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口,不过看猛兽的心情如何。
想着想着,凌青不禁得意起来,啪的一声抖开折扇摇了几下。他相貌还算俊美,姿态颇有几分潇洒,但时节尚未入夏,山间空气湿寒,令人怎么看都觉得不合时宜。相比之前叶修筠的自谦,这才是真真正正的附庸风雅。
正巧小禾拿着茶点过来,便暗自讥笑了下。而叶修筠专心于执盏饮茶,只装作没看见。
饮茶之后,叶修筠将买书的钱交给凌青。凌青明白这是打算逐客了,告诉叶修筠他所要的书几乎都齐了,可惜还是差那本《牡山杂记》,但他会抓紧去寻。说着还掏出个书单,想要与叶修筠核对,其实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多留一些时辰。
叶修筠婉拒,说你办事定不会有错漏,就用不着打开包袱一一核对了。再说你一人打理着那么大的家产,时间本就不宽裕,还要独独为此事上心,真是过意不去。
凌青贴着叶修筠的耳边调笑道,过意不去那就以身相许吧。
叶修筠的身体僵了下,但随即微笑着退一步,道自己若是生为女子的话,定会以身相许的。
凌青知道这人又开始装傻,但见对方如此彬彬有礼举止得体的模样,又生不起气来,只好告别离去了。
凌青前脚离开,小禾后脚便对着他的方向狠狠啐了一口。对叶修筠道这人分明没安好心,为何回回偏要笑脸迎对。
叶修筠叹道这里并非边塞家宅,身为他乡客,有些事往往由不得自己做主。小禾听罢也默然了。
叶修筠叫小禾先将书籍搬至书房,道自己先去换身衣服,然后就进了屋。
一关上门,屋中顿时变得阴暗起来。叶修筠端了盆清水,解下草履,开始清洗粘在脚上的泥巴草屑,没注意到背对着他的窗外伸出来张人脸,眼珠正瞬也不瞬的死死盯着他。
凌青其实并没有离开,他出门后远远地听见叶修筠说要换衣服,于是就色迷心窍的扔下小厮顺着小路又绕了回来。
叶修筠肤色雪白,一双脚也是生得极为柔嫩白皙,在阴暗的光线中仿佛白玉雕琢般的鲜明刺目。
脚洗好后,叶修筠起身开始宽衣解带。凌青咽了下口水,更加目不转睛地盯着,生怕错过一丝一毫的乍泄春光。
就在叶修筠剥下外衣,露出里面白色中衣的时候,凌青的头莫名其妙挨了一记,痛得他差点喊出声来。转过头,却只看见一道鲜红的痕迹,一闪就不见了。凌青骤然想起清晨所遭遇的那些诡异事,只感觉脊背发凉,不敢再作停留,捂着头马上溜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保证he
☆、牡山杂记
叶修筠爱书,几乎爱到痴迷的地步,经常捧着本书倚在榻上,目不转睛地翻着,自日上三竿看到夜幕西陲,废寝忘食雷打都不动一下。一次小禾熬了莲子羹,他目光黏在书上,接过来就往嘴里灌,都没尝出小禾粗心把盐当成了糖,直到后来渴的到处找水喝,才意识到不对。小禾总是说他,要是把对闲书野书的心思放在四书五经上面,不只是举人,连状元都能考下来了。
叶修筠摇头直呼夏虫不可以语冰,说等回了乡,蕊儿见她的心上人短短几年被我整成啰嗦管家婆,岂不是要恨死我了。
小禾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出口的话却依旧不客气:蕊儿早就恨死你了,若不是公子你赖在江南不肯回乡,我与蕊儿不止成了亲,指不定连孩子都满地爬了。
蕊儿是小禾的青梅竹马,他们二人都是孤儿,在叶府中被抚养成人,长大之后一人留在府里伺候老夫人,一人跟着少爷在外闯荡。算起来,也有三年多未见了。
叶修筠道既然都这么长时间了,今年秋闱之后,无论是否榜上有名,都要回次家看看,到时再将蕊儿许配与你。自父亲染病过世后,叶府好久没热闹一回,母亲也定会赞同的。
小禾听后笑得简直合不拢嘴,在院中蹦蹦跳跳的就差飞起来了。叶修筠在旁看着笑,说快要做人家夫君的人了,还这么孩子心性,小心蕊儿看到心中不安稳,闹着不肯嫁你。
小禾激动道我这是高兴坏了,等我娶了蕊儿,我定会对她好好的,像座大山似得挡在她跟前,日日为她遮风挡雨。
叶修筠是看着小禾长大的,他们两人在外人面前是主仆,暗地里叶修筠一直拿他当弟弟对待。看小禾高兴,自己也欣慰,心想能有着这样一个心心念念的人,而那人也同时心心念念的着自己,实在是件很幸福的事。
想到自己,脑海深处竟是悴不及防浮起一连串血腥场景。一个人倒在血泊之中,全身伤痕累累,衣服都被血给染红了,但还是一直死死地望着他。眼底血红血红的,绝望惨烈得令叶修筠不忍与他对视,血色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到地上,如同滴在了他的心中。
叶修筠一晃神,被杯盏中的热水烫了手,杯子掉落地上摔得粉碎,手却没感觉到多少疼痛,因为和他的心比起来,那几乎不算什么。
叶修筠其实并没有亲眼见过那人的死,然而一想到那人,就是这样一幅惨烈的模样,无法瞑目,就连死了也依旧恨着他。
那人死后,他对一切感情都看得淡了,心死了一般。尤其是最开始的那段日子,整日觉得生无可恋,有时候甚至希望那人从地狱里爬出来向他索命,然而他至今仍是好好的,那人恨他入骨,就连在梦境里也不屑与他相见。
其实他那么辛苦的想要寻到《牡山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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