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墓里热闹非凡,覃柒坐在桌前,一杯接一杯的喝着水。虽然她的身体是稻草人,平日里感觉不到口渴,但脖子上的龙鳞,需要不停的从她的身体里汲水,为了保证龙鳞有足够的水滋养,她不得不一天喝下几十杯。
覃柒喝完水,从怀中掏出装满海水的瓶子,皱着眉头细细端详。她觉得很奇怪,那个拿着长笛,穿着披风的男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又为什么要送她这么一瓶东西。送她东西的人,十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而且既然送出这东西,定然是有目的。但此后已经过了好几日,那个拿长笛的人都没有再出现,他莫名其妙送这种东西,难不成只是为了吓一吓人?覃柒想着想着,便觉得头痛,扶额撑在桌上。
皇甫执正倚在高台上一张狐裘垫铺满的长椅上,同金老板打嗑,他是个有魔力的人,可以三句话同陌生人熟络起来,并且很容易得到对方的信任。金老板向来话少,同皇甫执聊天的时候,竟然可以互相打趣。
两人话音中断时,皇甫执瞥见端坐在下面的覃柒,面容紧蹙,看起来心事重重,他眼睛盯着覃柒手里的瓶子,忍不住猜测。金老板朝皇甫执目光的方向看去,心领神会地笑道,“皇甫公子难道不知道,覃姑娘和云公子的关系?”
皇甫执用自己多余的那只手指,不停的磨蹭狐裘上柔软的皮毛,道,“看起来很像主仆啊。”他嘴上这么说,心里一点也不这么认为。覃柒是他见过的,比大小姐还要有气势的女人,一点奴性也没有,甚至比很多男人还要自立自强。
金老板转了转右大拇指上的玉扳指,道,“所以,你知道她是云公子的人?”
皇甫执反应过来金老板的意思,满脸邪笑道,“覃姑娘只属于她自己,而且,看起来,云公子好像并不把覃姑娘放在眼里。”
金老板饶有兴致的昂头,道,“哦?”
皇甫执道,“云初这样的人,连看一眼他的刀都要发怒,若覃姑娘是他的人,我岂不是同她说句话就要被打死。”
金老板道,“所以,你是喜欢覃姑娘?”
皇甫执笑着摇了摇头,“其实金老板心里知道,我这样的人,就喜欢小鸟依人的女人,不喜欢要强的女人。”
金老板摊了摊手,一副随便你的样子,道,“覃姑娘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
皇甫执看着覃柒,笑道,“确实漂亮。”
黄昏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大厅里的客人几乎散尽。覃柒眼睁睁看着云初拿着那把玄青色的刀出了门,他的脸色几乎都变成了玄青色。覃柒突然想跟着他,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大多人讨厌夜晚,喜欢暖洋洋的太阳,可杀手喜欢黑夜,只有这天然的黑色屏障,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
所以,做杀手是件悲伤的事。没有人能理解,他们躲在角落里匍匐时的心情,像蝼蚁一样活着的人,其实最期待阳光。
夜空碧惨,星辰下里没有一丝风,世界陷入死寂。由远及近的驼铃“叮叮当当”,划破夜空。来自远方的旅客,周旋在沙漠。
青铜门从前门到后堂,从侧房边的一棵老树,到院落中心的一口枯井,全部挂着白绫,极尽刺目的白,衬得夜晚无比寂寞。青铜门的旗帜很高,远远望去,摆动的半只鹰,像在同所有人招手,又像是送别每一个靠近他的人。世界上有太多人,想把这面旗易主,只有云初想把它砍倒,并且期望它永远不会再次竖立。
青铜门出离的安静,安静中透着诡异,比狂风暴雨前的寂静还要令人胆颤。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点灯,就好像这里是废弃了很久的房落,不见生人。
云初轻松的从一个房顶跳到另一个房顶,动作轻盈的像一只匍匐在危险中的敏锐的猫。
覃柒一直跟在云初身后,她的动作更加轻盈,更加小心。覃柒用力时,总觉得身体很笨重,于是轻声骂了一句,“文吉这个蠢货。”她一旦有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想起来文吉,然后会忍不住骂他两声,解解气也是好的。
云初经过大厅时,萧索的房间里摆放着尉离寻的尸体,一个看起来憔悴不堪的老人无力的坐在扶椅上,覃柒看到本该继续前行的云初,停顿了片刻脚步。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静,好像面前的一切死亡和悲伤,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白布下躺着的尸体,本该是鲜活的生命,死在了他的刀下,扶椅上孤凉的老人,本该享受天伦之乐,却因为他失去了爱子。听起来那么残忍的事情,甚至换不到云初眼中一抹难过。
倘若覃柒知道云初的过往,了解他的仇恨,或许就不会觉得他此刻的神情有什么不妥。
云初继续向前走,身体几乎和夜色混为一体,好在覃柒有一双与人类不同的眼睛,她能将夜幕下的一切看得像白日般明亮。所以,她更加清楚的看见,一个蓝色衣服的女孩,不远不近的跟在云初的身后。她的轻功很高,就连覃柒也捕捉不到她发出的声音,以云初这凡人的耳力,根本不可能注意到她的存在。
女孩像一只巨大的蝴蝶,在空中翻飞,若不是覃柒亲眼看见,谁又能相信,有人能将轻功用的比最美的舞蹈还要美。
这女孩的轻功已经到了巅峰,那么轻柔的动作,比起人类,她更像是一只鬼魅,几乎能用飘来形容她的姿态。
覃柒第一反应便是要保护云初,她没有丝毫迟疑,悄无声息的绕到蓝衣女子的身后,幻出一把匕首,抵住她的腰,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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