,与市场的联系更加广泛,内廷人数的增加,更加大了对市场的需求量。与这种大趋势相适应的是,官府供给系统中市场采购比重逐渐增加。”[9]唐人戴孚所著《广异记》中云:“薛衿者,开元中为长安尉,主知‘宫市’,迭日于东西二市。”[8](卷331“薛衿”条)兑明开元年间,内廷日常饮食用品中相当多的品种需要到京城的两大市场上采购。到代宗时,“宫市”由宦官负责,强买强卖引起民怨。“时宦者主宫中市买,谓之宫市,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复行文书,置白望数十百人于两市及要闹坊曲,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则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及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直百钱物买人直数千物,仍索进奉门户及脚价银。人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其实抢夺之。”[10](卷140《张建封传》)我们且不论“宫市”的强制掠夺性,“半匹红绡一丈绫”是严重的不等价交换,至少政府的“宫市”可以说明在商品经济强大的冲击力下,宫廷的消费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市场,当然也说明了唐朝宫廷消费yu望的膨胀。
对于官员和贵族等公职人员来说,他们的消费品应当分为两部分,一是来自皇帝的赏赐,二是来自市场。对于这两部分所占比例的多少,从唐前期到中后期有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从唐前期的相关史料可以看出,皇帝的各种赏赐和国家的实物俸禄是贵族和官员主要的消费方式,但并非就不需要市场。《唐会要》载:“贞观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人市。”[2](卷86《市》)这条敕文是出于传统意义上的抑商思想,但同时从侧面证明,当时官员普遍有入市的情况,或者说,朝廷出于对高官身份的考虑而从品级上对其加以限制后,对五品以下官员出入市场放任不管了。《大唐新语》记有一则侍中陈叔达为母买水果的故事:“高祖尝宴侍臣,果有蒲萄,叔达为侍中,执而不食。问其故,对曰:‘臣母患口干,求之不得。’高祖曰:‘卿有母遗乎?’遂呜咽流涕。后赐帛百匹,以市甘珍。”[11](卷5《孝行》)这可以说是官员及其家属日常生活消费需要市场来满足的有力例证。到高宗时,城市中商品经济随着国家经济的全面恢复而迅速发展,富商大贾涌现,贵族官僚与其交往频繁。长安商人邹凤炽“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8](卷495“邹凤炽”条)。甚至有些官员也开始做起了生意,可以看出商品经济对于贵族官僚思想观念上的冲击是十分巨大的。自武周起,史籍中频见官员通过市场进行日常生活消费的记载。张衡位至四品高官,“因退朝,路旁见蒸饼新熟,遂市其一,马上食之,被御史弹奏”[12](卷4)。自玄宗朝始,贵族官僚大范围地卷入商品市场,不仅大量从事商业经营,而且其个人消费也越来越依赖于市场,尤其是日益膨胀的奢侈性消费。陈衍德先生在《试论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特点》一文中即指出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特点之一就是:“购自市场、得自市场的奢侈品,相对于自产自用的奢侈品,比重有所上升。”[13]这个结论是很有道理的。
另外,唐代官员所得俸禄中,俸料钱在全部俸禄中的比重逐渐上升也可以说是官员阶层的消费方式与市场联系日渐紧密的重要表现。“唐代官员俸料钱支出数量增加,取决于税收结构中货币成分的增长,而税收中货币成分的增长,又是以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为前提的。因此,唐代官员俸料钱的增加反映了唐代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14]在生产的基础上,分配与消费通过交换发生联系,分配过程中货币比重的增加正说明交换过程中对货币的使用量增加,从而也说明了官员消费与
喜欢汉献帝新传请大家收藏:(m.dmbook4.com),辣文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