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却不妨碍我们等待希望。
“udy,
在乌云密布的黑夜
te,
仍然有一束光在我身上闪亮
w,
l .
闪亮着直到天明,
——随它去吧。”
台上的青年仍旧在歌唱,本杰明却仿佛看到了几十年前,另一个人站在舞台最中央的模样。他又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年轻气盛,跟着痴迷的乐队流浪过一站又一战。又看到几十年后白发皑皑的自己,经受着时光无情的磨砺。
苍老的手,不复青春的容颜。
是的,一切已经不再。
就像有相聚就有离别,有出生就有死亡。这是世界永恒不变的真理,却不必太过挂怀。
l .
就这样吧。
它给你磨难,给你痛苦,夺走你的青春,让你经受无数的分离。
但它却同样给予你成长,给与你磨练,让你看到希望。
这就是生活。
短短简单的几句歌词,却让本杰明回忆起了自己的大半辈子。他想起当年第一次听这首歌时,自己还是个懵懂青年,不懂其滋味。他想起披头士最后唱这首歌时,是在伦敦的屋顶上。
狂风吹乱了他们的长发,歌声从屋顶幽幽传下,让路人驻足。他们似乎在唱着一切的离别,唱着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同时又在轻轻劝慰,别太伤心,别太难过。
生活总是这样,有分别有离去,却不意味着终结。
因为,即使是在最深的夜里,也有星星在我们头顶闪耀。
轻轻诉说:随它去吧,随它去吧,这就是生活。
那是披头士最后一次团体演奏,在伦敦古宅的屋顶,顶着咧咧寒风,唱着他们离别的歌。
路过的人驻足仰望,附近的住户有的爬上屋顶,静静地倾听着这支传奇乐队最后一次的表演。
那一年,披头士解散。
那一年,本杰明从摇滚小子做回了本本分分的农场主。
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回忆起过往的时候,然而这一刻却被一个年轻人的嗓音,轻而易举地唤醒了尘封的记忆。
“哦,这些年轻人,这些年轻人……”
老人声音颤抖着,轻轻擦去自己眼角的泪水。他只能不断说着这句话,再也说不出其他。
严欢结束了最后一首的演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此时,胸中仿佛有无数情感在沸腾燃烧,最后却只凝聚成一句话。
l .
这首歌,也算是他唱给自己听的。
曾经在最绝望的时候,j轻轻地给他哼着这首歌。没有劝解,没有抚慰,却仿佛仅仅靠着这些旋律,将一切伤痛都淡去。
严欢轻轻地笑了,正如歌词里说说的。
即使是在最无助的夜晚,也总能等来黎明。
让一切,随风而去。
然后,开始新的征程。
“j。”
“恩?”
“我有没有说过,你真的是一个出色的乐手。”
j笑。“还用你说吗?”
当晚的演出出乎意料的成功,这一晚临时演出的效果,就是第二天在酒吧正式表演时,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听众。比起预想中,这是一个从未预料到的好的开始。
“记得下次再来。”离开时,旅店老板拍着严欢的肩膀,大胡子一抖一抖。“你们非常棒,真的!”
严欢笑了。这些老外的情感表达总是很直接,无论是厌恶还是喜欢,都一目了然。
“接下来你们要去哪?”老板问。
“全美……”严欢顿了顿,重新道:“全世界!”
他说:“我要带着我的伙伴,去全世界的舞台演唱。”
☆、酝酿
七月的太阳毫不留情,毒辣地啃噬着每个人的皮肤。
一个多月下来,严欢晒黑了一倍,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不过倒是双目熠熠,显得精神许多。以前也许有人还会把他当做小毛孩,然而现在看到他的人,都会觉得这真是一个精神的小伙子。
汽车在公路上飞速行驶着,大半天也不会看到一个人。除了偶尔一瞥而逝的野生动物,这整个北部高速上就只有他们一行人。本来北美就是地广人稀,会在大热天出来赶路的人就更少了,他们行走了半天遇不上一个人也很正常。
严欢看了下日期,七月十四号,离他们出来巡演已经整整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内,严欢从美国小镇来到大都市,又从大都市驶向另一个小镇,他们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开着一辆破房车在这路上颠簸。
说来就来,说去就去,这一个多月来,就是这一行人在北美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旋风。
一开始,谁都没有想到声势会这么浩大。
他们本来只把这个当做是一次牛刀小试的巡演,并不希望能获得太多的成就,然而一站站走下来,名气却在不知不觉间酝酿开来。现在大半个美国摇滚界,都知道有这么一伙摇滚乐手正在路上。
严欢想,只是有些可惜,现在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少了最关键的那两个。不过,也正是为此,他才要这么努力拼搏。
“唔……”
车子一个趔趄,将向宽晃醒。
“到了?”
睡得有些迷糊的鼓手问。
“没有。”严欢好笑地看着他。“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到那边就是下午了。”
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北美的一个工业小城,也是摇滚的发源地之一,算是巡演路上比较重要的一站。
向宽打了个哈欠。“那我再睡会,到了喊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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