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宾搂着叶雁走进房间去换衣服,当看到雁妹妹在试衣间里换上一套淡紫色折叠长裙的时候不由眼前一亮,心中暗暗感叹雁妹妹果然风华绝代,穿什么都好看,像是量身打造。
类似这种紫色的衣服,一般人很难穿出像她那样的风采,要么没她的绝色容颜相衬,穿在身上凸显的反而是那套衣服;要么身材不够完美,曲线不够妖娆,气质也没她身上的好,穿上之后胸部不挺屁股不翘,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叶雁看见唐宾眼中的欣赏,脸上也更加欢喜,眉眼之间含羞带俏,看的唐大官人更加眼睛发亮。
只是当她给自己的玉足套上一双白色细高跟凉鞋的时候,唐宾皱了皱眉,走过去阻止她道:“现在穿这个不好,一不小心拐一拐扭伤了脚就麻烦了。”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肚子里怀着孕,要是不小心摔一跤那就更麻烦了。
唐大官人在试衣间的鞋柜里面看了一圈,结果发现里面的凉鞋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高跟鞋,唯一的一双平底鞋还孤零零的被扔在角落,而且和她身上的衣服也很不搭。他蹲下来帮她脱掉脚上的白色高跟,眼神在那完美无瑕的玉足上流连一阵,嘟囔道:“你都长这么高挑了,干嘛还老是穿高跟鞋?这样让那些身高不太达标的女人们要如何生存呀,这不是欺人太甚么?”
叶雁咯咯娇俏,任由自己的美足被他大手握住,只是他的手指划过脚底细软的时候难免有些痒痒,她是知道唐宾喜欢抚摸自己的脚的,对此还不止一次的戏称他肯定有恋脚癖,唐宾也不以为意,谁让你生了这么一双绝世无匹的美足,要是不懂得欣赏不懂得爱惜,那简直是暴殄天物。
“高跟鞋穿多了容易脚趾变形,脚型也会变样,这么一双完美的小脚我可舍不得让它报废。”
唐宾说话的时候眼睛仔细盯着那脚背,白白嫩嫩,细腻光滑,五根脚趾如豆蔻般玉润,最近估计也没有涂脚指甲,保持着红粉嫩白的原状,看上去就惹人怜爱,这厮忍不住低头在上面亲了一口,拍板道:“这样吧,反正天热,就穿人字拖出去,一会到商场给你买平底鞋。”
叶雁缩了缩脚,但终究没有用力,闻言莞尔一笑,柔柔的看着他:“你是男人,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说让我穿什么就穿什么。”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唐宾听得好生欣喜,这样的言语也只有百变妖女雁妹妹能落落大方的说出口来,但听到男人耳中绝对像是大冬天喝了一口热茶那么舒心。
放下玉足,唐宾把她整个横抱起来:“人家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雁姐,你对我这么好,你说我们上辈子是不是就已经是夫妻了,还是我前面修了九世童男,这一生才得到你的青睐……”
一时间,滔滔情话,绵绵不绝。
虽然肉麻,但情人之间耳语细嗔,只会让两人更加情深意切,肉麻……又能有几分影响。
叶雁在他怀里扭动了几下,心里却是极其欢喜,宜喜宜嗔的一指点在他鼻子上:“就你这花心萝卜,还九世童男呢,九世sè_láng还差不多……”
唐宾嘿嘿坏笑,一口叼在她柔软的胸脯上:“我倒是现在就想色,咱们分开这么久,实在难熬。”
叶雁从她怀里挣扎着下来,巧笑倩兮的咬咬下唇:“真的很难受么,那……要不要我用嘴……”
唐宾听了心头火热,只是早上刚刚被榨过一次,倒也没想象中那么猴急,笑着说道:“外面那么多人在呢,我也不是非要怎么样,有你在身边就满足了。”
这牲口嘴上说的好听,但两只魔手早就抚上她的翘臀,狠狠过了一番手瘾。
说说笑笑的出了房间,外面谢竹芸和祝可贞已经停战,并肩坐在沙发上不知聊着什么,而且嘻嘻哈哈大笑闹的花枝乱颤,看见唐宾和叶雁两人出来,再看清她身上的衣服,谢竹芸眨眼问道:“你们这是……要出去?”
“是啊!”
唐宾点点头,“去商场逛逛,买点东西,你们要不要一起?雁姐在家呆了好长时间了,也该出去透透气,适当运动运动,不然对胎儿不好。”
实际上谢竹芸每天都会陪着她在小区里面晃荡,外面倒是真没出去过,甚至她自己这段时间都没事窝在房子里,跟个宅女没什么两样;听闻去逛街谢竹芸和祝可贞都有些心动,只是想起等会还有事情要商量一时又抽不开身。
“等会席妍要过来,商量房产公司的事情,我跟可贞走不开啊,算了,你们先去,一会有时间我们再找过来!”谢竹芸想了想说道,本来叶雁自己一个人出去的话她肯定担心,可现在唐宾在身边护着也就放心了,不过还不忘记叮嘱,“小宾宾,出去一定要当心啊,里面可还有一个。”
听到席妍两个字,唐宾却是怔了怔,不明所以。
经过解释,他才得知,原来席胖子来看望雁妹妹,双方也就认识了;而祝shú_nǚ有意往房产公司发展,谢氏现在资金回拢,药业上面正在筹划缩减产业,以后一旦没有了八部天龙这个名头,得不到上面的支持,无疑会逐渐缩水,还要经受别人的打压,这也算是未雨绸缪;刚好绿圣有这样的资源,而谢氏有钱,人脉也相对更广,加上雁妹妹的关系,双方自然可以深度合作下去。
对于房地产这行,唐宾是不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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