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筹备【宠儿】的时候,林烟就已经被他纳入其下,收归手中了。而在往后的五年里,无论前十的排名如何浮动,男女的比例如何变化,林烟的第一,却始终稳若磐石,无人能替。
要知道,烟柳浮华之地,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是比人的想象还要快的。漫漫五年时光,林烟能在【宠儿】里保持这样的第一固然难得,可是更加难得,也更加让人想不通的是,林烟既然美貌至此,那么就算他一无所长,但是去当个平面模特儿总是可以的吧?或者进娱乐圈去混个“花瓶演员”总是够资格的吧?或者再不济,用点儿手段让某个大老板把他包养了,也总好过在【宠儿】里被千人上万人骑吧!
可是林烟始终没有离开过【宠儿】。五年,人们只看到他在【宠儿】里的排名永远是雷打不动的第一,身家一倍一倍地往上翻涨,要得起他的人地位一个比一个高,甚至就连容貌,也好像都极不符合生理规律那般,一年一年,不仅没有迟暮凋零,却反而变得越来越好。似乎人老珠黄喜新厌旧这样的成语,永远,也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像他这样的一个美人,会心甘情愿地在【宠儿】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一件被人买来又送回,再买再送回,如此循环往复,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尽头的,商品。
是啊,就算再珍贵再受欢迎,但说白了,林烟也只不过是【宠儿】里,一件没有自由,也没有自尊的商品。
终于摆脱了黄大吉,林烟嫌恶过后总算长舒了一口气,随即面无表情地走进大门,一过人群,仿佛天生气场那般,逼得看热闹的围观者自动往两旁退去,急急让出了一条宽敞大道来。
柳君城被赵暮和孙宁夹在人群的最前头和正中央,视野好得要命,林烟的一举一动模样神态全都尽收眼底,逼得他被迫看了个清清楚楚,仔仔细细。
但其实早在看见林烟的第一秒,柳君城就已经傻掉了。
大脑一片空白,只听见耳边嗡嗡作响,是赵暮和孙宁这两只为老不尊的妖孽的对话:
“哇塞!这就是传说中【宠儿】的头牌,林烟?天……他敢不敢不要这么美啊!如果世界上人人都长成像他这样儿,那还需要我们化妆师干嘛?老娘恐怕是要去喝西北风了吧!”
“咳咳……孙大娘你淡定淡定,嗯……不过这种人不去混娱乐圈的确是一种损失和浪费,简直对不起他那张脸嘛!哎,现在改造的假货实在太多了,哥哥我真是很久没有拍过这么高水平的天然美人了,真想看看镜头下他的风情万种倾国倾城啊!”
“……你个色胚……”
“我这是艺术,谢谢,总比你这个有倾向的女王要好。”
“……我……靠……你以为老娘愿意给那些人抹那么多粉上那么多妆啊!那不是因为他们自己见不了人吗!就他们那些既是雀斑又是痘痘还左右不对称的脸,尼玛不化妆就上大银幕岂不是要吓死观众啊!啧……导演大人还非得强人所难,硬是要求我必须给他们化得看不出来化了妆……我呸!要是他们自己能长成像林烟这样儿,老娘我就算没饭吃也乐得轻松啊!”
“哟哟,说得好像你自己不化妆就能见得了人似的。”
“呵呵,难怪小赵要做摄影师尽拍别人了,因为你也知道自己的脸见不得光啊。”
“……我们还是说林烟吧。”
“……agree。”
赵暮和孙宁在公司里一对人尽皆知的欢喜冤家,赵暮今年三十三岁,孙宁虽只比他大了区区半个月,但也足够让他们为此争吵不休了。一个总是倚老卖老,一见着赵暮就笑眯眯地唤人家小弟弟,一个总是卖萌装嫩,一见着孙宁就乐淘淘地叫对方孙大娘。彼此彼此,承让承让。他们已经相识了大约十多年的时间,早在八九年前公司里的人就以为能够吃上他们的喜酒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之间,似乎除了同事外加损友的关系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发生。可能友情想要突破成为爱情,天时地利人和,无论哪一个,都是缺一不可。
就像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虽然觉得快乐,彼此关心,有了默契,也确实,算是培养出了一份深厚无间的同伴感情,但是一旦和真正的情侣相比起来,就会很容易地发现,他们到底还是缺了那么一点点,唯有情人之间才能够意会而无法言传的暧昧与亲密。他们对彼此太过熟悉也太过坦白了,就好比赵暮一个大男人,却竟然比孙宁自己还要更加清楚她的生理周期,而孙宁作为一个女人,又居然比赵暮本人还要更加清楚他的撸管频率……赵暮不把孙宁当女人看待,孙宁也只把赵暮当哥们儿(或者说是闺蜜?)对待,于是这导致的的结果便是,他们真的很难想象,自己会对对方动心。
柳君城自从进了公司就常常受到他们二位的照顾,平日闲暇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听他们两人斗嘴,也十分热心替他们撮合。对此他的依据是,他爸妈几十年如一日都是这样的相处模式,过得幸福得很,那是命中注定的冤家,必须要在一起的啊!
不过现在,柳君城却似乎对此丧失了兴致。他呆若木鸡地看着一路从他面前慢吞吞走过来又走远去的林烟,五官一如记忆当中的精致无暇惊为天人,身形纤细修长,仿佛从画风唯美的少女漫画里活脱脱走出来的妖精少年那般;上半身穿着一件酒红色的高领毛衣,下半身随意搭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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