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的两个月,还有些热情,可是,当我好不容易逼着他成长,好不容易……让他有点儿男人样子了,他却……碰也不肯再碰我。他那么帅,那么英俊高大,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会……再找其他人?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难道我……真的就这么差劲吗?”
我一阵愕然,但是很快,我就完全想明白了。
他一直没有真正爱上司徒启,不是因为他真的对初恋情人旧情难忘,而是因为,当这位帅到极致的大帅哥儿成长为真正的男子汉的时候,“碰”都不肯再“碰”他!
而之所以不肯碰他,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我却能够想明白。那是因为,司徒启最开始去找他的时候,确实是准备全心全意爱他的,所以司徒启才会表现得很开心,也对他“有些热情”。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在司徒启从孩子成长为男子汉的同时,也察觉了许梦远从一开始爱的就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的钱!所以他对许梦远的“热情”也迅速消退。他这个人在这件事上是有点儿洁癖的,正像林枫所说,他不爱的人,他都当成是猪。反过来也一样,不爱他的人,他也会当成是猪。所以,他虽然还对许梦远很好,好到千依百顺,却“碰”也不肯再“碰”他。
而他之所以会对许梦远仍然很好,除了在许梦远身上可以让他找到一点儿“家”的感觉之外,或许更重要的一个原因,他是在对许梦远作出“不碰”的补偿。
——那或许也是他明知许梦远“红杏出墙”,却一直忍着不揭穿,直到我的出现,他才“忍无可忍”的原因。
所以,或许,我才是司徒启第一次完全投入、第一次铭心刻骨的“初”恋情人!
我多有福,这样一位极致大帅哥儿,我不单会跟他牵手一生,我居然,还是他真真正正的初恋情人!
☆、第二十二章
我没有把我的分析说给许梦远知道,因为说出来,好像是在数落他的自作自受,而在炫耀我的幸福。然而我不说,许梦远的自尊已经受到了严重打击,魂不守舍得好像对司徒启的情况也不再那么关心,所以我只是安抚了他几句,就起身告辞。
当天晚上,我把这件事委婉地告诉给了司徒启知道。司徒启皱着眉头听完,冒出一句:“你干吗要去见他?见就见了,干吗还要说给我听?”
“他现在已经落到这个地步,让警察打电话给我,我能不去见吗?”我细声慢气,“我跟你说,也是想……或许你也愿意去见他一面!”
“干吗我要去见他?我跟他早就一清二楚了,他的死活跟我没关系!”
他重重一声,站起身来,进卧室去了。我知道他心里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儿难受,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但是他的难受,只是源自于他天性中的善良因子,而不是因为对许梦远还留着一点儿未尽的感情。所谓“往事不堪回首”,就他那个硬脾气,已经痛下狠心彻底了断了的事情,他是真的提也不想再提起。
到了第二天,在上班的路上,他说了一声:“我是不会去见他,不过,他要是……有什么需要,你能帮就帮一下吧!”
我答应一声。趁着中午休息时间,我又赶去了医院,但是到门口就被警察拦住,说许梦远不想再被任何人打搅。我估计经过了昨天那一番交谈,再面对着我,会让许梦远有很强的挫败感,他本来是个很自以为了不起的,但是现在,他恐怕是需要有些反省了。
后来许梦远怎么样,身体有没有好起来,有没有被判刑,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司徒启更是从来也没有再提起。我们过着我们的日子,共同经营着我们的家。相亲,相爱,相知,相惜。
进入十一月,钊曜的公司跟一个大客户签下了合作协议,公司的业务额一下子翻了一倍,不得不增加员工数量,并计划另外找一个更大点儿的办公地点。而正像我预料的那样,当李婷全心全意投入公司以后,她的精明细致远非我所能及,替钊曜分担了几乎一半的事情,他们夫妻俩的关系也在逐步地恢复到以前的那种恩爱状态。
李婷对我的疑忌自然烟消云散,而司徒启跟钊曜之间也真的成了知交好友。偶尔,他们夫妻俩还会带着儿子来我们家里玩,在我跟李婷忙着做饭的时候,司徒启跟钊曜甚至会坐在一起谈谈工作上的事,相互地给点儿建议。
就那样平静幸福直到圣诞前夕,我跟司徒启一同乘飞机前往英国,去参加林枫跟朱成的婚礼。
我以为两个男人的婚礼会很别扭,但是在英国,这种事应该已经很普遍。那天应邀到场的客人居然很多,我听到看到的,是一声声祝福的吉言,一张张恭贺的笑脸。
当然,也会有一些调侃与促狭,不过绝大多数都是善意的。
林枫穿了一身黑西服,合体的裁剪衬得他当真就是玉树临风!一身白西装的朱成,更是清纯俊秀,光彩照人!
而当林枫朱成向四位老人敬酒的时候,两个男人还好,两个女人嘴角也在笑,眼里却噙着泪!
我想,那泪水,不单是欢喜,也有稍许的哀伤与尴尬。毕竟,全天下的父母,就算生在长在再怎么开明的国度,也不会希望看见自己的儿子嫁一个、或者娶一个男人回家。
司徒家跟林家一直是世交,姑父姑母跟林枫父母关系也不错,所以这一天姑父姑母也来了英国道贺。这是姑母身体康复之后第一次出远门,因为在先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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