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容易的,之后唠唠叨叨一大堆,王淳刚便想个提线木偶一般开始了旋转的忙碌生活。
凡尘俗世不须多表,总之位子越高,责任越大,事情越多:钱难挣,屎难吃,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这天秘书敲门进来,手里拿着的不明红色卷轴状物体。
“王总,上个月的入室盗窃案不是很快抓到嫌疑人了吗?这锦旗早就做好了,那段时间吴总离任您又还没上任,就一直拖着没去送,这不今天顾总交代了,让咱们快点把锦旗给人家送去。
王淳刚皱了下眉,想起来了,上个月广告部发生一起入室盗窃,保险柜倒是无恙,罪犯偷走了一些放在抽屉里的零散现金和几个笔记本电脑。
没想到报案之后三天案子就破了,是以前离职的一个临时清洁工私自印了钥匙模打开房门进来的,现金没有全部收缴回来,不过那几个笔记本倒是还没来得及销赃,里面的文档资料也都还在。
”这样啊,“王淳刚看着秘书手里的锦旗“去哪送啊?”这个案子自己只是知道,完全没有参与调查。
“南城公安刑警队。保卫科的孟科长和您一起去,已经在楼下车里等了。”
“好吧。”王淳刚看看手头也没什么当紧的事,大头儿的意思谁敢违逆,一介小民,一个小杂志,还是要依靠人家人民警察不是?
右眼突突的跳起来,很不舒服,王淳刚用手揉了揉,起身关门下楼。
南城公安分局是一座有些年头,红砖灰瓦的三层老式办公楼。虽然还是初春,但是院子里那些刚刚发芽的大树们让人感觉这里简直有些田园的闲适慵懒气息。和王淳刚印象里的公安系统大相径庭。
进了办公楼,看见进进出出的穿着警服的男男女女们,王淳刚脑子里的弦才有些绷紧了——这就进了局子了啊。
刑警队在三楼,王淳刚上到二楼,与三个行色匆匆的男人擦肩而过。有张脸在他眼前一晃而过,王淳刚眼神一扫之下,脑子有一秒钟的停顿,这人看起来,眼熟的很。
可是,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王淳刚放慢了上楼的脚步,使劲琢磨了一下,又一下。
对!!!!是他!!!!
就是那个河边拿着弹簧刀逼自己换椅子坐的混混!!!王淳刚赶快回头看,但那几人走路快的很,早在他思索之时没了踪影。
看看,混到局子里来了吧!哼,这种人,估计早是拘留所的常客了。王淳刚随便想了点,上了三楼转了个弯,刑警的接待室就到了。
老孟对桌子后的一个小警察说“你好,我们是**杂志社的,跟你们白队长约好了,来送锦旗。”
小警察连忙站起来握手,道“电话就是我接的,不过说的是十点。”
“是是是,路上有点堵车,建国路那有起事故。”老孟赶快解释。王淳刚心想,不就迟到了十几分钟吗?有那么拽吗?准时准点的,就那么忙到日理万机?你以为你是公 安部长啊?
“那您只能再等会了,白队长刚出去,找我们局长汇报工作去了。”
“哦,”老孟也皱了皱眉头,估计也觉得这刑警队长谱太大了,“那得多久啊?”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您知道我们的工作性质,我不跟队长那个案子,所以不知道。要不,您把锦旗给我得了。”小警察伸出手。
老孟缩回手,又怕人家误会,赶快解释“这回您们这么快就破案,我们很感激,特地和领导来送锦旗,怎么也得跟您们领导见一面啊,而且这个主要我们企业内部有个电子刊物,咱们送锦旗也得拍几张照片,咱们保卫科的工作,也得给人做的漂亮呀。”
小警察点点头“明白明白,那您就等会吧。”
两人就坐在接待室的硬椅子上等。王淳刚心里想,真是公家门难进。也没说什么,拿出手机开始上网。小警察还不错,给倒了两杯茶水来。
上网也不知道时间快慢,就觉得身后的太阳越来越热,晒的后背暖洋洋的,简直有点昏昏欲睡。
这时老孟碰了他一下,站起来道“白队。”
王淳刚这才把目光从手机上收回,懒懒的抬起眼,想看看这所谓的白队是何方神圣。
结果,只一眼,王淳刚的头发都竖起来了。
眼前这张浓眉大眼头发很短眼神犀利的男人的脸,不就是河边那个混混,刚才在楼梯上不期而遇的那位?
王淳刚大脑一时间有些短路。
孟科长道“王总,这位是南城分局的白云起白队长。”
王淳刚意识到自己应该站起来,所以慢慢站起身,又慢慢伸出手,白云起跟孟科长先握了手,又把手伸到王淳刚面前,皮笑肉不笑的道“哈,看来您记得我。”
王淳刚觉得这回汗毛都竖起来了,没找到对付的话语,便只是笑了笑,握了一下白云起的手,很有力,温暖干燥。
王淳刚完全不在状态,但是说实话人生又有多少时候是在状态的?,他虚伪而风度翩翩的听着孟科长夸奖刑警队的英明神武。不时点点头,好像他都知道似的。
知道,知道个屁!
然后大家手拿锦旗,对着小警察手里的镜头,很收敛的一笑。
得嘞,任务完成。管你是混混还是队长,警匪一家,警匪一家!!!
照片拍完,忙碌的孟科长才有空寒暄别的,不识时务的道“您们两看来认识啊?”
白云起奸笑“是啊。有过一面之缘。您知道我们干这行的,记人记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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