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的脸吗!”
这个我还真知道,叶以澜在心里默默地想。出口却是犹豫:“可....”
以澜还没说完就被经理打断--
“再放你一天假,好好考虑一下,以澜,我活了半辈子,看得出你不会是个甘愿囿于b市的孩子,你还年轻,别让自己后悔。”
叶以澜开着车在江边飞驰,江风吹起几缕刘海,长发扬起,露出主人微微皱起的眉头,无声诉说着满腹心事。经理有一句话说对了,那就是叶以澜从来就不是安于平凡的人,她有‘野心’。
大学泡在图书馆的四年不是逃避现实,而是事业的储备阶段,在这一时期过分出色的容貌只会带来不必要的干扰,而此举正好避开这一麻烦。早在大四,上一届的一个师兄就向叶以澜抛出了共同创业的橄榄枝,叶以澜也同意了。但是那个意外来的孩子让以澜的事业就此搁浅。为了孩子,只能回到家乡b市,生下孩子后又就近选择了御声,一路前行到现在。说实话,当初选择御声的时候,有几分是希望以此为跳板进入a市总公司。可是当绝好的机会摆在眼前的时候,叶以澜犹豫了。
a市是个确确实实的国际化大都市,说寸土寸金毫不为过。这也就意味着一个从分公司调来的尽管是总裁特助,也暂时没有能力把家人接过来照顾,而这个‘暂时’是多久,叶以澜不知道。而她,不能离开孩子。
想起儿子,叶以澜心中一片柔软,这是她今生最大的财富。忽然想通了,既然决定陪伴孩子成长,何必纠结!以澜想起小时候经常在作文中写道--父母是我前行道路上的指明灯。其实,孩子未尝不是父母的路标。想着孩子,两难自有抉择!
叶以澜释然一笑,打算开车回家,这时候手机欢快地响起,来电显示:之之。
“妈咪,今天什么时候回家?”故意装乖卖巧的软儒童音从手机那头传来。
“再十几分钟妈妈就到家啦,这个时候打电话,是不是又干了什么坏事?”叶以澜十分了解自家儿子。
“啊!没,才没有!妈妈慢点开车哦!”说完就急急忙忙地挂了。
臭小子,你就不能学学你爸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吗!【之之:我又没见过!】
想着,叶以澜扬扬嘴角,一脚把油门踩到底,硬生生把路程缩到了五分钟。哪里还有刚才的郁闷!
揭穿儿子的把戏什么的,真是十分的恶趣味!
所以说,到底是谁教坏了之之啊!
☆、决定
是拆了电视机,剪了网线?还是水漫金山......
不过瞬间以澜心中转过了无数猜测,按之之的累累前科,各种宅后现场噗噗直冒.....一路跟着过来的以澜表示自己现在修装各种电器毫无压力,原因是那千奇百怪的坏法维修小哥他不收啊!
天哪!来个人把他收了吧!梁羽笙你一搞建筑的不会从小就是拆房子长大的吧。以澜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小时也是拆房专业户。话说回来万一梁羽笙一直是个安静的美男子,这拆房基因到底哪来的哟~
以澜没想到那个能把之之收服的人来得这么快。
当以澜发现家里整洁一新,而门口蹲着两只泥猴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一定是走错门了。不等她怀疑三秒,一只泥猴扑上来,带着得意:“妈妈妈妈!这是我今天新认识的小伙伴沈知微!”
叶以澜认真看向儿子的新伙伴,个子和之之一般高,但偏瘦,皮肤很白,是营养不良的那种苍白。此刻他正紧张不安地看着自己,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倒是与儿子如出一辙,仿佛盛满一湾月牙泉。看着很容易让人想起多年前的那双桃花眼。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这个孩子他过得不好,甚至很差。这个结论让以澜蓦地心尖一疼。她想也不想一手抱起一个孩子朝浴室走去,“来,先洗澡喽。”
换下沈知微那身用什么旧衣物改成衣服,穿上之之主动捧上的新衣服,小小贵公子让以澜忍不住掐了两把脸蛋。再看还扭动着身体和背带裤难解难分的活宝儿子,以澜幸灾乐祸,不厚道的笑了。
“妈咪~!”感觉自己男子汉形象受损的之之委屈简直要突破天际!
沈知微默默地走过去帮他穿好。
“谢谢哥哥!”之之立即给沈知微一个大大的拥抱顺便给以澜抛去一个得意的小眼神。
哟,有了哥哥忘了娘啊。
叶以澜把叽叽喳喳的儿子和安静的沈知微都抱到床上坐好,沈知微埋在这个“今天新认识的朋友的妈妈”的肩膀上,贪婪的吸一口气,是让人舍不得离开的安心的味道。沈知微的眼眶红了,但他像往常那样偷偷抹去,让自己看起来一直那么坚强。
“说吧,今天怎么回事,怎么变成两只泥猴了?”
一听这个,之之马上就安静了,沈知微也明显的开始不安。经过半小时的支支吾吾,断断续续,叶以澜终于弄清了来龙去脉,当然其中不乏之之对自己英雄事迹的美化。
原来,沈知微是今天儿子路过孤儿院认识的。那时沈知微刚从邻市的被一场意外大火毁灭的孤儿院转过来,因为长得好看讨院长喜欢,被一群本地孩子孤立起来欺负。沈知微被抢了午餐驱逐到墙角“思过”。到处野的之之路过时就看见沈知微一脸委屈地蹲在墙角被一群孩子嘲笑,顿时正义感爆棚,把手里的包子递给沈知微,就双手一背,隔墙跟着理论起来。很快,之之用以澜灌输的歪理获取了口头胜利。但这可惹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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