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说:
“不去不去,说了不去就不去。你出去吧!”
她出去了,悄无声息地,我没有看见她的表情。现在,我只感觉到她变成了一只小魔鬼。
☆、(二十二)(现在)颓废成都
我到了成都,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
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走成了我的习惯。沿着高速公路一直向前走,也不知道将会通向什么地方。挤在熙攘的人群里,被撞得左摇右摆,我浑然不觉。脱掉外套搭在肩上,任由晚风抚摸我的胸膛。我学会了喝酒,也学会了抽烟。我的衣服脏兮兮的不记得多久没有洗,我胡须拉扎,头发凌乱。累了的时候,我就随便蹲在街边,一口一口地给自己灌酒。其实我不是没有目标,也不是没有计划,计划的第一步,就是把那个光鲜的童话王子杀死。
我在马路上大字摊开,闭上眼睛就能睡觉。一辆货柜车在几米外刹住了,司机非常生气,冲下来猛踢我两脚,骂道:“妈的想死死远一点,别玷污了老子的车轮!疯子!”我就连滚带爬地滚到路边,让他把车开过去。
我也去酒吧,那里嘈杂的音乐可以缓解安静带来的恐惧。酒吧里很多痛苦的人,他们用放纵自己来排遣心中的苦闷。他们除了喝酒,也吸食k粉,磕丸,注射可卡因。他们颓唐而沮丧,眼里的世界是黑色和灰色的,他们的话题大多是xìng_ài和金钱,有时兴致来了就找个人暴打一顿,有时还闹出人命来。我在酒吧认识了几个这样的朋友,跟他们一起喝酒、吃k粉、嫖妓,我发现他们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邪恶,相反地,他们比那些看似正儿八经的人有人情味得多。蓝毛是那个把头发染成蔚蓝色,把嘴唇涂成紫红色的男人,他在嘴角戴了个戒指,说是男友送的,可是现在男友有了新欢。他吞了几粒丸子,就蹦到舞池里跟着强烈的音乐和迷醉的灯光狂舞起来。纵情之间,我看到的是他眼角的眼泪,和那没有皈依的爱情。刀疤是另一个朋友,他脖子上有一条长五公分的伤疤,故得此名。他对此的解释是,当年跟女友做爱时,女友为了证明她有多爱他,就用指甲在他的脖子上撕了一块皮。如今女友离他而去,刀疤却永远无法去除。
三个人在一起,并不需要很多话,只要一起做一些事,彼此很快就成了铁杆兄弟。刀疤在酒吧有自己的vip房,我们仨常常在那里狂欢。三名女妓被叫过来侍候刀疤,一名男妓则陪伴蓝毛。我常常是一个人在旁边喝酒,时间长了,刀疤和蓝毛都很不高兴。
“你丫的是怎么回事?每次叫了人来不好好享用,真不给面子!是瞧不起我还是怎么着?”
我吸了些粉,又喝了点酒,听到他的话,就冲过去搂住他,狂吻他的刀疤。他见我来势汹汹,以为我真要上他,就连推带踢地把我推开,骂道:
“一边去你这个死变态!我不跟男人玩!”
对于他的较真,我还以狂笑。我跟他开玩笑,他自己认真起来,真正有猫腻的人是他自己,他却不知道。他以为抱着几个女人卿卿我我,就代表自己喜欢女人。
蓝毛从来非常投入,酒吧的男妓把他伺候得服服帖帖的,他放浪的叫声一层重似一层,叫得整个包厢淫靡不堪。有时甚至叫得我浑身如同火烧,这时,我不得不跑进洗手间去,把身上的欲火发泄掉。偶尔我也遇见喜欢的人,就跟他干一场,完了还想请他吃饭和看电影,他每次听到我的想法,就会惊讶地说:“不会吧老大,你来真的呀?”我对这句话失望透了。
在这种颓靡的生活里过了些日子,我看到自己身上伤痕累累,脸色枯槁。看着镜子里那个陌生的面孔,我忽然惊叫起来。邻居知道我是什么人,也不过问。我就一直喊一直喊,直到喊累了,就摊在床上像猪一样睡大觉。我心里知道,我不能这样过下去了。
☆、(二十三)(过去)傅妮的挑逗
忽然有一天,傅贞约我出去,说是因为一个特别的日子。于是,我们去情人公园转了一圈,再到西班牙餐馆吃过晚饭,傅贞还提议去看一场午夜剧场。我已经忍无可忍了,就直接地问她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她含糊其词,欲言又止。
“如果你不告诉我,我就回去了。”我说着,撒手就要离开。
“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暗示你,你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在心里?”傅贞气鼓鼓地嚷道,声音里暗示一切都是我的过错,我没有生气的理由,这点让我非常反感。我不明白女生为什么有话不直说,老爱玩心有灵犀,心心相印的游戏。
“我不记得了,你就直接告诉我吧。陪你逛了一天,我已经很累了,而且已经这么晚了,再不回去会有危险。”
傅贞把头拧到一边,好像心里有说不尽的委屈似的。我感到她马上就要哭出来,心里有些内疚,觉得她很可怜。但同时又觉得非常烦躁,完全没有哄她的心情。当她一字一句,好像每一个字都历尽千辛万苦才说出来似地指责我诸多借口时,我厌恶地抓起她的手,准备拉她回去,意思是,我不想跟她去看电影了。
男女之间的游戏真是太难玩,我明明知道面对一个伤心的女孩,应该哄她,依顺她,满足她,可是我已失去这种情趣,相反地,我很想逃避,不愿在面对她。傅贞用力甩开我的手,说:
“你先回去吧,我再一个人走走。”
她的话好像在冰柜里拿出来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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